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ubcs 信箱]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看板: Gossip_BM 標題: Re: [宣判] JinCheng5566 申訴 arsonlolita 案 時間: Thu Mar 3 16:21:53 2022 ※ 引述《Bignana (脫俗仙子談無慾)》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回覆U板主時太過簡化了。 : 應該是說,使用者2/22被刪除的文章,小組在宣判裡要求的是「文章恢復」, : 文章恢復的意思是指,不算入當天他若有POST另一則新聞的額度。 : 因為u板主有提出疑問,板規載明被刪除或自刪均計入額度, : 但本案在後續判決中,小組認為符合板規一小道消息、花邊新聞的定義, : 不屬於違規,自然也無須認定他所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新聞為占用3/1之額度。 : 意即,判決書有說明他只能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文章,並非給予新的額度, : 而是歸還他的請求恢復權。 : 這個案子再麻煩 u 板主協助先行解除水桶,後續我會再用補述回文的方式詳細說明。 對於回覆有相關疑義 如小組長所述文章恢復是不算入當天他若有POST另一則新聞的額度。 自然也無須認定他所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新聞為占用3/1之額度。 這邊我先前信件有詢問有關板規一總則 第一條:〔總則〕  ̄ ̄ ̄ ̄ ̄ ̄ ̄ ̄  ‧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板主得依本板規刪除。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惡意造謠者,視同鬧板。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1.問卦不得超過二篇 2.新聞每一天只能張貼一篇(以天為單位) 3.轉錄不得超過一篇(轉錄協尋文可超過一篇, 但每天在板上的文章額度仍不可超過五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如上訴載明 新聞每天只能張貼一篇且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皆視同使用額度 且 如小組長所述 判決書有說明他只能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文章,並非給予新的額度, 而是歸還他的請求恢復權。 那使用者此篇新聞就應照板規一總則,不得超出新聞每天一篇之狀況 只是豁免其 手動置底、三日內新聞之範疇等相關規定 白話的說,使用者申訴成功部份只可重新張貼文章,但仍不可超貼板規一載明文章上限 此次為使用者誤會組務判決之意,請述明仍應照板規一總則發文規範 說明清楚後可解除本次水桶處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2.11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bcs (59.120.192.119 臺灣), 03/08/2022 08: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