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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ubcs 信箱] 作者: Bignana (脫俗仙子談無慾) 看板: Gossip_BM 標題: Re: [宣判] JinCheng5566 申訴 arsonlolita 案 時間: Thu Mar 3 16:36:14 2022 我知道U板主的意思是,板規一的總則新聞是以天為單位, 一天就是一篇;那麼小組裁決的文章恢復部分,就是歸還2/22的額度。 也就是1+1(而其中一篇只能受限小組約束的形式),並非新的額度。 若按U板主的說法,使用者並無任何補償空間。 第一,小組既然動用裁決權,就是屬於特殊情況。 這個特殊情況為,使用者原本不該被刪除的文章被刪除了, 所以來小組請求裁決;這個裁決的意義就是未來如果這類事件發生時, 小組、板主都能藉由此來補償使用者的請求恢復權。 第二,請求恢復權並無與板規衝突,畢竟沒辦法恢復到2/22當天; 但小組的裁決權為呼應第一點的特殊情況。 本案還是協請U板主先解除水桶,若認知不同可上訴予其他群組長處理。 但按板務站長判例,還是應先解除水桶。 感激不盡~ ※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 引述《Bignana (脫俗仙子談無慾)》之銘言: : : 不好意思,回覆U板主時太過簡化了。 : : 應該是說,使用者2/22被刪除的文章,小組在宣判裡要求的是「文章恢復」, : : 文章恢復的意思是指,不算入當天他若有POST另一則新聞的額度。 : : 因為u板主有提出疑問,板規載明被刪除或自刪均計入額度, : : 但本案在後續判決中,小組認為符合板規一小道消息、花邊新聞的定義, : : 不屬於違規,自然也無須認定他所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新聞為占用3/1之額度。 : : 意即,判決書有說明他只能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文章,並非給予新的額度, : : 而是歸還他的請求恢復權。 : : 這個案子再麻煩 u 板主協助先行解除水桶,後續我會再用補述回文的方式詳細說明。 : 對於回覆有相關疑義 : 如小組長所述文章恢復是不算入當天他若有POST另一則新聞的額度。 : 自然也無須認定他所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新聞為占用3/1之額度。 : 這邊我先前信件有詢問有關板規一總則 : 第一條:〔總則〕 :  ̄ ̄ ̄ ̄ ̄ ̄ ̄ ̄  : ‧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 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板主得依本板規刪除。 :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惡意造謠者,視同鬧板。 :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 1.問卦不得超過二篇 : 2.新聞每一天只能張貼一篇(以天為單位) : 3.轉錄不得超過一篇(轉錄協尋文可超過一篇, : 但每天在板上的文章額度仍不可超過五篇) :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 如上訴載明 新聞每天只能張貼一篇且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皆視同使用額度 : 且 如小組長所述 : 判決書有說明他只能重新post一模一樣的文章,並非給予新的額度, : 而是歸還他的請求恢復權。 : 那使用者此篇新聞就應照板規一總則,不得超出新聞每天一篇之狀況 : 只是豁免其 手動置底、三日內新聞之範疇等相關規定 : 白話的說,使用者申訴成功部份只可重新張貼文章,但仍不可超貼板規一載明文章上限 : 此次為使用者誤會組務判決之意,請述明仍應照板規一總則發文規範 : 說明清楚後可解除本次水桶處份。 -- 渡五趣、定四正、歸三悟,薩埵十二惡皆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86.180 (臺灣) ※ 編輯: Bignana (220.142.86.180 臺灣), 03/03/2022 16:37:04 ※ 編輯: Bignana (220.142.86.180 臺灣), 03/03/2022 16:41: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bcs (59.120.192.119 臺灣), 03/08/2022 08: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