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LaGiGi: “另有板務申訴程序”應視為:該板針對不服判決者,有明確04/20 22:15
→ WaLaGiGi: 定義其於板內有申訴程序,於走完申訴程序後方可向組務進04/20 22:15
→ WaLaGiGi: 行申訴;你這麼急著在這裡辯,反而認我覺得相當玩味,你到04/20 22:15
→ WaLaGiGi: 底是基於何種立場、這麽地不想處理該案?還是說現貓板板04/20 22:16
→ WaLaGiGi: 主是你護航上去的,所以你不忍打臉他的一些荒謬判決?當然04/20 22:16
→ WaLaGiGi: 啦我也只是合理 一下罷了04/20 22:16
→ WaLaGiGi: 合理懷疑一下04/20 22:17
如果連合理回應都被當成護航板主 不算人身攻擊
我就不知道什麼叫理性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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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101084771: 看不出來哪裡人身攻擊了,應該以公然侮辱為要件吧? 04/24 20:07
推 N101084771: 私以為此乃法學常識,結果掌握生殺大權PTT司法人員… 04/24 20:13
→ wild2012: 可能他站在他背後 看著他氣PUPU的跳起來砸鍵盤 推文 04/25 10:52
推 snowcorra: 知道人身攻擊定義? 04/25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