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inanuser:前兩年一年一聘,後面就都兩年一聘,這樣說法沒錯。 05/09 22:17
推 hint:一直都是這樣 並不是最近改的. 05/09 22:22
推 satyricon:其實台灣的大學沒有真正的 tenure 制度 05/09 23:00
推 wsc22:那需要每兩年重新訂一次約嗎?我計得不是只要簽一張公文就是 05/10 02:12
推 ggg12345:t大是正解.不換聘書如何塞六年條款,知換了校長,評量解僱? 05/10 08:05
→ saltlake:就算沒換上級 契約列舉的出版和教學成果未達成或者有契約 05/10 09:15
→ saltlake:所列得解雇如與自己班級學生發生桃色事件 這都不解雇? 05/10 09:16
→ saltlake:或者繼續聘用 那還訂契約幹嘛? 那還用評量? 那教師還有 05/10 09:17
→ saltlake:水準可言? 05/10 09:17
推 PHPer:台積電,宏達電,聯發科,鴻海,這幾間企業裡面的博士很多, 05/10 10:44
→ PHPer:難道他們也是因為一年ㄧ聘或兩年ㄧ聘才保持水準和競爭力嗎? 05/10 10:44
→ saltlake:私人公司營利差(還不到不賺錢)就會裁員 幾年幾聘是為營利 05/10 11:42
→ saltlake:公司管理階層做不到有效評量員工績效就無法有效營利 05/10 11:42
→ saltlake:大學教師的貢獻就不須評量? 大學教師工作表現差卻不可辭 05/10 11:43
→ saltlake:請把營運目標釐清再論執行手段 05/10 11:44
→ samadhi:還有教師法規範 05/10 16:59
推 Narcissuss:會去那些公司上班的人本來就比較積極... 05/11 14:28
→ Narcissuss:想混日子的就會去小公司領80萬了 05/11 14:28
→ He:言下之意是教師比較不積極想混日子 所以要一兩年一聘? 05/12 19:54
推 YuChHa:連續十年有國科會計劃護體 可申請免評 05/13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