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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 outlet 二、地點: 台北市大安路一段80—82號(在"老行家"的隔壁) 三、時間: 2010.6.30 下午5點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商品有瑕疵 & 老闆態度還惡劣到爆   五、事實經過: 我29日至該店購買二件衣服,其中一件老闆說只有領口有脫線所以賣得便宜1500元, 因為很喜歡那件衣服,因此不介意小瑕疵就買下了。 誰知今天拿出來穿時發現,那件衣服的兩邊袖口內外根本車反了! 車線外露在袖口上非常明顯,所以下午拿去跟老闆換。 老闆竟然辯駁車線外露是「時髦」的新流行,還嫌我「太俗氣」不能接受這種新設計, 但我認為明明就是重大瑕疵,老闆卻要硬坳。 此外,他堅持店內牆上有標明「買了即不可退貨」,所以不能退錢, 我卻認為商品沒有outlet不outlet之分,只要「七日內留著吊牌,有瑕疵就可以退換」, 因此堅持退款1500元。 沒想到此時他凶性大發,居然開始對我咆哮,衝到我面前作勢要揍我, 還大罵「從沒遇過你這種客人!好,錢退給你,給我滾出去!! 否則我就把鐵門拉下來不讓你走。」還真的拿起遙控器把鐵門拉下了三分之一。 退完錢給我後,就把我轟出店門外,表明「這是我的店,以後不準你來!」 我還真沒看過像這種發了瘋的老闆,我在店門外與他對罵, 他竟然還拿出手機還拍,說我恐嚇他。 路過的行人了解情況後都覺得不可以思議,竟然有這樣的老闆,賣的還是高級精品。 回來後仔細看了他重新開給我的發票,才發現他的發票地址與實際店址不符, 決心要向稅捐處檢舉。 像這樣的店居然還可以在首善之區生存下去,覺得實在是老天沒有眼睛!! 六、備註: 無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85.93
kokus:七日內留著吊牌就可以退換可能是某店家發明的店規,但是實際 07/01 00:43
kokus:上可以不給退換(在商品無瑕疵的前提下),不過既然商品已經有 07/01 00:44
kokus:瑕疵,不管有沒有吊牌都該讓客人退換 07/01 00:45
willowpin:不能接受的是老闆硬坳10cm的車線整條外露是"新潮流" 07/01 02:18
willowpin:而且態度還惡劣得那麼可怕 07/01 02:18
※ 編輯: willowpin 來自: 58.114.185.93 (07/01 02:20)
WinterDust:先搞清楚規定再來說七天退貨... 07/01 12:39
willowpin:有瑕疵為何不能退?還請樓上為我解惑一下感謝 07/01 13:36
willowpin:另外它實際銷售店址與發票上的不合 已告知稅捐處處理 07/01 13:37
tompy:瑕疵貨本就可以退貨 沒搞清楚的是噓的那位 07/01 13:52
s850284:態度好誇張!!可是真的有一些衣服的車線是外露的耶 07/02 13:59
notoriousii:如果外露是好看當然是潮流... 07/03 10:56
notoriousii:原po可能覺得那很醜.... 07/03 10:56
caro770880:七天退貨並不適用於實體店家 07/04 07:31
caro770880:基本上銀貨兩訖 交易已經成立 07/04 07:33
rockayaya:實體店面交易都是你情我願,所以不受七日退貨的規範= = 07/09 13:53
legist:樓上兩位說的前提是東西沒瑕疵的情況,但有瑕疵本來就可退換 07/11 18:30
legist:不是針對兩位,但基於板主立場還是要再重申正確的法律規定^^ 07/11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