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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一個多月終於等到來自地檢署的信 終於要招開偵查庭 出發之前先google一下檢察官的名字,看到他常率新北警察破獲販毒集團 心想應該是個正義之士,於是一早就到偵查庭外等候 在門外等候時,剛好被告也來了 偷偷拍下照片傳給女性友人 女性友人回:他咪咪比我大耶 (被告是男的) (不廢話,直接講述過程) 一開始檢察官開宗明義直說這是個小案子,希望我們可以和解 (我點頭) 檢察官:那原告你想要怎麼和解? 我說:現金賠償 檢察官:幾千塊? 我說:一萬 檢察官:太多啦!少一點可以多少 我說:看被告覺得應該多少 被告:我覺得我沒有錯.... 被告:我覺得這是在浪費社會資源,他先在電影院裏面嗆我,所以我潑他。 而且警察有問我要不要告他,我認為這是小案子不需要,所以沒有提告。    (神邏輯!!!!) 檢察官:先問原告,你是要告他公然侮辱? 我說:是 檢察官:可是他有對你說”出去給我小心一點”的恐嚇語句? 我說:也是 檢察官:在砸完飲料後,說出帶有恐嚇意味語句是可歸為恐嚇罪,是否要改為恐嚇罪? 我說:也可 檢察官:有證人嗎? 我說:有一位同行友人。 檢察官改問被告 檢察官:如果你不潑他,是不是就不會來這邊浪費社會資源?     不管誰先嗆誰,在看電影中安靜本來就是基本禮貌     可是你動手就是不對 被告:我承認我動手不對,可是他錯在先,他在嗆我。    一開始他語氣不好說我腳踢到他,我認了、我忍耐    可是我在跟女友討論劇情時他叫我小聲一點,他嗆我,我也忍耐了    中間他一度笑得很大聲,我反嗆回去    後來電影結束,我先忍住不離開    可是看到他在影廳門口瞪我,嘴中碎碎念    我才衝出去砸他飲料    (神理由!!!但以上未見書記官記錄) 檢察官:你說的這些我知道,你在警方筆錄也有寫     可是看你很年輕,也很帥,以後遇到事情要多多用腦     你就跟人家道個歉,賠點2000意思意思,不會留下前科,對你未來也好     考慮一下 被告:我可以跟他表態,但我不想要賠錢,而且2000有點多  我身上只有帶1000 檢察官:原告,我看你不試市儈之人,目的不是要錢吧 如果是因為錢提告那也太浪費社會資源 1000塊+表示你同意嗎? 我:(你都說這樣我能說啥呢!)是!我希望可以讓他了解一些道理 檢察官再次說服被告,被告無奈掏出口袋的1000 我看他很不甘願 他單手給我,我雙手接收 雙方當庭簽下和解書、我簽下撤告單 過幾天雙方都會收到通知 (後記) 離開地檢署後我看到他走到他的機車旁,戴上安全帽坐在椅子上 我默默地牽起我的腳踏車,要騎到車站 騎到一半時被他追上.... 他停在路中間,笑笑的說: 你真的很衰耶!我都講完電話才離開了還會遇到你,你要去哪裡 (是在玩遊戲嗎?) 隨便哈拉兩句 只見他騎車離開,不時用後照鏡看我 我應該不會騎腳踏車騎到一半頭顱不見吧!!!! 至少我現在是沒有受傷的打完這篇 最後,感謝板橋分局、感謝地檢署檢察官 因為你們的辛苦才讓正義得以伸張,謝謝大壓 以上,報告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12.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gBanciao/M.1403244249.A.347.html ※ 編輯: masha (220.130.12.62), 06/20/2014 14:09:06
mugenji1005:檢察官改問原告 → 被告? 06/20 14:09
※ 編輯: masha (220.130.12.62), 06/20/2014 14:09:32
mugenji1005:檢察官再次說服原告 → 被告? 06/20 14:09
masha:迷糊了,感謝提醒 06/20 14:09
LiDiDoWe:推有個結案 06/20 14:11
mugenji1005:只覺得他最後在庭上的態度依然沒在反省... 06/20 14:11
mugenji1005:檢察官再次說服原告,原告無奈掏出口袋的1000 XDDDDD 06/20 14:14
yrt3168:應該是故意只帶1000出門! XD 06/20 14:25
nicomart:和解金可以不需要當場就交付了阿 對方挺聰明的 以身上帶 06/20 14:29
nicomart:不多為由成功將一萬和解的提議成功用一千收場... 06/20 14:29
※ 編輯: masha (220.130.12.62), 06/20/2014 14:30:27
yrt3168:我比較好奇 如果不和解 之後可以拿更多? @@ 有法律專家嗎 06/20 14:32
hank4416:法官會判你個幾十萬嗎? 想太多 這案子頂多就判四五千 06/20 14:38
hank4416:了不起一萬 06/20 14:38
hank4416:又原告是告公然侮辱 如果轉告恐嚇 可以再加碼一下 06/20 14:39
hank4416:我倒覺得一千太便宜 對方只會記著 以後不爽拿飲料砸人 06/20 14:41
hank4416:了不起就賠一千 還可解氣 花一千就可以侮辱別人 超爽 06/20 14:41
Kamiya:檢察官誰 O.O 06/20 14:42
eeee5566:讓他太爽了 還討價還價 沒反省我就不撤告 06/20 14:44
RoroyaZoro:你人真好 一千有夠便宜 06/20 14:47
ct13723:1000也太少 06/20 14:48
conan805:你應該叫他捐錢給慈善機構一萬塊的 06/20 14:50
ninimiga:平常還是要小心一點,免得被人報"貓鼠仔冤" 06/20 14:51
keepdazzling:請對方捐5000-1萬給慈善機構+1 06/20 14:54
robler:你人真好.. 我一定開10萬以上才和解 06/20 15:12
FFFFFFFF:........1K???? 06/20 15:12
bencheming:這種案子通常會是檢事來處理,檢察官如果親自來還滿有 06/20 15:22
bencheming:誠意(?)的... 06/20 15:22
bencheming:而且潑飲料和恐嚇是兩個分開的行為,兩個都可以告~ 06/20 15:25
bencheming:不過都是小事情,所以檢方還是以和為貴,不深究了。 06/20 15:25
bencheming:雖然只有單方面的說詞,就1000元賠償上,原PO是好人 06/20 15:30
alien818:總而言之,還是恭喜原po的正義得以伸張 06/20 15:36
jzpz:看來對方非常狡猾 06/20 15:39
Tenging:這樣就不對了 對方都沒找議員委員就這樣搓湯圓搓掉 06/20 15:40
mondai:不認為恐嚇是小事 要是真的做呢? 06/20 15:48
qing303:公然侮辱法定刑最高罰九千元。 06/20 15:50
mondai:還上來說 真衰還被我遇到? 這種人....何必跟他以和為貴 06/20 15:53
Davil0130:你應該不要收他$1000,反正你也不是為了錢。要他登報道歉 06/20 16:01
Davil0130:二~三天(要他露臉,道歉內容你擬,指定登哪家報紙),豈不 06/20 16:01
Davil0130:爽乎!還很合情合理!(只是這些都是後話了) 06/20 16:01
cindycincia:要搞死他還有別招就是了,哈哈哈哈哈 06/20 16:03
a016258:慈善機構 一萬+1 06/20 16:13
ikoo:可以問檢察官,這個結果表示,我給你一千,就可以在電影院潑 06/20 16:14
ikoo:你水了??感覺處理不太好,浪費司法資源不等於司法人員省事 06/20 16:14
Davil0130:原po就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內容:罪微不舉。 06/20 16:21
yrt3168:但不得不說 可以找道頗強的 應該追蹤不少畫面 06/20 16:21
yrt3168:我猜是有推估他離場時間看停車場監視器 用車牌去抓的吧 06/20 16:21
j91380000:太輕鬆了吧..... 06/20 16:45
error123:給你一千 讓我潑 (? 06/20 17:42
請問要打統編嗎? 大家也不要苛責我了...我想我真的是人太好..... ※ 編輯: masha (220.130.12.62), 06/20/2014 17:46:41
tdkblur:人太好 一千就可以讓人公然侮辱 其實若不是為了錢 那就堅 06/20 18:04
tdkblur:持個四五千的價碼但改成捐款提供收據 讓P孩也能反省一下 06/20 18:04
tdkblur:感覺這廝脾氣跟態度應該不會因為這件事有所改變....頂多暫 06/20 18:05
tdkblur:時不想去電影院了XD.... 06/20 18:05
beontop:神被告咪咪圖(誤) 06/20 18:26
mashaily:想問題外話,原po喜歡福山雅治嗎?(因為帳號有所聯想) 06/20 19:13
mashaily:XDDDDD 06/20 19:13
masha:X樓上是失散多年的哥哥(還是姐姐)嗎?這是以前高中被取的 06/20 19:24
DareJ:我身上只有帶1000 所以罰一千的理由我笑了 06/20 19:59
Hengle:正義稍獲伸張 06/20 20:00
noobismeok:我個人認為是對方心裡有數,所以被告的表態是有層次性 06/20 20:44
cmoeoo:我認為原告有肚量,若當時把1萬提給慈善機構絕對是會過的 06/20 20:44
noobismeok:檢察官改恐嚇罪,其實我認為這就該提價碼了 06/20 20:44
noobismeok:推樓上C大,捐給慈善機構 06/20 20:45
loking:如果跟他要太多 我想被告離開時就不是笑笑的跟他打招呼了 06/20 21:09
loking:這結局還算不錯阿 06/20 21:09
nfsong:@@ 06/20 21:33
a22511497:繼續被欺負吧 06/20 21:53
beesbai:原po真的很有肚量,給你拍拍。遇到這種事誰不想趕快解決就 06/20 22:12
beesbai:算了 06/20 22:12
cmoeoo:從公然侮辱(告論罪)改恐嚇人身安全罪(非告論罪)應該是檢有 06/20 22:33
cmoeoo:有自己的顧慮吧,除了罪比較重,還有不需要原PO告訴就可以 06/20 22:34
cmoeoo:主動偵辦 06/20 22:35
fin64:1k真的滿扯 06/20 22:35
BFONE:我想看被告照片 可站內信嗎?嘿嘿 06/20 22:48
colyward:好便宜 06/20 23:06
st90513:不好意思 我噓了 這種態度你還接受和解 根本助紂為虐 06/21 00:44
Davil0130:旁觀者總是有各種可笑想法www 06/21 00:47
st90513:低聲下氣/沒表態/不甘願 你讓他用最差的態度得到和解 XD 06/21 00:55
qing303:沒經歷過訴訟的人,不瞭解時間,金錢,精神的耗損及壓力是很 06/21 00:59
qing303:大的,不管原被告皆然。能早點順利解決是好的。 06/21 00:59
Davil0130:推q大!我常跟當事人說,因為不爽,所以花6個月到2年的時 06/21 01:12
Davil0130:間爭口鳥氣?還不能收到懲罰對方的目的… 06/21 01:12
st90513:我也經歷過啊 也是跟原PO一樣幾乎優勢 不過現在說再多都是 06/21 01:19
st90513:後話 這樣鳥的和解方式 不如當初硬吞下去 06/21 01:19
summertrees:我覺得整件事已經給他一個小小教訓,這就夠了 06/21 02:51
summertrees:原PO度量大,這是好事.其實我覺得他也明白你很倒楣, 06/21 02:52
summertrees:所以騎車遇到你時才會這麼說.與其結怨,不如解怨 06/21 02:53
summertrees:不管別人怎麼說,善良寬容之人會有好報的 :) 06/21 02:55
summertrees:事情搞到要上法院,一定是他從沒想到的 :PPPP 06/21 02:59
Hmomo:最基本的道歉沒有嗎=口=??? 06/21 06:11
Kamiya:我以前光是出庭搭高鐵+計程車來回高雄就不只這1000了...... 06/21 07:24
p633:原po辛苦了! :) 06/21 09:22
noobismeok:我是認為原PO和解是他的個人決定,自己的做法不要套在 06/21 11:54
noobismeok:別人身上吧!? 06/21 11:54
a22511497:既然要上來討拍拍讓大家關注看戲 那結局也得精彩點 06/21 14:18
moonshen:不然不和解要怎樣 告到他死刑嗎? 06/21 16:36
moonshen:沒有跑過法院的人不用在那邊說風涼話啦 06/21 16:36
moonshen:跑法院說有多麻煩就有多麻煩 06/21 16:36
moonshen:光這樣應該某種程度上就可以讓他知道不要太囂張 06/21 16:36
ooooll:一千收場 對方還不情不願的給 沒表示道歉 我看不懂這篇文章 06/21 18:23
ooooll:從一開始PO在版上 又上媒體的意義 其實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06/21 18:24
ooooll:是根本連告都不要告 媒體到時根據不起訴書報導 回顧你當初 06/21 18:25
ooooll:受訪畫面 可能會讓人覺得不痛不癢 我覺得5000捐慈善機構比 06/21 18:25
ooooll:較合理 既然不是以拿錢為目的 連這1000都不該收 因為要的是 06/21 18:26
ooooll:道歉 跟對方誠心誠意的懺悔 所以這篇文感覺真的有點像討拍 06/21 18:27
ooooll:還有 你扯到拍他的照片 又說他的胸部怎樣 萬一對方是鄉民 06/21 18:27
ooooll:小心換你被告公然侮辱 06/21 18:27
ooooll:而且明明錯在對方 你一定站得住腳 這種小案頂多開這次庭 06/21 18:32
ooooll:過沒多久起訴結果就會下來 談和解等上法院前撤告都還來的及 06/21 18:32
knightking:真的浪費資源。。。。1000........ 06/21 20:57
ho2002:1000元???? 也難怪.................. 06/21 21:51
Kamiya:噓某樓 是不是我沒當過總統也不能罵總統 06/22 01:31
a22511497:某些人存心來亂的 怪人沒上過法院不能評斷 阿重點是他要 06/22 19:16
a22511497:PO上來討拍拍 最基本的不玩死對方也要玩殘他也不會 06/22 19:16
a22511497:是希望暴民們給他什麼同情阿!? 06/22 19:17
a22511497:類似的案件去街籃板看訴訟用力告下去還比較爽 06/22 19:18
a22511497:不想把事情鬧大當初就別PO來討拍拍 現在被看戲的圍剿了 06/22 19:19
a22511497:還要一群不知所云的好心人幫忙說話 哀~ 06/22 19:20
senior:不覺得是數目的問題 06/23 01:59
senior:而是這種給法如果事主都能接受 那當初真的沒必要弄到地檢 06/23 01:59
senior:直接貫徹程序利益最大化就好 當然上面大律與當事人各有把尺 06/23 02:00
senior:也不好說什麼 06/23 02:02
beelezbub:你好便宜,星鐵出借半日都有兩千了(diablo 06/23 02:54
bencheming:有些人的心態不可取 06/23 10:17
leafezyou:只能說原PO被檢察官這樣大事化小也是客氣客氣了 06/23 15:53
leafezyou:要不然你都鬧大了 真的不需要聽汙辱你的人甚麼只帶1000 06/23 15:54
leafezyou:下次請想想看你被潑的時候那男的的嘴臉 你就會堅持了 06/23 15:54
deep7:有講後續 給個推 原po是個有責任心的人 06/27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