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rigo (我的職業真多...)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求助] 請問有嫖妓的人
時間Fri May 24 21:19:35 2013
性病一向是打壓同志和性權的最好藉口! XD
※ 引述《coster (嘎嘎蹦)》之銘言:
: 我講一下我同學A的家庭給你做個參考
: A是個基督徒,人很好很陽光
: 某次聊天的時候他才提到他媽媽是HIV帶原者
: 沒錯 就是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 A媽媽唯一的性伴侶就是A爸
: 一輩子也就這麼一個男人
: A爸爸在外面玩女人玩到自己得了愛滋死了
: 而媽媽被爸爸感染了HIV
: 我聽A說那些教會的人知道了
: A媽得了HIV所做出來的歧視
: 所講出來的那種話,讓他徹底失望
: 生活也完全變了
台灣就是有這些人才會這麼可悲
對性病總是抱持天譴論、活該的心態
HIV明明就是性行為保護措施有沒做足的問題
但台灣很公衛教育很可悲
今天只要你一年內換了兩、三個女友
你就是高危險群!!
所以不得捐血 (  ̄ c ̄)y▂ξ
那些推文
性工作者是不是都很乾淨我不知道
通常越弱勢的越不安全
因為會為了多賺那麼點錢而走險路
也確實有性工作者很注意安全
畢竟茶壇那麼多
壞了招牌也不好賣茶 XD
不過原PO他朋友男友的問題
跟性工作者HIV帶原率高低無關
只跟男友當時有沒有用保險套有關
沒用保險套就去檢查吧!
有用保險套就別庸人自擾....
我不討厭嫖客
但我討厭那些一知半解的
因為他們會問一堆蠢問題
會有恐慌症的
都是對HIV一知半解
完全不了解的或完全了解的
根本不會問我
有的去喝無套茶喝完問怎麼辦
自己不戴套?問我??
有的全程戴套還問會不會中獎
這麼怕死還去喝茶?乖乖當個處男不就好了?
對於那些問蠢問題的
我一律叫他們準備好幾張小朋友
然後開一張RT-PCR的處方簽給他們
---------------------------------------------------------------
回到原PO問題
男友講甚麼理由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觀念共識的問題
如果真的很難下決定
可以這樣做
建立協定
日後再犯
就是分手
既然是協定
若有下次
女友自己也不能找理由不分手
要是連上述那樣協定都不能建立
就趕快分一分
不要不合還歹戲拖棚!
--
嘆只嘆,研究生,只是畜牲
嘆只嘆,昔野望,日漸消逝
怕只怕,一步錯,全盤皆錯
怕只怕,一放棄,盡付流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48.145
推 lien6410:請問原PO是醫生或是甚麼樣的職業? 05/24 21:24
→ Rodrigo:原PO是鍵盤醫師(  ̄ c ̄)y▂ξ 05/24 21:25
→ Skabo:其實我蠻同意這篇的 性病也就是一種病 老是要想成是報應 05/24 21:57
→ Skabo:或是天譴其實很反智 05/24 21:57
推 tsming:運氣不好的話被馬桶水噴到也會菜花XD 05/25 03:49
推 emil27:推這篇 05/25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