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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llin1986 (平安有愛)》之銘言: : 1,會搜尋交往兩年,曾論及婚嫁,已經分手一年前女友的fb : 但不做回應也不按讚。 : 實際上有無聯絡不清楚。 我很好奇,只是看而已,不回應也不按讚有很大問題嗎? 有人規定除了交往對象外,不能有其它在意的人嗎? 還是有規定只能跟最愛的人交往? 如果知道自己不能接受"對方想前女友前男友消息", 或是不能接受"對方除了自己之外也許更愛別人", 就去溝通,真的沒辦法就讓各自好好過, 畢竟是論及婚嫁過,感情當然有一定份量, 看一下又沒怎樣,是多過份 : 2,把曾交往兩年,已分手兩年的前女友設成熱線 : 實際上只傳line,近期有出去見面吃飯。 一樣啊,熱線是在一起就設了還是分手後才設? 想也知道八成分手前,只是分手後沒去取消而已, 反正又不會真的一直熱線, 沒必要特地爲了這個去排隊抽號碼牌取消 如果真的在意,叫他找時間去改吧, 懶歸懶,真的去取消也沒多少時間。 如果是分手後才設, 拜託,這種人從一開始就有問題還答應要交往, 誰比較有問題? : 兩者都有現任女友 : 兩者的現任女友都氣得要命 : 請問哪個行為比較過分呢 : 謝謝 哪個行為比較過份?我覺得不去跟本人溝通比較過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77.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07144918.A.CE3.html ※ 編輯: agner (118.171.77.205), 08/04/2014 17:36:53
fallforyou11:看完只覺得 以旁觀者的角度說什麼都容易 08/04 17:49
rmbro0703:是啊 如果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說什麼都容易 08/04 17:52
溝通很難 分手也很難 自己生氣不爽上來討拍容易多了 ※ 編輯: agner (118.171.77.205), 08/04/2014 17: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