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ner (腓力咕)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請問哪個比較過份呢?
時間Mon Aug 4 17:35:16 2014
※ 引述《sellin1986 (平安有愛)》之銘言:
: 1,會搜尋交往兩年,曾論及婚嫁,已經分手一年前女友的fb
: 但不做回應也不按讚。
: 實際上有無聯絡不清楚。
我很好奇,只是看而已,不回應也不按讚有很大問題嗎?
有人規定除了交往對象外,不能有其它在意的人嗎?
還是有規定只能跟最愛的人交往?
如果知道自己不能接受"對方想前女友前男友消息",
或是不能接受"對方除了自己之外也許更愛別人",
就去溝通,真的沒辦法就讓各自好好過,
畢竟是論及婚嫁過,感情當然有一定份量,
看一下又沒怎樣,是多過份
: 2,把曾交往兩年,已分手兩年的前女友設成熱線
: 實際上只傳line,近期有出去見面吃飯。
一樣啊,熱線是在一起就設了還是分手後才設?
想也知道八成分手前,只是分手後沒去取消而已,
反正又不會真的一直熱線,
沒必要特地爲了這個去排隊抽號碼牌取消
如果真的在意,叫他找時間去改吧,
懶歸懶,真的去取消也沒多少時間。
如果是分手後才設,
拜託,這種人從一開始就有問題還答應要交往,
誰比較有問題?
: 兩者都有現任女友
: 兩者的現任女友都氣得要命
: 請問哪個行為比較過分呢
: 謝謝
哪個行為比較過份?我覺得不去跟本人溝通比較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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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gner (118.171.77.205), 08/04/2014 17:36:53
→ fallforyou11:看完只覺得 以旁觀者的角度說什麼都容易 08/04 17:49
→ rmbro0703:是啊 如果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說什麼都容易 08/04 17:52
溝通很難 分手也很難 自己生氣不爽上來討拍容易多了
※ 編輯: agner (118.171.77.205), 08/04/2014 17: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