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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事情,扯到金錢就會變得複雜,並不是因為錢使事情複雜,而是人把錢夾雜情感的 原因,才會使得整件事情看起來很複雜,合先敘明。 : 交往三年半的時間, : 在前面三年,都由我支出房租,家用,還有日常開銷, : 房租2~5萬不等 : 每月再給她2~2.5萬的家用打點家裡,也算是預備金跟生活費 : 如果出外吃飯或者一些開銷, : 只要我在我就會支付,買衣服手機之類 : 過年的時候我也會包紅包給她的家人 : 3年半總金額大概是400萬元 其中的家用120萬元,房租110萬元 : 另外她剛跟我交往的時後在外欠債20萬元,我也替她還清 總金額大概是400萬元,就法律上來看幾乎都應該算贈與行為,(房租的部分 可能要看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是誰比較好判斷,假如承租人是你,那就不能叫贈與了, 她頂多算是跟你有使用借貸租屋處的關係),另外因為無法得知你贈與實際每年的分 配狀況,假如有超過贈與稅免稅額的上限,看起來你是有可能有逃漏贈與稅的嫌疑喔XD : 分手前一個月,我無意間發現3本存摺掉在地上是他的名子,其中一本裡面有40多萬元. : 但我覺得很怪, : 因為存款日期的那段期間,他並沒有工作. 那這筆存款從哪裡來的. : 這段很辛苦的日子她隻字未提. 從這段文字很清楚,存摺裡面的金錢都已經是你前女友個人所有,也就是她個人的財產。 她也沒必要跟你交代存款來源(難道她是公務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當天回到家我問她"老婆,這筆錢是哪來的" : 她先把我大罵一頓問我為什麼翻她東西, : 當時我的財務急需現金的週轉,兩個星期後我實在想不到辦法, : 於是跟他開口,說我需要一筆資金25萬,解決問題. : 她原本很不情願,但最後還是拿給我解決問題. 所以你以要向她借貸該筆金錢的意思表示,然後她也確實將該筆金錢移轉給你, 縱然你們沒有書面的消費借貸契約,但她已把借貸金額交給你了,你們消費借貸契約 就已經成立了。 : 前鎮子某一天 她突然傳line給我,態度很差, : 問我記不記得當時有跟他借存款25萬,問我什麼時後要還? 但是從上述內容,看不出有約定還款時間,屬未定期限的消費借貸,她可以向你定 一個月以上的期限,要求你返還借款,這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 : 我說我記得這筆錢,但我現在對這筆錢很有疑慮, : 這筆存款是我給妳的家用, : 妳拿我給妳的錢來借給我嗎? 更有趣的是其中一部分錢還是支付共同開支 例如 房租 : 她丟一句,我借你的時候我不是心甘情願的,是你要求的 : 你當初給我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 這女生相當聰明阿,很清楚的告訴你,當初她是"借"你錢,而是你是贈與她金錢。 所以就法律上關係很清楚,就是你應該還她錢阿。 我覺得扯什麼你以前對她多好多好,她的那筆存款也都是你當初贈與給她, 所以你覺得這筆錢對方是拿你的錢借給你,這根本就是謬論。 退萬步言,就算那些錢當初確實是你給她好了,那些錢已經因為你對她贈與,早就 跟你脫離法律所有權關係了,而且也已經跟她本來的存款混同了,所以她把錢借給你 你就有要返還借款的義務,這是無庸置疑的。 如果你當初不是以贈與家用的意思,而是用"我把錢寄在你這裡,你幫我保管"而成立 寄託契約關係的話,這筆錢你拿回去用就會合情合理合法了,也不用有什麼問題。 不過我是建議女方,如果男生當初確實有幫你清償二十萬對外債務的這件事情的話, 而不是他拿二十萬贈與給你去清償債務的話,他會因為以第三人清償而有法定債權轉移 在他身上,或是對你有無因管理的請求權存在,就雙方債務抵銷,請對方還你六萬元。 當然如果根本就沒有他幫你還錢的這事情,自然你就不用管這件事情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20.1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07915778.A.2B7.html
appleIII: 談法或許男方站不住腳 但情理上是女方站不住腳 08/13 15:45
appleIII: 男方是血淚控訴女方窮困時伸手救援 男方窮困時卻被踢掉 08/13 15:46
qn: 感謝理性分析 這篇很棒 08/13 15:48
starlec: 原來如此 08/13 15:48
minaminojill: 理性分析 女方感覺很聰明 08/13 15:48
我剛剛才看了女方的文章XD 看來這女生保留的資料 比我想像的還要多阿,真是高手, 看來如果法律戰的話,似乎男方應該會很慘了。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8/13/2014 15:50:50
chris80634: 女主角有點台灣郭美美的感覺 08/13 15:49
eternia0920: 男方說存款日期的那段時間女方沒工作 女方則說那存款 08/13 15:49
nepenthes7: 法律觀點 推 08/13 15:49
eternia0920: 是交往前就存好的 兩邊說法有落差 08/13 15:49
heekyu: 專業推 08/13 15:49
eternia0920: 不過女方真的是挺聰明的 男的拿錢出來是心甘情願 女 08/13 15:50
eternia0920: 的拿錢出來則是借貸關係 08/13 15:50
GKKR: 推推~看了長知識 08/13 15:52
lslayer: 女方不聰明怎麼騙得了一堆色中餓鬼阿030 08/13 15:54
summitplus: 男方所說的400萬其實在這裡根本不重要,而是那40萬存 08/13 15:56
summitplus: 款使用25萬的情況才是爭點。不過,我並不認為這是贈與 08/13 15:56
summitplus: 耶,又如男方所言屬實,該40萬其實是家用費所累積, 08/13 15:56
summitplus: 應能推斷不是以贈與的意思表示為之吧,感覺似乎比較 08/13 15:56
summitplus: 接近履行輔助人?麻煩指正 08/13 15:56
第一個要講存款40萬的部分,女方的文章已經說明,那筆錢是在她認識這男生前就存了, 男方給的家用其實早就已經跟女方的錢混同,除非當初雙方有約定有關支出費用必須檢具 單據來核銷,事實上男方也沒有這種約定,這種給"家用"的情形,在法院很容易會認定, 是贈與行為,因為也沒約定每月多出來的支付其他債務的結餘,應該還返還。 而且你講履行輔助人可能比較接近如果女方代繳一些費用的時候,但這裡的家用看起來 就是買些吃吃喝喝、生活所需的相關費用。
nepenthes7: 可是那男的有元配 應該不至於餓成這樣吧 囧 08/13 15:56
summitplus: 關於那40萬,兩方說詞其實有滿大程度的出入,所以我是 08/13 16:12
summitplus: 假設男方說詞為真,再者女方也僅提及交往前開始存,這 08/13 16:12
summitplus: 跟交往前已有40萬不一樣吧。你說得我覺得比較是舉證 08/13 16:12
summitplus: 問題啦,而且家用費通常是用以購買生活必須品及伙食, 08/13 16:12
summitplus: 能否認定是贈與其實好像實務上也沒有確定見解?反觀 08/13 16:12
summitplus: 房租的部分倒有判決認為女方是不當得利的情況 08/13 16:12
所以你認真看一下女方的文章XD 男方的舉證比較偏向用概算用喊的計算之類的, 女方可是詳細準備事證跟答辯說詞喔,我看那段Line的對話 覺得男方大概打官司沒救了。 關於所謂"家用"也是男方的一面之詞而已,除非這男的細心到所有的"家用"都有匯款紀錄 ,不然當他把這"家用"交給女方的時候,這筆錢早就跟女方的錢混同了,你要怎麼舉證 這四十萬完全就是"家用"的結餘款?!還是你也要用大水庫理論來解釋一下哩?!
pennymarkfox: 40萬那個簿子帳戶是男方還女方? 08/13 16:23
女方的阿
vyv726: 女方的文章去看,40萬是存在女方戶頭的樣子 08/13 16:24
男方自己也說 存摺上面是名字是女方的。
icewindwu: 看BG長知識 08/13 16:24
其實簡單來講,就是男方不甘心吧XD 男方是真的感情因素影響了對金錢關係的判斷。 但這過程女方非常的理性阿,證據資料保留的相當的完整,我看到男生指摘幫女方 還了二十萬的那段,女方竟然說可以提出證據男方幫忙還款的證據只有六萬XD 真的某甘丹,金正某甘丹。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8/13/2014 16:27:36
pennymarkfox: 所以男生跟本無法証明那40萬是之前還之後吧=_= 08/13 16:25
vyv726: 沒貼存款明細上來之前,其實都是各說各話啦 08/13 16:26
summitplus: 我是不報任何期待說男方會保有詳細的證據,所以才說這 08/13 16:26
summitplus: 是舉證困難的問題,不過也難保男方回文後發現有保有 08/13 16:26
summitplus: 詳細記錄… 08/13 16:26
summitplus: 這有必要用大水庫理論嗎XD 08/13 16:26
summitplus: 感謝指教歐! 08/13 16:26
s62320: 大水庫理論是啥? 08/13 16:27
vyv726: 唯一確切的證據只有雙方有債務糾紛,而女方還保有男方證 08/13 16:27
vyv726: 詞 08/13 16:27
JEON: 這篇超強 ! 推 08/13 16:27
acesslai: 那請教如果幫繳債,是不是從自己戶投出去,將來有機會 08/13 16:29
acesslai: 拿回來,我真閒 08/13 16:29
antibody27: 真正人心險惡 08/13 16:32
summitplus: 沒記錯的話,大水庫理論其實是指支出大於收入,現有 08/13 16:42
summitplus: 的錢是從其他地方得來與該收入無涉 08/13 16:42
TARONHSAU: 這篇真的很棒,可是更讓我們見識何謂人心=_=/ 08/13 16:42
summitplus: 不曉得有無記錯,有誤請告訴我XD 08/13 16:42
anedo: 得看男方給女方家用前有沒有約定贈與條件,不然就是放水流 08/13 16:43
cka: 我是不覺得如果有存款有40萬 會有那段女方經濟有問題 08/13 16:45
alliana: 男的說是家用,不是贈與哦 ~~ 08/13 16:47
那是他個人的講法,實際上還是要看這筆錢雙方有無約定要怎麼用,或是實際使用狀況。
lusti: 家用錢不能存起來那所有存私房錢的人都該上法院啦~ 08/13 16:50
alliana: 不然你以為怎麼離婚時財產一人一半 08/13 16:55
重點是他們又不是夫妻好嗎
lusti: 他們沒有結婚 談何離婚XDD 而且離婚財產一不要砍半也是看人 08/13 16:57
tml7415: 詐騙集團 有辦法制裁嗎? 08/13 17:00
詐騙集團就報警阿,不然哩 前天不是有新聞什麼正妹大連線來賓騙工程師買結婚包套, 後來警察就查出是詐騙集團背後控制阿,不然你要怎麼樣制裁?!
s62320: 可以找法外制裁者制裁 08/13 17:01
lusti: 詐騙集團願意陪吃陪住陪__ 還叫做詐騙嗎XDD 08/13 17:01
s62320: 或是找夜神月 08/13 17:02
agner: 我覺得女方真的相當聰明,文章完全沒有盲點 08/13 17:05
agner: 很多人都忽略,她是說:"""在一起前開始存""" 08/13 17:06
這點我有看到阿,所以我說那40萬要認定是"家用結餘款"十分不可能XD
tml7415: 存錢有紀錄呀 可以調來看看 萬一不是 那麼這錢 ... 08/13 17:06
tml7415: 也還是要證明 借貸 08/13 17:06
tml7415: 應該說 借貸面男方目前事證應該是完敗 08/13 17:07
你要講家用這件事情,男方除非都是用匯款轉帳給女方帳戶,不過看起來是沒有, 如果當初是現金交付,除非有要女方簽收領據,不然男生自己喊給了多少就算多少?! 簡單來講這錢存在女生戶頭,女生就不太需要證明那筆錢是她的這件事情,好嗎^^
vyv726: 個人猜測40萬變26萬應該是有扣除男方一開始幫女方還 08/13 17:09
vyv726: 的金額就是了 08/13 17:09
男方目前對女方這邊的債務,就女方這邊的資料來看,"信貸39萬+信用卡6萬與借款25萬" 可以去看女生文章的LINE的對話紀錄。
agner: 這金錢關係很清楚,樓上是不用一直糾結在這上面啦 08/13 17:09
lusti: 說真的 看完只覺得 就是男的不爽包養到破產這樣.... 08/13 17:09
vyv726: 何況女方自己也在文中表面不在追究 08/13 17:09
lusti: 也不是說破產(沒申請破產也不算破產) 就是不爽包養花太多 08/13 17:10
summitplus: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啊QQ 08/13 17:11
lusti: 但是包養是心甘情願 現在事後在不爽..... 08/13 17:11
有些男蟲聰明到都是女生包養他們耶XD 只能說男方很闊氣 被劈腿不甘願 但他們只是男女朋友,被劈腿也沒有精神慰撫金阿XDDDDDD
ciccio: 這證明了女方玩男方玩很大阿 十分精明 wwwwwwwwwww 08/13 17:15
這種事情也沒說對錯的啦 反正就一個願打一個挨 就像你跟女朋友去開房間, 難道女劈腿生分手後,你還要請她給付過去開房間費用的二分之一嗎XDDDD 如果可以成立的話,哇喔 我手上有好多單據資料(都用刷卡的),我想我應該可以 拿回個50~60萬沒問題吧,光房間錢XDDDDDDD
tml7415: 高手 ~~~~~ 08/13 17:18
ciccio: 問題是看女生過去的紀錄 拿人錢財或禮物這件事 稀鬆平常阿 08/13 17:22
ciccio: 當然法律上她完全站得住腳 畢竟看來也有XXX的事實 08/13 17:22
ciccio: 不算完全是詐騙 但只是道德上大家唾棄她而已 08/13 17:22
ciccio: 男生就只能討拍阿 也不能幹麻 乖乖還錢摸摸鼻子 當學堂課 08/13 17:23
lusti: 那就不要當那個肥羊阿XD 或者覺得自己可以改變那個人 08/13 17:23
ciccio: 簡單說 男生幫女生付錢 基本上這錢就要當丟水裡 08/13 17:23
mimiiy: 女方就道德瑕疵,但法理上卻沒有問題 08/13 17:23
是不是道德上有瑕疵這我們都不是當事人XD 就真的是周瑜打黃蓋的問題 如果從男方文章來看,女生有道德瑕疵;從女方的文章,女生似乎所為符合情理。 反正大家都挑自己有利的講而已。
s62320: 板上一大堆詢問「如何改變對方」的文章,不管男女都會問 08/13 17:23
ciccio: 還去討或是事後還去講說花了多少錢 只會被別人覺得在討拍 08/13 17:24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8/13/2014 17:26:48
pasaga: 女生真的聰明就不該挑這種會打人的.... 08/13 17:27
pasaga: 就算法律上男生就是欠女生債,沒工作(會課稅的那種) 08/13 17:28
pasaga: 就算打官司也可能都討不到錢 08/13 17:28
pasaga: 分手之後會計算之前付出的部分的人也很可笑 08/13 17:29
vyv726: 會說女生聰明主要是在借貸關係上的自保問題吧,還有用詞 08/13 17:31
Xenogamer: 聰明?我真覺得心機好重 08/13 18:12
OO2: 是吐猩果宮主嗎 08/13 18:40
frostaw: 有理有據給推 08/13 20:10
www2967: 男生賠錢巴 人家法律玩贏你 繳學費 08/13 20:20
ajan007: 女方真的蠻多心機的 08/13 20:41
hinatadeath: 女方在Badrain之前的前前男友交往,也一直沒工作啊 08/13 23:13
hinatadeath: 一個沒工作超過4年的人,存款怎麼有辦法到40萬的.. 08/13 23:14
BlueJet0501: Deann大大分析的真細膩,暱稱還用古門美上身!! XD 08/13 23:33
BlueJet0501: 古美門...打錯 >"< 08/13 23:33
Bookdaily: 這篇只能推了。家用還是用家用帳戶會比較好。 08/14 00:40
herikocat: 以後給女生錢 請女生開本票好了 然後都要堅持不是贈與 08/14 00:56
tsming: 在一起前開始存40萬,然後外面另外有債務? 08/14 01:51
tsming: 我怎麼覺得心機重又很會挖錢啊XD 08/14 01:52
angel4102017: 我都沒想到,的確給他就是他的了!不過我想男方最後 08/14 01:55
angel4102017: 會計較這些地方也是後來知道女生這麼扯吧?覺得付出 08/14 01:55
angel4102017: 不值得..... 08/14 01:55
claire00612: 高手 08/14 02:42
hanmas: 推專業 原來口頭約定也算借款成立 不過依照男方補充 08/14 03:58
hanmas: 40萬是交往期間存起來的 這樣也算贈與嗎 08/14 03:58
hhalleberry: 推 覺得男生活該又爛 原配真慘 08/14 04:58
scsa316tw: 推這篇 女方思考似乎比較強耶 08/14 07:45
airlow: 我覺得那40萬不能算贈與啦,私房錢應該不算贈與才對 08/14 09:02
airlow: 雖然男方的心情我能理解,不過那筆錢很難說得通 08/14 09:03
p2p8ppp: 現在說誰輸誰贏還太早吧 王牌何必這麼早拿出來? 08/14 09:11
JayceLai: 目前只有這篇最值得推 08/14 12:07
forever23: 推這篇 希望男主角看一下 08/14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