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dream (提姆‧提拉米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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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karst10607) Re: 關於本人的軟體 Tonbe …
時間Thu Nov 25 19:01:23 2010
應上篇作者要求,補完一下關於 GPL binary / source code 與此套件所使用的技術
這個 Chrome 套件有幾種方法可能被寫出來:
1) 完全使用 HTML/CSS/Javascript 撰寫,套件包即原始碼包
2) 使用 NPAPI plug-in 架構來實現某個功能,再用 Javascript 接上
NPAPI 程式使用 C/C++ 寫成再 complie 成可執行函式庫 (so/dll)
我沒有拿到原本的 crx,但根據網路上僅有的討論和說明,
還有我對 Chrome 內建 API 的了解,可以判斷程式是用 (2) 的方式寫成,
而且還可以判斷 NPAPI 程式碼包含 PCMan 的 PCManX / PCMan for Firefox 專案
的程式碼。
就這件事情,就可以判斷 tonberry-chrome 是一隻 GPL 程式了,
無論作者是否承認 (作者的確有承認)
既然 tonbarry-chrome 是 GPL,他的 crx 包必定可以以 GPL 為條件自由散佈
為什麼這上篇作者有解釋。
再嚴重一點的說,如果作者又拒絕提供 tonberry-chrome 的原始程式碼的話,
那 PCMan 是可以告他違反 GPL 的。
寫到這哩,加上上篇 20 頁的文章,我想對於此程式是否適用 GPL,
GPL 又適用於誰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了。
==
剩下是感想:
自由軟體的授權方式的確很容易讓開發者覺得拿不到回報,
雖說作者當時不了解即貿然釋出自己的作品,但我不覺得完全是作者的錯。
GPL 是一個二十多年前設計的定型化契約,
關於商業應用的部份在網路時代的確有一些漏洞可以鑽。
某 B 開頭的網站用 hotlinking 的方式賺走所有頁面流量,
我們只能不齒,但是在 GPL 契約下並沒有解法。
當然,你也可以使用其它自己想要的授權方式來禁止這些行為,
但這樣某種程度這會打散自由軟體的生態系,所以我還是不建議。
講這麼多,我是建議作者就此打住,
別再著墨於意氣之爭,多花點時間專研技術,寫出讓大家都不會忽略你的軟體,
不然就浪費自己的才華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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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4
推 DCaty:其實加亮的第二行字我一直忍住不願意提… 11/25 19:57
推 jackblack:所以現在持有Source Code的人都可以分享出來了,對嗎 11/25 20:51
→ superpai:沒錯,程式碼不是neopro一個人的 11/25 23:15
→ ileadu:neopro 違反GPL規範..裁判裁判 11/25 23:38
推 GossipDog:感覺他的態度真的很…… 11/26 00:04
→ GossipDog:記得當時tonberry剛出來,chrome上第一個可上bbs的套件 11/26 00:06
→ GossipDog:大家也都很興奮,我用了之後也寫了很多的意見給他建議 11/26 00:07
推 jackblack:===========有人手上有備份的Source Code嗎?========== 11/26 00:08
→ GossipDog:還有回報一些bug,後來看到他在頁面上寫 11/26 00:08
→ GossipDog:要新功能,拿錢出來 這類的話,真是…好心給建議也不行 11/26 00:09
→ superpai:neopro在尚未接受GPL的道德觀時就用了GPL授權 11/26 00:15
→ superpai:更諷刺的是GPL的道德觀是在對抗他在著作權上的意識型態的 11/26 00:16
→ superpai:neopro寫的文字是可以構成毀謗刑責的 11/26 00:18
→ jackblack:========請大家趕快備份吧,不然被撤掉就不好了======== 11/26 00:26
推 legist:感謝TimDream大大的技術補完!!! 推推推~ 11/26 00:39
推 qmaper:發現我在名單耶~那我也不排除提出法律告訴~XD 02/12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