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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過chrome使用的開源條款是BSD,看起來比GPL鬆綁, 但是不是代表我在其之上所開發的插件, 就不需要公佈原始碼,並且可維持插件所使用的專利保護? 而且我覺得chrome定的條款,好像有跟GPL矛盾的地方,應該不遵守GPL http://www.google.com/chrome/eula.html?hl=zh-TW 以下出自chrome使用條款 1.2 除非另與 Google 簽訂書面協議,否則您與 Google 的協議必須至少 包括本文件所規範之所有條款與細則。以下稱為「通用條款」。 「Google 瀏覽器」原始碼的開放原始碼軟體授權構成個別的書面合約。 在開放原始碼軟體授權之效力明顯高於這些「通用條款」的有限範圍內, 您為了使用「Google 瀏覽器」或其特定內含元件而與 Google 簽訂的合約將受到開放原始碼授權之規範。 9.2 依據第 1.2 節之規定,除非經過法律明確許可或要求,或是經過 Google 明確書面許可,否則您不得 (亦不得允許他人) 複製或修改軟體或軟體任何部分, 或是就軟體或軟體任何部分建立衍生作品、進行逆向工程或解譯, 或是以其他方式擷取軟體或軟體任何部分的原始碼。 9.3 依據第 1.2 節之規定,除非經過 Google 明確書面許可,否則您不得 轉讓 (或轉授權)「軟體」的使用權、授予他人「軟體」使用權所 提供的擔保權益,或是移轉「軟體」使用權之部分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6.81 ※ 編輯: liliwu2 來自: 61.64.26.81 (03/24 19:07)
yohko:呃,問題呢? 03/24 19:03
※ 編輯: liliwu2 來自: 61.64.26.81 (03/24 19:11)
dkfum:你是不是把插件跟Chrome源代碼的使用條款搞錯了 03/25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