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cya:民事執行是法院執行處為之,並非法務部,顯然是詐騙,如果能 09/17 21:07
→ hcya:抓到現行犯就太好了,幫忙除害~ 09/17 21:07
推 hcya:sorry看太錯了原來不是法務部XD 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反正不要 09/17 21:09
→ hcya:沒事提供錢或資料給對方就是了~ 09/17 21:10
→ coosla:有接到司法機關的"掛號"文書再說,其餘的不用理會XDD 09/17 22:09
→ HIGHHIGH0901:是平信~就丟在信箱裡~ 09/18 00:24
推 coosla:你覺得事情這麼重大會用平信嗎?? XDD 09/18 01:30
→ keiryu:所謂「法務」只是私人公司的職員,不用理會 10/02 20:05
→ ljy741105:所以要有些法律常識 10/31 08:28
※ HIGHHIGH0901:轉錄至看板 LAW 03/13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