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b28242 (kib28242)
看板Bunco
標題Fw: [情報] 消失的國界-黃金走廊大崛起~廣西南寧
時間Fri Nov 25 23:41:3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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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b28242 (kib28242) 看板: SET
標題: [情報] 消失的國界-黃金走廊大崛起~廣西南寧
時間: Fri Nov 25 00:06:15 201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Lwzps95Tiw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3tDRTarN-8
節目雖未提到「資本運作」等投資 但不法份子仍假借節目之報導取信他人
淪為不法份子取信國人的工具
Youtube旁邊就有一堆央視等等的報導
大陸的新聞中 也已早有發佈相關的新聞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8-11/01/content_10292592.htm
http://news.sina.com/c/2008-11-27/102716736441.shtml
連台灣的內政部刑事警察局都有相關的提醒報導
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02_2.aspx?no=609
我媽昨天才剛從南寧回來
對南寧純資本投資是 "明打暗助政策" 說法深信不疑
今天轉帳3塊錢去報案了
搞好久才報案成功
鄉民有碰到要注意一下
因為「沒被騙完成」警察會用無法製作筆錄來塘塞
馬總統說詐騙案下降是唬爛的
刑事警察局165專線討論版
http://165.gov.tw/forum/Default.aspx?g=posts&t=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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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
因為南寧老鼠會假投資吸金
除了詐騙還違反銀行法第29條之1
和當年鴻源集團違反吸金案一樣
也是老鼠會一層拉一層的運作模式
所以去警察局時除了檢舉詐騙案外
最好還要加上違法吸金一項
兩者的差別是
雖然都是刑事案
但詐騙在法律定義上較嚴格
所以舉證比較麻煩
而且是由地檢署自行偵辦
偵辦時間久刑期也比較輕
等查到主謀已經不知道民國幾年了
而且主謀萬一不在台灣往往就會不了了之
而用檢舉違法吸金的話
募集資金的行為事實明確就可以起訴
主管機關是金管會(全名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會除了可以聯合中國銀監會共同偵辦外(如果主謀在中國)
還可以在台灣指揮調查局調查
在地檢署有有專門檢辦金融犯罪的調查小組(比較專業)
最重要的是金管會偵辦的案子會限期偵結起訴
偵辦的動作比地檢署自己辦快多了
刑期也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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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ib28242 (1.171.120.36), 時間: 11/25/2011 23:41:35
推 drcula:要說詐騙案下降倒不是唬爛,六七年前是最高峰,我曾經一個周 11/27 16:42
→ drcula:末六日兩天,接到1x件,我輪三班,三班加起來大概近30件 11/27 16:43
→ drcula:現在大概都不超過5件(真的有被騙的,怕到打來問的不算) 11/27 16:44
→ drcula:只是手法又翻新很多種,像詐騙遊戲點數的,或msn的就不知道了 11/2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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