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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riue (好高的失業率!)》之銘言: : b版主云: :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  並不是不得討論」 : 筆者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 1.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這是法律, :  就算版規不規定,未經核可的商品就是不能賣, :  我想這點應當沒有爭議,而是共識。 突然想到,其實台灣法律沒有,大概也不會去規範到這些我正在進行的理財行為 1. 外匯保證金交易 2. 在美國網路券商開戶買美股 那這種狀況有違法嗎? 因為目前股版討論美股買賣和外匯版討論保證金交易可熱門了 當然從事這種交易台灣政府大概不會閒到去管這個 所以其實這些行為台灣官方根本沒有核可,但也沒明令禁止 而這種的投資者大多也都有一定的瞭解和風險評估 只是如果股票、外匯的交易行為可以討論,那另外一些不行,是差異在哪裡? 差異在"銷售"?差異在"佣金"?差異在"利益衝突"?還是只是主觀的覺得"不一樣"? : 2.如果第一點是共識,就代表大家認同「未經核可,不得銷售」, :  反過來說,未經核可之所以不得銷售, :  正是因為「未經核可而銷售」屬違法行為。 :  無論境外保單或境外金融商品在其他國家的適法性如何, :  或者商品本身好壞與否,違法就是違法。 :  一個違法的商品是否可以在公開的討論版上直言無諱, 我倒是覺得嚴格來說只有"銷售"這個行為違法,可是商品本身有沒有違法有待商榷 就像是槍,有明文規定這是違法的商品,可是有些藥品台灣未核可上市,但是自行購買使用違法嗎? 其實政府一樣只有管制"銷售"行為,但是如果民眾冒險服用,也無法可罰 :  誠如是否可以在網路上討論種植大麻的專業技術or生長歷程? 其實網路可以查到一大堆.....XD :  我想這部分應該是很清楚的了。 :  要取得大麻種子的管道,可能還遠比取得違法境外商品要困難得多, :  然而政府似乎比較重視會戕害健康與生命的大麻種子, :  卻比較忽視唾手可得的違法金融商品,以及相關充斥網路的銷售業務。 : 大麻戕害國人身心健康, :  而違法的境外商品就像水貨一樣, :  有些性能或許不錯,但要由誰來把關跟保固呢? 這樣說吧!有多少人比較過台股和美股,然後知道台股的爛,所以投資美股? 有多少人比較過海外購買基金,成本支出遠低於台灣合法上市那些,所以不肯在台灣被當凱子? 政府把關,風險也是自負,但是問題是出事政府不鳥你,可是有把關卻一樣造就一堆爛商品 :  更遑論一堆假境外商品銷售, :  行詐騙之實的假資產管理公司。 :  如騙得無辜民眾損失數百萬而自殺, :  又與銷售會戕害國人身心的大麻有何不同呢? 我只是覺得如果討論這些境外商品也不可以,那是幫助了詐騙集團 有討論就會有比較,如果國內合法銷售商品真的好,也不用怕大家會去買海外商品 如果有討論有比較,自然詐騙商品在網路就會有資料提醒大家去防範 不然很多資訊地下化以後,資訊來源變成單方面的只靠違法銷售的業務提供,我想不會比較好 : 3.因此,基於上述兩點,b版主認為 :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  並不是不得討論」 :  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 :  從某種角度來說,網路上公開的討論空間, :  如果有談論到涉及觸法的問題, :  連這個版的負責人與站長等..都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 :  所以筆者個人淺見是, :  雖然銷售與討論的空間有模糊地帶, :  然而有些風險是連碰觸都沒有必要碰觸的, :  尤其是牽涉到法律的問題, :  應該更沒有灰色地帶。 法條在那邊,如果有人懂,清楚闡釋,怎樣做是違法的,就不要去碰 可是如果法律並未規範到,要怎麼做,大家可以討論,然後訂成版規 : 更重要的是,有討論,就會引發部分人士的興趣, :  就算概率只有百分之一,卻也給了有心人士做手腳的空間。 :  禁止這樣的商品討論,不僅可以保護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一般投資人, :  也可以防止潛在的法律問題發生,可謂利己利人。 我倒是覺得有討論的話,大家會清楚知道這些商品優缺點在哪裡 畢竟理財商品本來就應該自己搞清楚再購買,如果公開討論,至少可以讓懂的人幫不懂的人提醒一下 不然哪天有不懂的人被推銷了爛商品,上來版上問,結果因為版規禁止討論 最後那個不懂的人下場會怎樣?如果業務能力強一點,可能又多一個受害者了 : 4.台灣有很多合法的商品應該就討論不完了, :  刻意在公開的空間討論違法的商品, 還是老問題,銷售行為違法,可是商品本身真的有違法嗎?這我不是專業真的不知道 :  無論目的是出於討論或是置入性行銷等思維, :  為了避免引發後續的問題, :  禁止,應該是無奈,卻是最好的選擇。 : ================================ : 若版主自身的發言帶有情緒性, : 是否能服眾?該如何說明執法的公正性? : 也請版主三思.. : 以上 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9.88
guyver:基本上一旦產生糾紛的時候,就是買的無罪、賣的有罪咩!!= = 03/19 10:45
guyver:何況再問題發生的時候,客戶十個有九個是不理性的 03/19 10:46
snook55:保險有保險法...股票有股票法? 03/19 18:05
eggyuttk:證交法 我開始懷疑CFP板有CFP照的比例了 03/19 18:58
potoser:非法的公司在這邊推銷 本來就不合法 ~~~ 03/25 21:13
potoser:講錯了 非法的商品在這裡推銷 抽不到稅管不到 03/25 21:14
potoser:誰當仲裁者??????? 連動債很多理專自己都搞不清楚 03/25 21:14
potoser:捅出樓子 ~~~也不用負責 ~~~ 非法無法可管的 就不要推銷吧 03/25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