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mmyjtc:回台灣吧 大概是哭哭了 > <"08/14 21:56
根據#1G8dLHys公告所言標準,此類臆測發言直接以"蓄意"挑釁版眾/引戰/鬧版論,
故修正判決為:「依版規6、#1G8dLHys公告,jimmyjtc水桶半年」。
抱歉先前判決時並未細察已公告之標準,此修正判決及時生效。
===修正:8/18 02:41
經水桶使用者來信闡明其發言非出於惡意、並表達歉意,版務方判定足以採信,
因此移除"蓄意"之判定,僅以觸犯版規6處置,減輕為水桶兩周。往後也請注意自身發言。
由於已多次在版上宣導,此公告後此類違規即使最後判定非蓄意,也以水桶一個月起算,
畢竟挑釁版眾、引戰的事實已經造成。若是蓄意則依以往標準水桶六個月起跳;
累犯、挑釁意味嚴重、連續引戰、經減輕期限但出桶後再犯等,皆加重至水桶一年以上,
希望各位可以理解版務的判決標準,也煩請各位多加配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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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aringfish 來自: 1.160.44.226 (08/18 02:55)
推 yoshiringo:GJ 08/18 05:59
推 saew:每次都有這種小白,爛梗!! 08/18 08:16
推 enkidu0830:一種米養百樣人,唉! 08/18 08:28
噓 kg21dunk:喔 08/31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