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irectSale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了版上幾篇對於美樂家的疑問,小弟試著提出自己的見解, 雖然說是解答篇,但當然這還是相當主觀的。 也歡迎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問題:美樂家的35點/月,會造成囤貨嗎? ============================================================================= 過去的傳銷公司,制度的設計上往往有所謂"責任額", 或十萬,或36萬...不等。 經營者為了要通過每個月的考核,不得不吃下這些貨, 然後再轉售給其他消費者,這是一種方式; 另一種方式是, 跟其他比自己低階的經營者一起share掉這個責任額。 因為同階之後,營業額就脫離了。 (這個部份不做詳述,請自行參考各家制度) 時日變遷,責任額制度的傳銷公司, 發現這種制度會有炒作的問題,而且會引導經營者惡性囤貨, 於是有了所謂月消費制的出現。 所謂月消費制的額度,端看公司的產品與獎金制度, 有的公司是一個月1500~2000, 有的是4000~10000,也有的很低只要一千左右。 這種月消費制的公司,強調一個經營者每個月只要買足自己的月消費額度, 就已具備領取佣金的資格。 那麼,因為設計的額度通常不高,一般人都可以負擔, 所以比較不會造成囤貨的問題。 當然,還是有人會用人頭的方式,買好幾口, 目的是為了進階,這是無法避免的事。 畢竟,不管制度再好,還是有人會想走旁門左道, 這並不是月消費制度設計者當初的用意。 這跟 責任額制 的用意不同, 責任額制,其實就非常符合"傳銷"這兩個字的意涵 :經營者找經營者----> 傳, 然後一起把東西賣出去---->銷。 所以傳統的傳銷公司,絕對避免不了會有大量的銷售行為。 那,改成月消費制後,是不是就不用銷售了呢? 因為看起來,既然額度是一般人可以承擔的, 經營者也買自己要用的,消費者也買自己要用的, 這樣不就皆大歡喜? 經營者只需要找消費者來跟公司買東西就好了---->傳 不需要先跟公司買進責任額,再轉賣給消費者---->銷 ============================================================================ 但很多月消費制的公司,發現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因為,雖然消費者不用每個月負擔高額的責任額, 但消費者卻沒那麼容易掌控! 消費者,不是你叫他每個月回來買,他就願意乖乖回來買! 如果生意這麼好做, 百貨公司就不用常常辦活動, 例如:週年慶、清倉、換季、送贈品...等等一大堆的促銷活動了。 因為人的本性是喜新厭舊的,是懶惰的,是容易失憶的, 要求一個消費者每個月回來同一家公司購買,基本上不符合人性! 那,經營者當然沒這個問題, 因為他為了要領獎金,他一定會每個月回購。 但,只有他回購,消費者不回購,沒有用啊! (很多人會說:我們公司的產品多棒多棒,   保健產品多有效多有效,消費者一定會買,而且還會主動介紹別人來買... 我只能說,傳銷如果只靠好產品就做的起來,那應該輪不到我們來做吧! 話說回來,哪一家傳銷的產品不好?) 月消費制的經營者面對消費者不回購的問題, 有兩個解決方式 第一:找大量的經營者 因為經營者一定會回購 第二:自己多買幾口,然後轉賣給消費者 因為既然你們不自動買,我就運用"銷售力"賣給你們 第一個方法,沒有囤貨的問題。但會有找人的問題(這個問題通常更難解決)。 第二個方法,則可能會囤貨,端看個人的銷售能力而定。 =========================================================================== 好,回到美樂家。 美樂家跟其他月消費制的公司不一樣的地方是: 它不只規定經營者要每個月購買35點~55點的消費額, 連消費者,它也一併規定在內,雖然點數比較少--35點。 只要你買不到35點,你就是基礎會員,而不是優惠會員。 基本上,不會有人笨到用基礎會員的身份向美樂家購物, 因為基礎會員享有的福利太少, 而且買的價錢大約是優惠會員的1.42倍。 基本上,其他月消費制的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 一般的規定都是:只要你是會員,你這個月不買,下個月還是享有會員價。 只有美樂家的會員分為兩種價格。 而且美樂家的要求蠻硬的,一個月不買足35點,下個月就變成基礎會員。 我一開始有提到,月消費制的公司, 經營者每個月要購足額度,是因為這樣才具備領獎金的資格。 而消費者,因為不把這個當成收入的來源, 所以他們當然買也好,不買也罷。 公司制度對他們沒有任何約束力。 由種種跡象看來,美樂家實在一家很不討喜的公司, 他"強迫"(很多人喜歡這樣講)消費者每個月買35點, 一個月買不到,又把你降為基礎會員, 實在是太"硬"了! 在這種情況下,誰要成為美樂家的優惠會員,每個月笨笨的去買35點啊? 我想這是大部分人的質疑! ========================================================================= 答案在此: 美樂家現在全台灣有20萬個優惠會員, 每個月產生將近四億多的營業額,一年將近54億。 200,000(會員人數) * 2250(月消費額)=4.5億 記住:優惠會員就是每個月要買35點以上的會員喔! 美樂家的營業額若為真, 那只有兩種情形 第一:這20萬個優惠會員,一定都是經營者! 所以他們心甘情願每個月來買東西。 第二:這20萬個優惠會員,都是神經病! 因為他們喜歡被強迫每個月回來買東西。 各位可以運用自己的智慧去判斷以上兩種情形的可能性。 當然還有第三個答案: 那就是,有沒有可能,美樂家做了什麼事,讓這20萬個優惠會員, 每個月心甘情願回來買35點的東西? 有人會說:唉!你們美樂家都強迫人家買,不買還自己寄過來勒, 哪有什麼心甘情願?! 我只能說,台灣是自由的國家,有人拿刀押著你去美樂家買東西嗎? 或者說,你是簽了賣身契,所以不得不聽令於美樂家嗎? 如果真的有人強迫你買,建議您直接找消保官或去法院控告比較快。 我的經驗告訴我,會有這種誤解,通常都是介紹人的問題。 而如果因為介紹人的問題,讓你產生被強迫消費的感覺, 建議您,可以直接去超市找櫃台小姐辦理退出,保證沒人會刁難你。 或者直接撥服務電話,也會享有周到的服務。 美樂家在台灣近七年來,年年擁有兩位數的成長,豈是偶然? 在短短十三年,成為台灣第二大的直銷公司,難道靠得是強迫消費? 我在這裡,就不再說明美樂家到底做了什麼,讓消費者願意每個月回購。 畢竟,大部分的人都是抱著答案問問題, 他們不是想瞭解美樂家, 而是想證明美樂家不能做,是爛公司,是強迫人家消費的制度.... 還有一個原因是,解釋這個東西頗費篇幅,恕小弟個性疏懶。 若有真想認識美樂家的網友,可來信,彼此再進一步交流。 ============================================================================= 喔...回到囤貨的問題.... 我前面有說過,任何制度都無法遏制囤貨的行為, 因為利之所趨,只要有賺頭,誰不囤? 我只能說,我自己看到的跟我自己經營的過程: 我的消費者, 我服務好,我懂得解決35點的問題,他們自己會去買貨。 我幹嘛要囤貨再轉零售給他們? 我的經營者,更不用講,他們自己一定會買,何勞我操心?! 而且,在美樂家有一種很奇怪的現象, 那就是--消費者往往買的比經營者還多!!(你說他們被強迫的嗎?) 有人討厭美樂家,是因為有35點/月 有人喜歡美樂家,是因為有35點/月 會造成這種差異,就是具不具備解決35點/月的能力而已! 你不會解決,當然就討厭; 你會解決,當然就喜歡,而且越做越快樂,越做越輕鬆, 想想看,你的消費者每個月都自己跟公司訂貨,豈不樂哉? 這才是真正的被動收入,不是嗎? 這才是真正的建立系統,不是嗎? 有人做傳銷,做了一輩子, 都在替公司賣東西,怎麼可能會有被動收入? 哪一天你不賣,就沒收入了,不是嗎? 有人做傳銷,找了一大堆經營者,以為這樣就是建立系統?! 他忽略了,真正的系統的根本, 或者說所有生意的根本,在於消費者能不能產生回購! 消費者不進場,找了一堆經營者進場, 就好比統一開了5000家超商,結果都沒有消費者願意來買東西,是一樣的道理。 到最後統一一定會倒,只是快或慢而已。 而這又何嘗不是大部分傳銷公司的寫照----炒作、賣夢想、紅一陣子、凋零、消失 今天你自己的消費者不回購,結果你找了一堆經營者, 難道你底下的經營者的消費者,又會回購了? 結局就是:你的經營者總有一天會因為留不住消費者而陣亡,那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而台灣幾十年來,上千家的傳銷公司, 只有一家敢強調自己的回購率,就是"美樂家"! 當然,講到這裡又會開始戰另一個議題: "你們美樂家說有95%的回購率,都碼自己在講的..." 這個問題留待以後再述,或者直接來信討論,比較快。 感謝各位看完長篇大論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216.237
HARKER:推一下 感謝分享~ 219.71.199.163 06/15 18:09
upingo:anyway... 123.192.161.82 06/15 18:23
hermanwing:講這麼多,還不是囤貨,合理化囤貨而已 114.27.144.166 06/15 20:25
hermanwing:被直銷洗腦就是這樣,對對,囤貨很合理 114.27.144.166 06/15 20:26
jjjjj18:所以樓上是會員?不然那只是你的"感覺" 122.117.47.23 06/15 20:53
jjjjj18:不代表全台灣二十萬優惠顧客全部人的感覺 122.117.47.23 06/15 20:55
HARKER:反正樓樓上怎麼說都討厭直銷 就別理他了... 219.71.199.163 06/15 21:09
LivedEarl:不然H所謂囤貨是什麼?又你所謂"囤貨"之 134.208.41.70 06/15 22:20
LivedEarl:不合理之原因又是什麼?多想三秒鐘,你可 134.208.41.70 06/15 22:21
LivedEarl:以表達得更好。 134.208.41.70 06/15 22:21
tin7624:推 期待你下次分享最後談到的議題~ 61.62.198.148 06/15 23:54
bingo0613:願意認真回文就值得推,我也認同這種策略 61.230.16.152 06/16 01:06
nutrilite:推認真,我另有看法,美經營者>>純消費者 118.168.103.80 06/17 00:51
bbsbbs:這恐怕是n大一廂情願的看法,你身邊有經營 203.70.216.237 06/17 08:14
bbsbbs:美樂家成功的朋友嗎?跟他們討論看看。 203.70.216.237 06/17 08:15
bbsbbs:20萬會員,如果經營者>>消費者,那真是奇蹟 203.70.216.237 06/17 08:16
gigi030507:如果經營者>>消費者 那就是老鼠會了 114.39.4.165 06/17 10:29
gigi030507:不管哪個行業 一定是消費者>>經營者 114.39.4.165 06/17 10:29
nutrilite:嗯 我應該這麼說,當這消費者願意去分享, 118.168.103.80 06/17 21:01
nutrilite:那他們算是經營者嗎?基本上消費者就到他 118.168.103.80 06/17 21:02
nutrilite:為止了,並不會倍增.經營者則是多了一些 118.168.103.80 06/17 21:04
nutrilite:積極和定位,如果沒有那如何傳呢? 118.168.103.80 06/17 21:06
gigi030507:經營者 還必須教導消費者使用吧 118.171.33.240 06/17 23:03
gigi030507:拿外面的餐廳為例 我推薦人家來吃 我是 118.171.33.240 06/17 23:03
gigi030507:營者嗎? 不是喔 我還是消費者喔 118.171.33.240 06/17 23:04
gigi030507:甚至經營者 要複製經營者吧 如果沒有 118.171.33.240 06/17 23:04
gigi030507:那還是消費者 不是嗎 118.171.33.240 06/17 23:05
colorperson:那 ..經營者是不是也等於消費者呢?! 112.105.131.94 06/18 15:45
colorperson:因為要自己用過才能分享出去 .. 所以 112.105.131.94 06/18 15:46
colorperson:我這樣想合不合理呀?! 112.105.131.94 06/18 15:47
gigi030507:傳銷 經營者一定是消費者 但是 消費者 114.27.121.104 06/18 22:33
gigi030507:不一定是經營者 114.27.121.104 06/18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