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kystar777 (金色摩天輪)》之銘言:
: 今天得到最新的消息是 經費只剩六千多..
: 而原因是因為 許多聽障人士申請助聽器(我沒有要引起筆戰)
: 承辦人員自己也說 她們對於助聽器是職場使用還是生活輔具定義模糊..
: 才導致今年有申請大部分都有補助..(而今年經費幾乎都被助聽器吃光光)
: 她們今後也可能會研議這一塊是否歸為生活輔具而不讓他在職務再設計上面.
: 承辦人員說會積極爭取增額經費(希望很小而已)
: 變成我自己要自費買了吧.....
: 再說一次 我不是要引起筆戰
: 但我真的不清楚助聽器算是生活輔具還是使用在職場上呢??
其實所有的輔具都是協助生活之用,
至於助聽器算不算工作輔具,我的想法是要看這個輔具,
是否讓身障者能夠"得以進行工作"或"增進的工作效能"?
(前者重於後者)
舉例來說,一個從事電話總機的聽障者,助聽器算是他的工作輔具,
但一位從事打字工作的聽障者,助聽器自然不能算是工作輔具。
另外,或許你是第一次申請職務再設計,
通常因為地方政府的財源有限,所以補助是採取先來後到邏輯,
我想如果有障礙者拿到的不符的福利,
這是行政人員的疏失與能力不足的問題,
但如果都是合乎需求的申請,
焦點不需放在討論某個障礙群體運用了比較多的資源,
因為人數和所補助的費用,其實是跟著資格(或需求)走的,
如果是講求補助金額的平等,
那麼反而影響了相對需要較昂貴補助的障礙者的就業權,
當然要怎麼補助、用什麼標準,
這與行政人員的決策有關,先來後到是一種方式,
申請期限到了,再視影響與需求度最高的給予也是一種方式,
此處就和地方的補助審核政策有關,
不過我不是這方面的專業,也或許在這項目上有齊一的標準?
(如果有知道的板友,希望可以給我一些指教,謝謝)
最後我要說的是,需要去討論的是資源不足與資源合理分配的問題,
而不必要指向某群體,那是一種人為劃分的群體類別的平等論而這不合理,
因為每個人不是因為障別決定,他比較有權利得到補助,
事實上是因為個人透過職務再設計以維護就業權,
若以某特定群體人比較多給比較少的補助是無由的給某群體不平等待遇,
實際的問題是在福利資源與社會行政上要如何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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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ghthearted 來自: 59.113.50.114 (06/08 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