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wako (我是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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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有關職務再設計問題
時間Thu Sep 13 10:43:42 2012
※ 引述《deangdo (孤臣孽子)》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有關職務再設計問題
: 時間: Tue Sep 11 22:39:0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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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看到有關這方案,大意是讓公司出面幫我申請有關輔具的補助
: 比如說輔具如果不是政府付全額(不可能那麼好),剩下的由公司負擔
: 但是大家都知道公司不是做善事的,所以由我自行負擔,是否有問題?
原則上是不會
如果是一般用在身上的輔具
出錢的是你,那麼這東西就不用列入公司財產
如果離職了,你就可以帶走(或勞工局收走,不確定好像是看補助比例吧)
在某方面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好:p
不過要跟公司說好就是
: 目前就是卡在於公司擔心他不負擔剩下補助,由我自己出錢,會有
: 問題,遲遲不肯幫我用公司名義申請輔具。
: 怕到時被糾正等等麻煩事。
: p.S 我總覺得政府在制定一個方案,總是把人心及人性想得太美好了,
: 所以變成這方案,申請人想提出減輕自己的負擔,公司又不想要出錢
: 又怕有問題不肯幫...
我曾經問過
如果是一般民間公司單位
到時候現場訪談評估時真的"很需要"這輔具,全額補助的機會很大(款項還沒用完前)
(不過一間公司的補助金額是有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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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8.173.174.45
: 推 milly1203:我本身在公家機關 也有申請 但是人事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 09/12 20:45
: → milly1203:以前也沒有人申請過 說要再問縣府勞工局 09/12 20:46
: → milly1203:但之後就沒有下文了...雖然政府有這好意 但都沒有宣傳阿 09/12 20:47
: → yure:我也有申請過職再設計,狀況同上面M大一樣,人事不知那是什麼 09/13 08:41
: → yure:起初一直跟我說它申請有多麻煩,離開單位就不能帶走之類的 09/13 08:41
申請麻煩的部分不只是在離開單位時,而是過程就很麻煩了
在公家機關,之前一定都沒編這項預算,負責到的承辦人要先去寫公文找錢
然後評估完的採買也有一堆採購流程要作,這依據機關內部流程可能又會很麻煩
更別說若是要施工的話可能還要簽約監工驗收什麼的
東西買完後才可以跟勞工局申請補助核銷,之前單位先墊的錢才會撥下來......
所以通常都沒有人要辦這個...所以就在一開始就先拒絕最簡單了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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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34.101
※ 編輯: miwako 來自: 114.42.234.101 (09/13 10:44)
→ yure:原來啊~ 但我有一個很不解的是餘額的部份,是我自己負擔 09/13 14:36
→ yure:但它卻列入了公家機關單位的財產,跟我說萬一離職了是不能帶 09/13 14:37
→ yure:走,這個部份我也一直詢問過人事、專員、勞工局每個單位 09/13 14:38
→ yure:勞工局說可以帶走,但要通報去向,人事卻說不能... 09/13 14:40
→ yure:最後還人室說,等真的離職了,他們會開會討論是否讓我帶走 09/13 14:40
→ luckystar777:不論自付多少。所有權還是屬於政府的。離職就要還 09/13 18:01
→ luckystar777:直到你找到下一份才會再撥給你用 09/13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