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MU1001 ([TARORO]往 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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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台電工會 98/12/03向無能政府抗爭遊行
時間Thu Dec 3 10:08:55 2009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8829
2009/12/02
台電工會 98/12/03向無能政府抗爭遊行 新聞稿
主題:
勞工
張貼者:
全國總工會
報到時間:98年12月3日上午9-10時
集合地點: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 新聞聯絡人:秘書長潘興中
活動地點:凱達格蘭大道 手機:0961-177-688
12月3日,一萬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台電員工及眷屬,向無能的政府發出怒吼,
從自由廣場出發集結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強烈要求盡速解決延宕多年
而未解決的問題,依法還給台電員工應有權益。
本次活動三大訴求: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還我公務人員權益
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退休、撫卹及保
險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該法實施至今,台電公司具有公務員
兼具勞工身分者,卻被排除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空有公務員之虛名,卻無法
等同一般公務員享有月退休制度,也無優渥的18%優惠存款,子女教育補助、
公務員休假、旅遊補助等事項亦無法比照,明顯違反立法之公平。民國79年大
法官釋字第270號解釋文早已揭示:「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及退休,關係此等
人員之權利義務,仍應從速以法律定之。」但20年過去,相關法律仍未訂定,
該等人員既無法適用公務員退休制度,亦無法適用勞工相關退休及保險規範,
成為退休制度下的法律孤兒。台電工會強烈要求,應還給該等人員之公務人員
權益,而非僅受公務員法令之行政及司法拘束。
二、廢除職位分類制度,還台電人事制度一元化
目前台電公司人事制度係採「評價」及「分類」二元化,而該制度之法源
係民國54年經濟部公佈之「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試行職位分類管理辦法」。在
職位分類制度下,員工被嚴格劃分為職員及工員二種身份,二者在退休、保險
、請假、懲戒等事項上有不同規定,薪資待遇也明顯不同,不僅嚴重影響員工
權益,也徒生管理困擾妨礙事業經營運作。45年過去,不合時宜的職位分類管
理辦法仍在「試行」,台電工會強烈要求,應將該辦法予以廢除,實施ㄧ元化
人事制度,才有利公司經營並保障員工權益。
三、依法結算舊制退休金
台電公司「評價」員工退休適用勞工退休法令,民國94年勞工退休金條例
開始實施,部份「評價」員工陸續選擇適用勞退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
規定,原已適用勞基法之勞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新制後,其適用勞基法之年
資應予保留,保留之年資經勞雇雙方約定後可予以結清。台電工會依該規定,
多次與台電公司進行協商,最後雙方同意依勞動基準法退休金標準結清保留年
資,但隨後卻遭經濟部予以否決。勞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保留年資,既係法律
許可之規範,而台電公司之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又是經濟部所選派,在完成勞
資合議的狀況下,實無否決之理由。台電工會強烈要求,應盡速依法結算舊制
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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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0.95.252
推 cloud7515:遊行時間不就是現在嗎XD 12/03 10:16
推 smallb:阿哈...消息來太慢了點~~ 12/03 10:26
推 HAHAOGC:台灣的公會 唉.... 12/03 10:43
→ HAHAOGC:為什麼發起的不是台電的工會而是全國總公會 12/03 10:46
→ HAHAOGC:為什麼責任制等等問題 全國總工會不出來說話 12/03 10:47
推 morrischen2:算是很即時的新聞 12/03 11:11
推 hsiawenc:大家要團結!今天好多其他工會的也會去聲援。 12/03 11:14
推 morrischen2:有去參加的可以發表一些圖文、意見和感想喔 12/03 11:45
推 atzkgb:工會要勝利 12/03 15:31
推 yokoyah:是台電工會發起沒錯啊 可能張貼者是全國總工會 12/03 19:40
→ yokoyah:台電工會幹部許多也有全國總工會幹部身分 12/03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