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mploy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 本人內人是日本人 ,在台灣日企兼職,原本三個月的兼職合約,後來又續約三 個月,這個月原本告知會在續約,但今日被部門主管告知按照台灣法規兼職滿6個月必須先 休1個月才能在續簽,真的法規有這樣規定嗎??還是只是在唬爛想 fire 人??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8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5.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661344488.A.532.html
boson0725: 沒聽過 10/11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