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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mcak (代客旅遊)》之銘言: : ※ 引述《syntony (海平線與曙光)》之銘言: : : 可是規定有寫 每一科最多採計3學分 :        共計21學分,共計8科。已合所定標準。 :        最有問題的只有「刑分」到底要不要修而已!這點每年似乎標準不一。 :        至於你擔心的財政法因不在該表的列舉項目內而恐不被採計, :        應該是杞人憂天。 :         : 反正你就先去報名,到時不行再講。 :        而你住宿舍應該是碩博士班在學生吧? :        真不行的話,那明年下學期看要不要去修大學部補刑分。 :        不過或許今年你就可以參加了! 今天打電話給考選部專技司確認過了 只要有法律輔系字樣在畢業證書上 就可以採為法律系 不必學分審查 就可以報考律師....提供給大家 -- 我用一天的時間 閱讀一杯咖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