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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c301 (jj)》之銘言: : 大家準備國考時都會碰到那種完全沒有概念或是非本科生的書籍, : 而這樣的書籍在敘述時,往往會看不懂作者在表達什麼東西, : 因為很多觀念與名詞都是陌生,如果沒有補習或他人指引,通常都會看不懂, : 但又不想花時間去跟人擠在小小補習班上課,就會心生放棄, : 其實我有一個很好的方式,給大家參考,就是要運用"已知來懂未知", : 也就是歸納法跟演譯(推理)法,這是所有學習知識方法的基礎, : 也是很多科學家在從事科學研究方法,而套用在所有書籍身上也是很ok地, : 例如行政法,剛看時完全應該看不懂在表達什麼,這時要開始歸類,作者所講過的 : 名詞中,有哪些是同樣的東西去歸納,像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 etc是某種程度是一掛的 : 上位概念,然後歸類一定程度後就要去演譯去推論他們的不同處與自己不明瞭的部分, : (當然這期間會有很多錯誤的歸納 這時就要不斷地修正 不斷地作出正確演譯) : 或者是歸類出自己懂的東西再去演譯自己無法理解的東西,就像自己懂的是班會的運作 : 與程序並歸納起來去演譯立法院開會的程序後,得出相同與不同,之後在又歸類後一定 : 數量後,再去演譯,慢慢的整本書就像是拼圖一樣的拼整完畢。 : 其實所有的學問都是這樣研究出來的,如果你常訓練,其實根本不用補習, : 買書自己看就懂了。 小弟根據 長輩們的說法 算是非常會讀書的小孩 國考中還是非本科生 一開始全部都沒有概念 還是硬著頭皮衝了 很符合標題的情形 小弟也來聊聊自己的讀書經驗 要剖析自己有點困難 因為很多過程對小弟來說向呼吸一樣自然 也沒有原po說的這樣神奇 首先先說一下背景 小弟本人是喜歡看書的人 從小看到書 不管是什麼都忍不住要翻一下 可以靜靜看書不吵也不鬧 今天能在讀書上有點小成就 除了本身並不排斥看書這件事 靠的不是記憶力 (認識的我人都知道我很健忘) 而是理解能力和舉一反三的能力 要入門一個完全沒接觸過的科目 先把握住一個原則: 定義 比較 推理 說穿了就是原po講的東西 記憶 歸納 演繹 不過小弟並非在哪裡學到的 而是天生的習慣 1定義的記憶 任何壹個科目都有許多名詞 是構成此科目所有知識的基礎 就像要學英文 一定要背單字 要學數學 一定要記公式 有人說單字公式不用背 我用推得就能推出來 沒錯 我也推得出來 但是前提是建立在我有已經基礎可以推 基礎從何得來? 還是得靠對名詞定義的記憶這個基本功 這個階段的困難點在於 名詞中定義其實還有名詞 或者名詞的定義抽象到爆 看不懂 譬如看到 行為能力=權利主體能獨立有效為法律行為的資格或地位 會產生什麼是權利主體 什麼是法律行為的疑惑? 一般而言書本的編排是循序漸進 學到行為能力時 應該已經對權利主體有所了解 但是還是可能不懂什麼是法律行為 這時有兩個作法 1去查 法律行為的定義 2看舉例 1是不錯的方法 但是看了以後極可能發現還有 法律行為的定義還是有部分名詞看不懂 或者根本是互相解釋的情形 小弟通常是兩個都作 但重點是放在2 抽象的文字套到實例上能更容易理解 理解則能有效幫助記憶 理解完畢後 可能還是對定義的部分似懂非懂 這時不用心急 可試著把它背起來 背不熟很正常 只要能達到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出來即可 日後會愈來愈精準 2名詞的比較 記了很多名詞之後 會發現有些名詞或觀念很像 很容易搞錯 例如 債權與債權行為 準物權與準物權行為 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等 這時可以在書上自己作整理歸納 對照筆記等 譬如債權行為定義的旁邊寫上債權的定義或其頁數 反之債權的定義的旁邊寫上債權行為的定義或其頁數 觀察兩個的定義有何不同 書上何時用債權 何時用債權行為 想到債權就想到債權行為 想到債權行為就想到債權 名詞的比較有助更進一步了解名詞的定義 用法 並且加強記憶 就像人要跟別人比較才知道自己考多濫一樣 更重要的是 使這些記過的東西產生連結 不是一個一個單獨的點 而是成為 線 面 3想當然爾 有了基礎功 就會自動產生想當然爾的能力 學過民法 看到"行政契約" 就會知道這個東西應該是一個雙方的合意 學過刑訴 看到"行政處分" 就會想說 這個東西應該帶有一定的強制力 因為強制處分 也有"處分"兩字 也涉及"權利義務"的變動 因為處分行為也有"處分"兩字 這就是所謂的 "都不用背 我用推的就推的出來" 雖不中亦不遠矣 但是仍然會有所出入 這時就要回到"比較"的功夫 找出不同點在哪裡? 這個不同點 往往就是這個名詞的特徵 更有助於這個名詞的理解和記憶 以上都是很初步的讀書的方式 看完本篇覺得我在說廢話的別打我XD 至於原po提供的益智遊戲 當作小遊戲玩玩就好 要把書讀好 過程中並不缺乏這些練習 解不出來也無所謂 小弟的智力測驗向來很低 同學們還很驚訝 算是會讀書的笨蛋一枚 但是還不是可以考上 考試和智力沒有一定 而且小弟雖然會讀書 但是還是有去補習 因為補習帶來的效益遠超過自修 -- Time is Money => T = M Knowledge is Power => K = P Power = Work/Time =>T = W/P M = T = W/P = W/K 故當Knowledge趨近於0時 Money趨近無限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86.250
pttptt2008:推! 11/18 16:13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163.29.186.250 (11/18 16:24)
ss60315:推 11/18 16:25
kilio:推 11/18 16:42
vicvic609:推 11/18 17:11
dreamcurve:推 11/18 17:37
MJdavid:下面那篇為什麼刪? 11/18 17:51
winterrain:反正是老生常談 沒有貢獻 所以我刪掉了 11/18 17:52
lc301:推 11/18 18:56
lc301:3年前一位臺大醫院的醫師考上律師司法官 他說他從來沒補習司 11/18 18:59
lc301:法的東西 完全是自修花了3年半(下班時間就是去看法律的書) 11/18 19:00
lc301:而他說他就是運用已知未知的讀書方法 自己唸通法律 至於記者 11/18 19:00
Chen67: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原po還是比我們這種補習還考不上的人強 11/18 19:00
Chen67:太多了 XD 11/18 19:01
lc301:問他會不會去報到法官 他說他還要考慮 畢竟他已有好幾年醫師 11/18 19:01
lc301:資歷 而且薪水也比法官高了 11/18 19:01
Chen67:以前常常很不服氣 但現在慢慢釋懷自己是個庸才 XD 11/18 19:01
Chen67:他如果來當法官是屈就 11/18 19:02
Chen67:我們的成就跟法官相比 覺得法官地位與待遇 高高在上 11/18 19:03
Chen67:人家的學術地位與收入都比法官高 對當法官的感受就不一樣 11/18 19:04
pttptt2008:樓上, 老實說我對法官產生不了敬意, 更不覺高高在上! 11/18 21:27
now2100:理解力和舉一反三真的很重要 有些人很用功 但就是差在這裡 11/18 21:35
pontneuf:認真寫的好文..謝謝分享!! 11/18 21:44
psym:推 11/18 22:33
vanilla560:謝謝原po的分享~~~~ 11/18 23:36
mvb:那個醫師在醫學上對人類的貢獻可能更大 還是當醫師好 11/19 13:49
whitelady:推文說的應該是臺大耳鼻喉科的吳振吉醫師 11/20 09:38
whitelady:http://tinyurl.com/8a2tusl 他還是一邊工作一邊考上的 11/20 09:39
whitelady:orz... 11/20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