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upern (看來我得違抗神意了)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情報] 政府催生 放寬公務員婚假.育嬰假
時間Mon Feb 27 11:27:57 2012
今天看到的新聞
只能說當"純"公務員真的很好
一般的廣義公務員 或是國營體系
很多都是處罰照著公務人員懲戒法 但福利卻不照著走(還好3%有跟著加 = =")
這實在是有點百思不解......
當然有不少人去回覆此文章 很多人都覺得希望可以比照公務員
還說如果不比照辦理 那其他人都不要生 以後生小孩的事就交給公務員好了
希望享受更多福利的人 就好好拼一下公務人員考試吧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改善少子化現象,考試院少子化專案小組規劃多項
方案,包括放寬公務員婚假請休期限、放寬育嬰留職停薪考績規定、放寬請假改以「一小
時」為單位,盼為公務員「催生」。
婚假擬改為2至3個月內休完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專案小組正著手研議鼓勵生育方案,現行休假規定,公務員十
四天的婚假要在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休完,未來則打算放寬為二或三個月內休完。
他說,有些公務員工作繁忙,婚假若能放寬為二或三個月內休完,新人們有較大彈性安排
假期,或許到國外好好地度個假,回國後很快就有好消息。
現行規定公務員每次請假最少要以「半天(四小時)」為單位,黃雅榜指出,有時候公務
員只需要請一、二個小時的假,就可以處理完育嬰事務,為了讓公務員有更大的彈性,未
來打算放寬請休假可以「一小時」為單位,不必每次請休假都得休滿四小時。
家有3歲以下子女 應予留職停薪
另外,現行公務員留職停薪辦法明定,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者,「得予」留職停薪,他說
,相關規定擬修改為「應予」留職停薪,公務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用人機關不得拒絕。
至於現行規定留職停薪者復職,當年度就不能再休年休假,黃雅榜說,如果公務員是因育
嬰而申請留職停薪,當年度復職時,還是可以休年休假,至於休假日數長短,需要再討論
。
不需連續任職半年 仍享考績獎金
現行的考績法規定,公務員必須「連續任職」達六個月,才能「另予考績」,領取考績獎
金,考試院認為這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不利,打算放寬規定,只要該年度內任職天數
「加起來」滿六個月以上,不一定要「連續上班」,一樣可以「另予考績」,享有考績獎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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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1.15.246.133
→ naemoe:可是"廣義"公務員薪水不是比較高嗎? 02/27 11:31
推 Archi821:工務員? 是作養護工程的那種嗎? 02/27 11:51
推 aliv:一樓眼界還只停留在月薪 而沒月退 02/27 13:22
※ 編輯: hiupern 來自: 101.14.95.46 (02/27 18:52)
→ naemoe:我知道沒有月退,但是有八百萬啊,我家人還希望我去考國營= = 02/27 19:57
推 ihakkanet:其實三十年後的月退應該會和希臘一樣減半發放啦 02/27 21:06
→ hil550:台灣的問題和希臘不一樣,落實量能課稅比較重要 02/27 23:07
→ iyiyi:國營不是每個人都有八百萬. 廣義公務員不少的薪水比較高 02/29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