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8380 m 8 6/23 agogoa R: [閒聊] 要別人po分數 作者 agogoa (agogoa)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要別人po分數 時間 Sat Jun 23 13:59:40 2012 ─────────────────────────────────────── : 推 MJdavid:既然不會改變為什麼還要影響其他考生的心情 當初板規國營 06/21 23:20 : → MJdavid:事業考試特別嚴格 經過板友的爭取才得來開收 現在開放就不 06/21 23:21 : → MJdavid:顧及國營考生心情了 還是說當初鬧國營考試放寬討論標準 只 06/21 23:22 : → MJdavid:是你鬥爭的工具? 06/21 23:23 不是我要戰你 你真得很奇怪,應該說可憐 你的推文都是極端負面解讀別人的動機,還好意思說別人在暗黑 別人po分數討論分享,你硬是解讀成在打擊其他考生 逼得別人自d文章 真可憐,到底是現實生活多失敗,才能動不動就懷疑別人在暗黑自己 思想如此黑暗 替你想想也難怪,30幾歲又只有五專肄業 難怪只能在網路批評別人建立信心,說是國考生 卻連考哪科都不敢講,一天到晚待在ptt酸人 在國考版八卦板都看得到你在酸 還不敢發文,只敢在文章底下噓文,這樣的人生會不會太可悲? 你要講甚麼那是你的權利,但把別人逼到不敢發言自d 這叫言論自由嗎! 打這篇也不奢望你改,只希望其他人認清MJdavid這類酸民的本質 全職準備多年,分數還是低到不敢見人 看到別人分享分數,直覺就是人家在嘲笑他 沒本事上岸,就硬要把別人拉下水 理這種人幹嘛? 為這種人不敢發言,你也太脆弱了吧 考上後怎麼應付刁民? -- → FallRed:那家牛排我吃過 在我家附近 還不錯吃 01/27 02:34 → z******:落紅大大住哪啊? 01/27 02:34 噓 FallRed:幹妳媽的....我是秋紅 01/27 02: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55.168
saki01:仔細看PO文ID我才發現,原來如此XD06/23 14:08
DickMartin:請問有koller嗎?06/23 14:21
pigStar:同意agogoa06/23 14:27
kutkin:他自從前板主在的時候就一直推一些....的推文06/23 14:31
care123:我也要注意到這個ID 常常看到他的一些推文都......恩....06/23 14:32
care123: 有06/23 14:32
kumiko:簽名檔害我笑出來XDD06/23 14:33
SCLPAL:不好意思,不過強調年齡跟學歷那邊可能可以不用打吧@@?06/23 14:34
SCLPAL:畢竟真要酸,年齡跟學歷也不是問題.06/23 14:36
m202gm:我也是看到簽名檔瞬間笑出來..正在擦螢幕(噴可樂)...淚..06/23 14:36
klowa:戰吧戰吧~ 雖然我也覺得po分數沒意義 我沒考一樣可以報高分06/23 14:36
klowa:這世界上真的就是有那種以偽報高分讓他人難過的人存在..06/23 14:37
klowa:網路上真真假假 只能靠自己判斷了06/23 14:37
ftyu:戰!!!06/23 14:56
EvitaJ:被簽名檔笑翻XDD 我都把酸民的言論拿來磨練自己06/23 15:09
helijuju:哈 這篇我也笑出來了XD 06/23 15:22
kiraping:我想MJ會寄私信 說已備份準備告你 要求你道歉 (應該吧) 06/23 15:24
fjuqboy:我覺得有人生攻擊耶 06/23 15:26
koller:這篇可以告了 已達毀謗罪成立要件了06/23 15:28
saki01:玩真大06/23 15:35
ali2088:我由衷希望不要變成一言堂 法律or版規之下講甚麼都應尊重06/23 15:37
DickMartin:3/24 NathanQ □[公告] koller水桶三個月 : 三個月沒到06/23 15:37
rory1:不爽你也PO分數阿,人身攻擊不太好吧. 06/23 15:43
palajuice:不需要攻擊對方是30幾歲又五專畢業吧...@@06/23 16:44
(1) 10.板上禁止公開他人資訊及文字恐嚇威脅他人,違者水桶十年和劣文*1。 (公布他人資訊,當事人應來信證明,該資訊確為當事人實際之資訊。如非當事人實際 之資訊,僅為造謠應引用版規2處斷。) 本人已向MJdavid查證,認為agogoa於板面公布他人資訊 違反版規10規定,給予水桶十年和劣文*1之處罰。 2.發文、推文時,應尊重他人之發言權益,注重禮貌,發文務必注意語氣,嚴禁板友 間惡言相向、口水戰。該情況板主得「視情況暫時性鎖文禁止回覆」及「暫時性禁止 兩造雙方發言之權益一日」。 內容(含標題)不得出現髒話、情緒性文字(公然污辱)以及捏造不實之內容(誹謗)。版 主查明事實後,違者依其情節,犯後態度,得給予警告乙次或水桶一個月至半年。 除水桶處罰外,版友應注意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之規範,切勿逞一時之快感,而違觸 中華民國法律。 [MJdavid這類酸民] 違反版規2規定(公然污辱),除依刪文外給予警告一次。 (2) [m 18361 6/23 mvp121 R: [閒聊] 沒錯!!這是國營事業集氣文!! ●18362 1 6/23 mvp121 R: [閒聊] 沒錯!!這是國營事業集氣文!! 作者 mvp121 (蘇大頭)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沒錯!!這是國營事業集氣文!! 時間 Sat Jun 23 07:16:03 2012 ─────────────────────────────────────── 加油,我一定要上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42.40 作者 mvp121 (蘇大頭)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沒錯!!這是國營事業集氣文!! 時間 Sat Jun 23 07:16:47 2012 ─────────────────────────────────────── 加油,我一定要上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42.40
letmegoogle:加油,你一定要上榜!!!XD06/23 07:17
fjuqboy:你會先去公海 06/23 07:31
kissurface:阿都給你上就好了阿06/23 07:51
LisaPrincess:你慘了…看在你快去公海了,給你箭頭不要噓你~06/23 07:53
wadersio: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06/23 07:56
LisaPrincess:猛一看,閣下還發兩篇!看來是抱著視死如歸的精神衝06/23 07:58
CYSTEINE1:壓力太大喔 給你一個同情推06/23 08:27
jogan:勇氣可嘉06/23 08:39
eddisonkuo:這樣也可以算一篇唷 = =....06/23 08:55
sgheart:要集氣可以 影響到公眾版面就不好06/23 09:11
venscarol:.....................06/23 09:15
cool022683:現在版主水桶,國考板大亂嗎??一行文真多阿!! 06/23 09:43
mvp121兩篇一行文 版規1水桶2個月。 (3) 因版務需要,本人暫時解除本人的水桶,待處理完畢後,繼續。 版主水桶期間,如故意違反版規,本人會依情況加重處罰 (也就是不給予警告,逕自水桶) 希望版友能夠詳閱版規,切勿以身違觸版規之規定。 --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6.182
GbmanOGC:剛剛無聊查一下 agogoa是分身吧 上站還不到兩百次 06/23 17:37
GbmanOGC:還以為是大魚說 可惜 06/23 17:38
jaykle:水桶十年真漫長~ 06/23 17:40
MJdavid:可以回文反駁他一下嗎?但是好像又會變成戰文 而且被水桶 06/23 17:45
MJdavid:十年了有點勝之不武 06/23 17:45
palajuice:樓上的個性還是改一下..ptt並不是現實人生的戰場....== 06/23 17:53
ChenDotQ: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 06/23 17:54
LiYiKang:陳述事實被水桶囉~ 06/23 18:04
Mitch:十年?不如重練一隻 06/23 18:07
MJdavid:palajuice沒錯 PTT並不是現實人生的戰場 但卻有可能影響到 06/23 18:07
MJdavid:現在世界中的閱聽人 06/23 18:08
furuuchi:陳述事實被水桶囉~ 看來推文中作亂情形將持續下去. 06/23 18:09
kutkin:這樣也算公布他人資訊呀....看來又有人可以當推文蟑螂了 06/23 18:10
pigStar:勝之不武? 所以MJ作戰勝利? 06/23 18:14
MJdavid:也不是說什麼作戰 因為他被水桶了 我回的話只我單方說法 06/23 18:17
DickMartin:16344與16353篇 5/20 agogoa 公開挑戰 年輕人太衝了 06/23 18:22
kutkin:嘖 原來是保皇派跟革命派的鬥爭呀 06/23 18:24
MJdavid:那我是保皇派還是革命派?@ @ 06/23 18:36
jaykle:應該是極左派跟極右派的鬥爭 06/23 18:43
saki01:第三條路 06/23 18:55
chevylove:^^ 06/23 19:02
fjuqboy:應該給小組長管吧 自己解除水桶 不合道理吧 那跟沒水桶 06/23 19:03
fjuqboy:差別在哪邊?? 06/23 19:04
koller:該投票換版主了 06/23 19:11
porkeey:我覺得那篇戰文還不錯說@@ 06/23 19:20
naturalQa:= =K大出現了 06/23 19:24
ezmantalk:記得版主重選 票數最多的是就是P5其次才是N 說民意 06/23 19:26
ezmantalk:民意基礎不夠的也是已經辭職的N而不是P 況且對照本篇推 06/23 19:27
ezmantalk:某些人當初根本就是支持P的人 現在就要把人換掉講一個 06/23 19:27
ezmantalk:很想當版主的「高考版友」這不會太明顯嗎? 06/23 19:28
ezmantalk:想想時間會證明一次N雖然沒做啥事 至少當初對他是某人 06/23 19:29
ezmantalk:的分身的質疑是錯 當初指責的人有過出來道歉的意思嗎 06/23 19:29
ezmantalk:還沒考上就在這邊搞鬥爭 這不是太浪費時間了 06/23 19:30
ChenDotQ:agogoa先放大絕就輸了,還被水桶。 慘~! 06/23 20:28
sbreezer:被桶得真冤 看不出被桶的點 06/23 20:44
furuuchi:如果不論"XX幾歲XX肄業", 那, 這篇文, 寫得有沒有道理? 06/23 20:53
MJdavid:沒有道理 本文指出「你的推文都是極端負面解讀別人的動機 06/23 21:00
MJdavid:」那他這篇不就是極端負面解讀別人的動機嗎?再者 說我不 06/23 21:01
MJdavid:敢發文只敢文章底下噓文 我覺得要發文就發些對板友有幫助 06/23 21:02
MJdavid:的東西 所以對大多數考生無益的文都以推文 不然查一下我和 06/23 21:03
MJdavid:他的ID 在板上都發些什麼文就知道 06/23 21:03
ali2088:寒蟬效應..agogoa內文確有失當..然而洩漏個資的罪名?? 06/23 21:10
ali2088:30多歲 五專肄業的何其多....這個資也太扯 06/23 21:12
MJdavid:不知道耶 我有跟板主說 這些資料當初a在戰W板主的時候 老 06/23 21:13
MJdavid:是問我唸哪間 怎麼跟人家某校的言論比 那時我回答他我的真 06/23 21:14
MJdavid:實資料 應該不算洩漏個資吧 板主回我說:我說我個人的資料 06/23 21:15
MJdavid:當然沒問題 說別人的就違反板規 06/23 21:16
LiYiKang:所以他因為公開的資訊而被捅了XD 06/23 21:17
ali2088:@@" 單純希望執法者的標準應該要嚴謹且有所本 06/23 21:19
ali2088:anyway 還是要祝福各位考運昌隆 06/23 21:20
ufo15526368:十年 是一首歌 zzzz 06/23 22:05
IE8:如果agogoa講的個資都是MJdavid 公開講的 那有公開問題嗎 06/23 22:12
IE8:這十年水桶太誇張了吧...... 06/23 22:15
LiYiKang:十年現在爆蟑螂 06/23 22:16
ufo15526368:爆人隱私 個資法'我看 直接砍他id 封鎖他ip上站好了 06/23 22:19
DickMartin:16344與16353篇 5/20 agogoa 公開挑戰版主 當然要河蟹 06/23 22:23
IE8:真的是樓上講的這樣的話 就是一種白色恐怖 06/23 22:27
DickMartin:根白色恐怖無關 agogoa基本上很激動一直挑戰版主 06/23 22:32
IE8:這算公開報仇嗎? 06/23 22:41
vendor:十年太重了,這算什麼啊? 06/23 23:01
Hamann:我也覺得十年太重了,30多歲 五專肄業這樣算個資?! 06/23 23:03
fangyha:他違反板規還可能違反法律!! 不知PTT對個資法有何因應!! 06/23 23:03
IE8:說違反法律的 要不要看一下MJdavid的推文說是自己講的.... 06/23 23:04
MJdavid:這可能要等板主出水桶後才會解釋吧 XDD 06/23 23:06
NathanQ:建議板主擔心個資問題 就應儘速把上面文章的個資訊息刪除 06/23 23:08
NathanQ:版規定的用意來自於保護當事人 請趕快處理文章提到之部分 06/23 23:09
fangyha:未經同意蒐集、使用 這點不算嗎? 06/23 23:18
MJdavid:原來還有未經同意蒐集、使用這點 @@ 06/23 23:20
fangyha: 06/23 23:22
xerady:哈哈,這個案例還滿有趣的,很有討論空間 06/23 23:39
xerady:暫且不論處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處罰的依據似乎都有討論空 06/23 23:41
xerady:間。MD大自行已經公開的個人訊息,被AG大引用,這樣有符合 06/23 23:42
xerady:處罰的條件嗎?? 06/23 23:42
IE8: 是啊 我覺得 "公開"的定義就有問題了 06/23 23:47
fangyha:不只是公開定義有問題,很多法條都有待細則來解釋 06/23 23:53
fangyha:結果愈解釋有愈無法收尾的窘境 06/23 23:55
ezmantalk:有人不要討論事情討論到一半就拿跟主題無關的個人經歷 06/24 00:28
ezmantalk:來說嘴不就沒事 自始自終要不要PO分數給人家看跟 06/24 00:28
ezmantalk:發言的人五專有沒有畢業關係在那? 整個本末倒置到回來 06/24 00:29
ezmantalk:討論發言的是不是真的五專肄業 這不是很誇張嗎 06/24 00:30
palajuice:我覺得十年太扯了~ 06/24 01:54
kutkin: 板主自己都當不到十年了。 06/24 02:26
koller:大家覺得是不是該換版主了 06/24 03:45
symeng:這樣算洩漏個資? 這樣的個資找的到什麼人? 06/24 06:32
bluebe:引用MJ自介叫公開個資,關錯人還要被害人自己申訴 06/24 11:57
bluebe:這不叫濫權叫甚麼 06/24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