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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疑問] 國考板重要板務能否回歸多數決 時間 Sat Jul 21 17:37:58 2012 ─────────────────────────────────────── 還好備份了 該水球是證明你濫權刪文的證據,涉及公共事務 你憑什麼刪除? 知道自己行為見不得光嗎? 這是否也證明有許多人被濫權刪文,只是委屈求全不敢講? P55555,你對不利自己的文章就刪文,又逃避多數民意檢驗 根本不配管理公共事務。 希望板友諒解,不是我濫訟,而是P55555一再以少數壓制多數 走法律程序是最好的選擇了,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我們各安天命吧 跟你不一樣,我見得了光。 ---- ---- P55555來信 根本不配管理公共事務。 顯有違反板規2 煩請修改一下唷 不修改 你知道的@@ 我根本不在意,但讓我憤怒的 是他到底用這種恐嚇方法,逼別人自刪多少篇文章! 不敢面對批評就下台,自認是多數人支持就開投票 什麼都不敢,就只會刪文恐嚇,你有什麼資格管別人! 2.發文、推文時,應尊重他人之發言權益,注重禮貌,發文務 必注意語氣,嚴禁板友間惡言相向、口水戰,違者處一個月  至半年水桶。有該情況板主得「視情況暫時性鎖文禁止回覆  」及「暫時性禁止兩造雙方發言之權益一日」。 內容(含標題)不得出現髒話、情緒性文字(公然污辱)以及捏 造不實之內容(誹謗)。版主查明事實後,違者依其情節,犯 後態度,得給予警告乙次或水桶一個月至一年。 pognini 根本不配管理公共事務一詞,顯然違反板規2之規定 經本人給予寄信通知和五次水球勸導,希望該板友能夠配合板規 該人悍然拒絕達六次以上,本人將處以六個月之水桶。 希望板友能夠配合板主之板務工作, 如經本人勸導後態度惡劣 悍然拒絕配合 通常是處以較嚴重之規定。 2. 另外特別公告, 本版受站規和PTT上任何規則之規範,如違法站規或是其它PTT之規範 當然處劣文和水桶一年以下之處罰。 --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