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rilJune:乙死亡後,甲和乙父親的姻親關係仍存在。所以甲夫和乙 11/11 21:23
→ AprilJune:父的親等要從乙這邊算 11/11 21:24
→ fang0709:所以跟乙父親的親等是直姻一親等而不是旁姻三親等? 11/11 21:29
→ fang0709:那跟丙父親的親等要從哪邊算? 11/11 21:30
→ AprilJune:應是直系姻親一親等。(§970)所以甲與丙為旁系姻親四 11/11 21:31
→ AprilJune:親等 11/11 21:31
→ fang0709:那甲丙結婚後 甲跟丙父親的親等是直姻一還是旁姻三? 11/11 21:40
推 scarbywind:姻親關係還再的話還可以結婚嗎? 11/11 21:57
→ susu0112:甲和乙的父親間直姻一的關係不因乙死亡而消滅 11/11 22:32
→ susu0112: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 11/11 22:33
→ susu0112:甲跟丙的關係為旁姻四 輩分相同 故可以結婚。 11/11 22:33
→ susu0112:甲跟丙父間的關係為 直姻一。 11/11 22:34
→ fang0709:謝謝su大 11/11 22:46
→ k769292:記得在工作上搞這親等搞到快瘋掉,su大真強 11/12 10:46
推 susu0112:其實我寫的跟Ap大差不多 XD 希望能快點考上! 一起加油!! 11/12 16:51
→ fang0709:沒錯^^ 11/12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