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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版友 甲有配偶 和 兩個兄弟姐妹 和祖母 而後甲死亡留下六百萬 假如都拋棄的話 第一種情況 依 拋棄的那份會流向下一繼承人 第二種情況 應繼分最後 配偶2/3 祖母1/3 想請教一下 應該是哪種分配?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124.37
Icelandic:2 02/05 22:11
bowcacayy:2喔,你仔細看,你的1176計算不對喔。 02/05 22:16
bowcacayy:1176第6項是由次順序繼承而不是前幾項講的應繼分歸屬喔 02/05 22:19
guitarvolley:2 02/05 22:21
tanako:不太懂,第6項不就是說由次順序繼承 祖父母在兄弟姊妹之後 02/05 22:44
tanako:所以為什麼不是原先ab的那一份呢 (有1/2) 02/05 22:45
kkzxc:如果以你的想法,會變成是兄弟姐妹所再轉出去 02/05 23:13
kkzxc:而拋棄繼承就等於自始無繼承權 02/05 23:15
kkzxc:因此如無第三順序,當然會由配偶與第四順序為繼承人 02/05 23:17
YKC96:拋棄~你就當做 這世界上沒這個人吧... 02/06 00:20
※ 編輯: yoyotv5566 來自: 36.230.124.37 (02/09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