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berian513 (積極)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義務衝突疑問
時間Sat Apr 19 11:40:40 2014
經典案例就是
甲帶兩個甲之小孩同時到河邊戲水,而兩個小孩同時溺水,甲僅救一個,依照複數作為義務衝突,甲有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的適用,所以不作為不具違法性
但我有在課本看到,因生命法益具有絕對保護性及不可比較性,所以甲還是具有違法性,這種說法是少數見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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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ick9823:我記得要符合幾個要件才不具違法性 04/19 12:42
→ nick9823:其中一個是要無故意或過失 而小孩溺水甲可能具過失 04/19 12:45
→ nick9823:且要不得已 04/19 12:48
→ hialice:所以甲在緊急避難過不了關 04/19 14:25
→ hialice:但得依超法規阻卻違法中面臨數個等價作為義務按客觀情形 04/19 14:25
→ hialice:阻卻違法 04/19 14:26
→ aoc3:義務衝突就是為了要解決生命法益和生命法益無法衡平所創出來 04/20 10:56
→ aoc3:的 04/20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