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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基於安全通知警到場 由飯店人自己破門 當然(前提沒搜索票)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90.2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3703698.A.E3B.html
Searle:我覺得可以 不過有爭議吧 06/25 21:42
Searle:可能必須有一些條件限制 例如有人死在裡面 06/25 21:42
Searle:至於時事就不知道了 06/25 21:42
Searle:如果不是警察破的 問題可能比較小一點 06/25 21:43
yahoomsnfb:即時強制 06/25 21:44
chrisredfiel:我是覺得不行 飯店人員自行破門本身就有問題 06/25 21:46
chrisredfiel:假如是警察破門 也不符合無令狀搜索的要件 06/25 21:47
chrisredfiel:即時強制也行不通 何來生命、身體、財產迫切之危害? 06/25 21:49
chrisredfiel:剛查了一下新聞 飯店人員是用旅館業管理規則27條第五 06/25 21:56
chrisredfiel:款為依據 但個人覺得適用上滿有問題的就是了 06/25 21:58
ameko34:不合你的政治立場的話當然有問題 06/25 21:59
chrisredfiel:純粹就事論事 不同意你可以提出反駁 不必急著扣帽子 06/25 22:01
kutkin:飯店人員不可以 你沒有司法的權限 06/25 22:10
yahoomsnfb:只是想到即時強制才有破門而入可能,最近剛好唸到 06/25 22:10
yahoomsnfb:當然是在合法情況下 06/25 22:10
Searle:飯店人員沒司法權跟能不能進去是兩回事吧 那是民法的事 06/25 22:11
kutkin:[問題] 飯店人員可破門嗎=>他是在問破門 06/25 22:15
humannature:除非對方行為是違反法令才能 06/25 22:16
flydragon198:http://ppt.cc/TyyE 當然不行,法律權威說的 06/25 22:23
sexylook:坦克可以碾過人民嗎? 共產黨工:在特殊狀況下可以 06/25 22:33
Ivogore:屎蛆情感到底多脆弱阿,大家就事論事討論也要先噴屎扣帽子 06/25 22:46
Ivogore:真的笑死我 06/25 22:46
Searle:不過想想扯到憲法的話 飯店跟警察大概都站不註腳 06/25 22:48
tofu0208:侵害居住自由!而且又沒有憲法第23之適用 06/25 22:53
maleegobi:以「不符登記住房人數」為由破門 =大砲打小鳥 06/25 22:55
vasya:那要看為了破門的事由是什麼吧?裡面有人燒炭自殺、姦殺..等 06/25 22:55
maleegobi:不僅有違憲違法之虞 更不符該管理規則所謂「必要」處理 06/25 22:56
osee:我也在想耶 有犯什麼法嗎? 也不是306吧 06/25 22:56
maleegobi:僅因人數不符登記 即採取破門手段 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06/25 22:56
cashliu:實在想不到可以的理由 06/25 22:58
qa17b:沒立即危險就等警察來啊 如果有立即危險應該有人通報吧 06/25 23:01
ppingin:李榮耕在去年本土裁判評析有篇就是在說這個,可查閱。 06/25 23:02
Searle:記得看過一個見解 飯店租房視為私人空間 有人記得嗎 06/25 23:05
kit279:逐出師門 06/25 23:16
violing613:給飯店租房空間絕對的自由 以後就等著看房間會搞出啥包 06/25 23:25
louis123321:不過其實違反憲法不會怎樣阿XDD 06/25 23:37
wintour:樓上的思想真是令人匪疑所思!請問 什麼是違反憲法不會怎 06/26 00:07
wintour:樣 可以解釋一下嗎? 06/26 00:07
nakayamayyt:司法院一直在違反憲法第77條,有怎樣嗎 06/26 00:09
guitarvolley:直接破門又兼call警察是挺扯的 06/26 00:15
Go1denDragon:看到時事想到法律問題不是法律人該有的思維嗎?怎麼 06/26 00:36
Go1denDragon:有人嘴臭在那邊講一些五四三呢? 06/26 00:36
kurakio:旅客對於住宿之旅館房間,各有其監督權,且既係供旅客起居 06/26 01:03
kurakio:之場所,仍不失為住宅(69年台上字第1474號) 06/26 01:03
WRS:絕對不行 06/26 06:58
Crazyloveyou:天朝特使就是__由啊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6/26 06:59
Crazyloveyou:天朝特是是超越__法的存在啊 不知道嗎?XDDDDDDDDDDDD 06/26 07:00
Searle:感謝k大 06/26 07:34
nakinight:反正鬼島政府 有沒有違法他們能自己決定 06/26 07:37
icexfox:越來越有X一的現象了=.=不過飯店的色彩挺重的說@@ 06/26 08:06
yoyostar1990:當然是不行啊 要就警察破 飯店本身哪來的權力? 06/26 08:29
yoyostar1990:飯店本身引用的法條根本在打自己臉 06/26 08:30
yoyostar1990:就好像你家外面被違規停車 可以把他車窗敲破開走嗎 06/26 08:31
yoyostar1990:還叫警察來看你在那邊破窗開車?! 整件事太扯 06/26 08:32
louis123321:真的不會怎樣阿...憲法又沒有罰則 我違反了會怎樣嗎? 06/26 08:45
lote01:就是故意遊走灰色地帶,就算可以救濟,也不知何年 06/26 08:46
louis123321:我可能會因為違反刑法而要坐牢 憲法??問號XDD??XDDD 06/26 08:46
louis123321:當然寫考題一定要寫違反比例原則 違反憲法XDDDDD 06/26 08:47
louis123321:違反社會道德觀念被大眾譴責 我還比較害怕XDDDD 06/26 08:50
bt011086:違反鄉民“主流意見”也蠻可怕的,科科… 06/26 08:55
sexylook:已經被洗腦到違反憲法不會怎麼樣了阿 希望只是鍵盤嘴一下 06/26 09:02
louis123321:因為不會被處罰阿 等到哪天憲法可以處罰人就OK了 06/26 09:03
louis123321:跟洗腦無關 很久以前念憲法時就覺得違反不會怎樣... 06/26 09:04
louis123321:抽象的法規頂多無效 但具體的行為憲法卻無法制裁他 06/26 09:04
louis123321:違憲政黨可能可以被制裁啦 其他想不到為啥我要怕憲法 06/26 09:05
usebbs:這間飯店的行為超誇張的~chick-in怎麼可能沒登記證件? 06/26 09:17
naemoe:現行犯在內或有急迫危險(比方說燒炭或割腕)可破門 06/26 09:18
naemoe:但是今天他們甚麼都沒做飯店就破門絕對問題很大! 06/26 09:19
FlashGet:謝謝louis大,有學習到東西 06/26 09:29
peja1016:在這邊嘴一下是沒關係,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 06/26 09:45
jay111101:開吸毒扒也沒生命身體急迫危害 ,那可以破門嗎?(純發 06/26 11:02
jay111101:問) 06/26 11:02
usebbs:吸毒趴未必沒急迫危害,況且飯店都中央空調會影響其他房間 06/26 11:25
usebbs:如果不是煙霧式又沒有很吵,飯店大概也不會發現吧? 06/26 11:26
jay111101:只是影響也沒急迫危害不是? 06/26 11:32
jay111101:還有就是不破門要怎麼知道有沒有急迫呢?突然想到通姦 06/26 11:34
jay111101:好像也沒急迫喔 06/26 11:34
sweet16kate:我比較想知道應該告警察還是飯店 06/26 11:38
usebbs:但是如果是煙霧式的毒品,隔壁房間有人的話應該會立刻反應 06/26 11:44
usebbs:會覺得是不是在房間抽煙還怎樣的~這樣飯店應該就會去關心吧 06/26 11:45
usebbs:但要到破門這種高緊急程度,真的還蠻困難的吧 06/26 11:46
wayne7388:果然有人看到標題就立刻扣帽子了 科科 06/26 12:25
wintour:憲法裡規範的內容 最重要的莫過於人民的基本權利 若說違法 06/26 12:39
wintour:憲法不重要 這無疑是架空任何一條法律!況舉重以明輕 違 06/26 12:39
wintour:反憲法了 難謂不違法法律!學習法律固然重要 法哲學與法 06/26 12:39
wintour:律倫理學亦如是! 06/26 12:39
amigo0721:行政規則根本不能限制剝奪人民權利義務 06/26 12:53
humannature:有國民黨黨政就可以 06/26 14:30
nra7346:如果飯店認為房客違反誠信原則,所以租約自始不成立呢? 06/26 15:32
jardon:有發生什麼事跟即時強制有關?飯店自己講法也一變再變 06/26 15:51
jardon:一下說登記有問題 一下又說破門是擔心房客飲食需求 06/26 15:52
jardon:你有什麼跟據証明我在裡面幹麻 不幫你開門所以可以踹門 06/26 15:54
jardon:扯一堆 就政治立場不同 被施壓要你去踹飯店就跟著坦下來 06/26 15:55
jardon:基本的母法都不鳥了 我看其他的千萬子法都可以廢一廢了 06/26 16:04
fetish9:刑法來說 不符合緊急避難 更沒有正當防衛 06/26 16:14
fetish9:但或許可以以破門人員有國民黨政來阻卻違法 06/26 16:15
kissu5566:推sex大 06/26 16:29
amigo0721:搞錯了 有授權><是法規命令 06/26 18:16
killmens2002:大家讀這麼久 怎不知黨員身分即阻卻違法事由 06/26 20:14
mmzznnxxbbcc:申論題都直接寫 他有黨證 閱卷老師都無法反駁 06/26 20:17
flydragon198: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Bar?fref=ts 06/26 22:41
flydragon198:台北律師公會針對報載諾富特飯店破門事件之聲明 06/26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