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arle:我覺得可以 不過有爭議吧 06/25 21:42
→ Searle:可能必須有一些條件限制 例如有人死在裡面 06/25 21:42
→ Searle:至於時事就不知道了 06/25 21:42
→ Searle:如果不是警察破的 問題可能比較小一點 06/25 21:43
推 yahoomsnfb:即時強制 06/25 21:44
→ chrisredfiel:我是覺得不行 飯店人員自行破門本身就有問題 06/25 21:46
→ chrisredfiel:假如是警察破門 也不符合無令狀搜索的要件 06/25 21:47
→ chrisredfiel:即時強制也行不通 何來生命、身體、財產迫切之危害? 06/25 21:49
→ chrisredfiel:剛查了一下新聞 飯店人員是用旅館業管理規則27條第五 06/25 21:56
→ chrisredfiel:款為依據 但個人覺得適用上滿有問題的就是了 06/25 21:58
推 ameko34:不合你的政治立場的話當然有問題 06/25 21:59
→ chrisredfiel:純粹就事論事 不同意你可以提出反駁 不必急著扣帽子 06/25 22:01
推 kutkin:飯店人員不可以 你沒有司法的權限 06/25 22:10
推 yahoomsnfb:只是想到即時強制才有破門而入可能,最近剛好唸到 06/25 22:10
→ yahoomsnfb:當然是在合法情況下 06/25 22:10
推 Searle:飯店人員沒司法權跟能不能進去是兩回事吧 那是民法的事 06/25 22:11
→ kutkin:[問題] 飯店人員可破門嗎=>他是在問破門 06/25 22:15
→ humannature:除非對方行為是違反法令才能 06/25 22:16
推 sexylook:坦克可以碾過人民嗎? 共產黨工:在特殊狀況下可以 06/25 22:33
推 Ivogore:屎蛆情感到底多脆弱阿,大家就事論事討論也要先噴屎扣帽子 06/25 22:46
→ Ivogore:真的笑死我 06/25 22:46
→ Searle:不過想想扯到憲法的話 飯店跟警察大概都站不註腳 06/25 22:48
推 tofu0208:侵害居住自由!而且又沒有憲法第23之適用 06/25 22:53
→ maleegobi:以「不符登記住房人數」為由破門 =大砲打小鳥 06/25 22:55
推 vasya:那要看為了破門的事由是什麼吧?裡面有人燒炭自殺、姦殺..等 06/25 22:55
→ maleegobi:不僅有違憲違法之虞 更不符該管理規則所謂「必要」處理 06/25 22:56
推 osee:我也在想耶 有犯什麼法嗎? 也不是306吧 06/25 22:56
→ maleegobi:僅因人數不符登記 即採取破門手段 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06/25 22:56
→ cashliu:實在想不到可以的理由 06/25 22:58
推 qa17b:沒立即危險就等警察來啊 如果有立即危險應該有人通報吧 06/25 23:01
推 ppingin:李榮耕在去年本土裁判評析有篇就是在說這個,可查閱。 06/25 23:02
推 Searle:記得看過一個見解 飯店租房視為私人空間 有人記得嗎 06/25 23:05
推 kit279:逐出師門 06/25 23:16
→ violing613:給飯店租房空間絕對的自由 以後就等著看房間會搞出啥包 06/25 23:25
推 louis123321:不過其實違反憲法不會怎樣阿XDD 06/25 23:37
噓 wintour:樓上的思想真是令人匪疑所思!請問 什麼是違反憲法不會怎 06/26 00:07
→ wintour:樣 可以解釋一下嗎? 06/26 00:07
→ nakayamayyt:司法院一直在違反憲法第77條,有怎樣嗎 06/26 00:09
推 guitarvolley:直接破門又兼call警察是挺扯的 06/26 00:15
推 Go1denDragon:看到時事想到法律問題不是法律人該有的思維嗎?怎麼 06/26 00:36
→ Go1denDragon:有人嘴臭在那邊講一些五四三呢? 06/26 00:36
推 kurakio:旅客對於住宿之旅館房間,各有其監督權,且既係供旅客起居 06/26 01:03
→ kurakio:之場所,仍不失為住宅(69年台上字第1474號) 06/26 01:03
推 WRS:絕對不行 06/26 06:58
推 Crazyloveyou:天朝特使就是__由啊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6/26 06:59
→ Crazyloveyou:天朝特是是超越__法的存在啊 不知道嗎?XDDDDDDDDDDDD 06/26 07:00
推 Searle:感謝k大 06/26 07:34
推 nakinight:反正鬼島政府 有沒有違法他們能自己決定 06/26 07:37
推 icexfox:越來越有X一的現象了=.=不過飯店的色彩挺重的說@@ 06/26 08:06
推 yoyostar1990:當然是不行啊 要就警察破 飯店本身哪來的權力? 06/26 08:29
→ yoyostar1990:飯店本身引用的法條根本在打自己臉 06/26 08:30
→ yoyostar1990:就好像你家外面被違規停車 可以把他車窗敲破開走嗎 06/26 08:31
→ yoyostar1990:還叫警察來看你在那邊破窗開車?! 整件事太扯 06/26 08:32
推 louis123321:真的不會怎樣阿...憲法又沒有罰則 我違反了會怎樣嗎? 06/26 08:45
→ lote01:就是故意遊走灰色地帶,就算可以救濟,也不知何年 06/26 08:46
→ louis123321:我可能會因為違反刑法而要坐牢 憲法??問號XDD??XDDD 06/26 08:46
→ louis123321:當然寫考題一定要寫違反比例原則 違反憲法XDDDDD 06/26 08:47
→ louis123321:違反社會道德觀念被大眾譴責 我還比較害怕XDDDD 06/26 08:50
→ bt011086:違反鄉民“主流意見”也蠻可怕的,科科… 06/26 08:55
推 sexylook:已經被洗腦到違反憲法不會怎麼樣了阿 希望只是鍵盤嘴一下 06/26 09:02
推 louis123321:因為不會被處罰阿 等到哪天憲法可以處罰人就OK了 06/26 09:03
→ louis123321:跟洗腦無關 很久以前念憲法時就覺得違反不會怎樣... 06/26 09:04
→ louis123321:抽象的法規頂多無效 但具體的行為憲法卻無法制裁他 06/26 09:04
→ louis123321:違憲政黨可能可以被制裁啦 其他想不到為啥我要怕憲法 06/26 09:05
→ usebbs:這間飯店的行為超誇張的~chick-in怎麼可能沒登記證件? 06/26 09:17
推 naemoe:現行犯在內或有急迫危險(比方說燒炭或割腕)可破門 06/26 09:18
→ naemoe:但是今天他們甚麼都沒做飯店就破門絕對問題很大! 06/26 09:19
→ FlashGet:謝謝louis大,有學習到東西 06/26 09:29
推 peja1016:在這邊嘴一下是沒關係,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 06/26 09:45
推 jay111101:開吸毒扒也沒生命身體急迫危害 ,那可以破門嗎?(純發 06/26 11:02
→ jay111101:問) 06/26 11:02
→ usebbs:吸毒趴未必沒急迫危害,況且飯店都中央空調會影響其他房間 06/26 11:25
→ usebbs:如果不是煙霧式又沒有很吵,飯店大概也不會發現吧? 06/26 11:26
推 jay111101:只是影響也沒急迫危害不是? 06/26 11:32
→ jay111101:還有就是不破門要怎麼知道有沒有急迫呢?突然想到通姦 06/26 11:34
→ jay111101:好像也沒急迫喔 06/26 11:34
推 sweet16kate:我比較想知道應該告警察還是飯店 06/26 11:38
→ usebbs:但是如果是煙霧式的毒品,隔壁房間有人的話應該會立刻反應 06/26 11:44
→ usebbs:會覺得是不是在房間抽煙還怎樣的~這樣飯店應該就會去關心吧 06/26 11:45
→ usebbs:但要到破門這種高緊急程度,真的還蠻困難的吧 06/26 11:46
推 wayne7388:果然有人看到標題就立刻扣帽子了 科科 06/26 12:25
→ wintour:憲法裡規範的內容 最重要的莫過於人民的基本權利 若說違法 06/26 12:39
→ wintour:憲法不重要 這無疑是架空任何一條法律!況舉重以明輕 違 06/26 12:39
→ wintour:反憲法了 難謂不違法法律!學習法律固然重要 法哲學與法 06/26 12:39
→ wintour:律倫理學亦如是! 06/26 12:39
推 amigo0721:行政規則根本不能限制剝奪人民權利義務 06/26 12:53
→ humannature:有國民黨黨政就可以 06/26 14:30
推 nra7346:如果飯店認為房客違反誠信原則,所以租約自始不成立呢? 06/26 15:32
推 jardon:有發生什麼事跟即時強制有關?飯店自己講法也一變再變 06/26 15:51
→ jardon:一下說登記有問題 一下又說破門是擔心房客飲食需求 06/26 15:52
→ jardon:你有什麼跟據証明我在裡面幹麻 不幫你開門所以可以踹門 06/26 15:54
→ jardon:扯一堆 就政治立場不同 被施壓要你去踹飯店就跟著坦下來 06/26 15:55
→ jardon:基本的母法都不鳥了 我看其他的千萬子法都可以廢一廢了 06/26 16:04
→ fetish9:刑法來說 不符合緊急避難 更沒有正當防衛 06/26 16:14
→ fetish9:但或許可以以破門人員有國民黨政來阻卻違法 06/26 16:15
推 kissu5566:推sex大 06/26 16:29
→ amigo0721:搞錯了 有授權><是法規命令 06/26 18:16
推 killmens2002:大家讀這麼久 怎不知黨員身分即阻卻違法事由 06/26 20:14
→ mmzznnxxbbcc:申論題都直接寫 他有黨證 閱卷老師都無法反駁 06/26 20:17
→ flydragon198:台北律師公會針對報載諾富特飯店破門事件之聲明 06/26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