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icing (善良牧羊人)》之銘言: : 近日我的心理學課程在ptt及facebook上引起許多討論。我很感謝學員及熱心考生email : 告知我這件事,我也在第一時間掌握這些討論訊息的發展,並思考怎樣的回應方式會比較 : 好。我反覆閱讀思考這些論述,並歸結出三個爭議點,以Q&A的形式提出我的看法。希望 : 藉由我的回應,能讓你的瞭解我的立場,並且拓展你對這件事的看法。為免廣告之嫌, : 我謹在此版回應原PO提出的議題。另外兩個議題的回應已發布於fb國考人事行政版。 : 原PO提到我們教材是否可以轉賣一事? : 答: : (1)許多網友引用著作權法,認為我不應該限制學員轉賣的權利。一直以來,我也瞭解這 : 會是個爭議點。然而,以法律來論述這一切,似乎顯得天真--將複雜的現象化約成依著 : 幾條規則就決定了對與錯。我唸法律研究所的學員告訴我,著作權法是頗難的一門科目。 : 讓我將這些法條的論述留給這些法律專家去討論,我僅就我心理學家的身份來論述這一 : 問題: : A.教材轉賣利益了誰?損害了誰?依我較為單純的思考,教材轉賣似乎利益了賣掉這教材 : 的學員(減少損失)及購買的考生(以較少的代價獲得高品質的教材)。而我和我的學員們將 : 會是最大的受害者。(A)依我的立場來看,購買二手教材的考生,很大的機會不會再買我 : 的教材了。這樣的情形持續下去,我就得收攤,然後再去找另一份工作,抑或再回到醫院 : 去和個案「嗯嗯!阿蛤!我瞭解...你再多說一些...」。但肯定的是,我將沒有足夠的 : 時間與體力來照顧我的學員,也無法提供更多高品質的服務,包括製作更好的教材及改題 : 服務。(B)依學員的立場來看,越多的教材被轉賣,就會有越多的競爭者。這些競爭者卻 : 是以不對等的付出,取得了最好的競爭武器! : B.轉賣我的或其他補習班的函授教材不同於轉賣CD或汽車:轉賣CD或汽車,會影響出版 : 者或製造者的權益,但不會影響另一位持有CD或汽車的人的權益。例如:某甲和某乙都 : 購買了周OO的某片CD,某甲聽膩了,決定在二手網站將該片CD賣掉。某丙以原價一半的 : 價格,買了這片CD,換句話說,某甲與某丙各以一半的價錢享受了這片CD帶給他們的益 : 處。CD出版商是損失了,因為某丙取得了二手的CD後將不會再買原版的CD,出版商僅賺 : 得一次CD的錢,然而成本依舊是由出版商來承擔!另一方面,某甲與某丙的交易行為並 : 不會損及某乙的權益,某乙還是可以繼續享受這片CD帶給他的益處,不會因為某丙購得了二手CD而損及他享受這片CD的權益。但是,函授教材的轉賣 : 卻不是這一回事,不僅著作權人或出版者權益受損,其他購買這套正版教材的學員權益 : 會跟著一起受損。理由是:國考是眾人爭取有限的錄取名額!某人上榜佔了一個名額, : 意謂著其他人上榜的機會就會更少了。當某份函授教材被轉賣後,可能原持有者並未真正 : 放棄考公職,此時同一套教材訓練出兩位學科高手,亦即這兩位高手各自以一半的價錢 : 就提昇了學科實力,並參與了競爭激烈的考試,自然會影響其他學員上榜的機率,學員的 : 權益將蒙受損害! : C.教材轉賣將傷害著作人的權益與熱情:當我的教材在網拍市場被便宜販售後,販售者與 : 購買者的行為將使我遭受重大的經濟損失,也對我為學員所做的一切付出澆了桶大大的冷 : 水。我想這也是坊間補習班從DVD或CD下手,製作出限制閱讀次數的光碟,以減少因為二 : 手教材的交易所帶來的鉅額損失。購買或販售二手教材的考生有佔到便宜嗎?在我看來是 : 沒有!反而因為這樣補習費就要大漲了!我持續觀察著,雖然我還沒有走到坊間補習班 : 因應策略那步,但卻也是我未來的選項之一。 : D.有佔到到便宜嗎?沒有!大家均蒙受其害!從上述的論述來看,隱約你也可以看得出來 : ,二手函授教材的販售者與購買者也不會佔到便宜。除了補習或函授費用將大漲外,賣掉 : 我教材的學員,不僅失去一份坊間評價相當高的心理學教材,也失去了我對其提供服務的 : 承諾,這包括兩年無限次數改題與諮詢服務。依我的瞭解,這會是重大的損失!因為在你 : 的生命中沒有一位老師或找遍台灣也沒有一間補習班能夠做到我提供給您的承諾與服務! : 另一方面,購買二手教材的考生也是損失,他將不敢與我有任何的聯繫,也無法真正解決 : 他學習心理學時遇到的瓶頸。即使販賣者願意代為提問,我想向我問問題的販賣者也會問 : 得戰戰兢兢,唯恐露餡!事實上,多數的時候,我也都能看得出來:「老兄,您露餡了! : 」。 : (2)那該如何思考這一問題?我認為你可以從以下兩個角度來思考: : A.摸著自己的良心,看看這樣做時會不會讓你良心不安?當你拿著我的教材或其他補習班 : 教材到網路上拍賣時,自己當下的感覺是充滿了喜悅滿足?還是良心不安?如果是後者, : 我由衷地建議您千萬不要這樣做啊!要順著你的良心做事,別被短期的小利沖昏頭。你可 : 以找許多理由或法律來告訴自己這樣做沒錯,但是你騙不了自己的良心! : B.另一個簡單的方式:你可以站在我的立場或出版者的立場看或感受這件事。如果你是我 : ,別人這樣對待你,你是否會很開心?還是很不爽?如果你花費了大半生的歲月與精力製 : 作了一套教材,網路評價很高,但更多的人不是向您購買,而是到拍賣網站購買你的教材 : 。你賺到的錢與你的付出不等價,你有孩子要養,要負擔孩子的教育費、健保費、家庭開 : 銷等等,你的感覺會怎樣?開心?憤怒?如果站在我的立場感受這些事時會讓你不爽,那 : 就是錯的事,你就不應該這麼做!讓我再強調一點:你可以不用鳥別人怎麼講你或怎麼看 : 你,但你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將心比心,你不想別人這樣對待你,你可不能這樣對待別 : 人啊!(其他回應請參考fb國考人事行政版) : 祝福您! : 陳克強 告訴你 轉賣並無損害你任何權利 至多只是減損你的利益 你對該函授課程所附著的光碟之權利 已標明對價移轉給買受人 這是立法者早已確認並形諸法條之事 至於造成你的利益損失方面 除非是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為之 不然有何不可??做生意沒有穩賺的....................... 你說買了二手CD就不會再買原版CD(按:應指全新CD)?真的是這樣嗎?? 怎麼好多人聽了二手CD覺得好聽後,特地去買全新的收藏。 好啦,你整篇就是從商人角度出發,強調自己的利益不能減損, 那又訴求什麼道德、良心? 簡單提問,你的課程內容怎麼來的? 不也是集合諸多學者之著作而成嗎,還是兄弟個人獨特之創見? 那麼你學了別人的東西後編成自己的課程拿來賣錢,讓許多人不去買心理學教科書 不去上zimbardo等人的授課,這不也是在侵害他人的利益? 那你有沒有良心不安?還是覺得不用回醫院很開心??? 智慧財產不可能是完全由單一個人獨力發生,多多少少都會借助社會資源,是以法律 設有長短不一的保護期,以及各種免責事由,立法者已經對創作人善盡保護。 你賣光碟本來就會考慮到轉賣的可能性,那為何還要賣?? 說穿了還不是要擴大自己的商業圈,獲致更多的收益,要不然你大可開面授就好。 如果一個地方吃臭豆腐的消費者多,那也不必拉車四處叫賣了不是? 你生意作不好可以檢討的很多,定價策略、商品品質,或根本賣錯商品,但就是不該檢討 消費者,怪罪消費者讓你付不出孩子教育費,甚至恐嚇潛在消費者。 你說轉賣會讓著作人熱情大減,但依你的文章內容來看,只是讓你的收益喜悅大減而已, 熱情??? --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過客甚謹,為酒甚美,縣幟甚高,然而不售,酒酸。 怪其故,問其所知閭長者楊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則酒何故而不售?」 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懷錢至挈壺甕而往酤,而狗迓而齕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217.1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845464.A.BA8.html ※ 編輯: Judicial5566 (122.118.217.102), 07/20/2014 16:45:27 ※ 編輯: Judicial5566 (122.118.217.102), 07/20/2014 16:46:48
cashliu:你說的有理 07/20 17:51
arielchii:中肯! 07/20 18:08
tttggg:推. 07/20 18:09
pretty770204:不要這麼專業好嗎? 07/20 18:15
zozo5566:有道理,個人覺得轉賣正版是完全沒衝突的,只有賣盜版 07/20 18:24
zozo5566:才不應該 07/20 18:24
likeyou2:中肯 推 07/20 18:33
hand2846555:推 07/20 18:40
sulamau:中肯! 07/20 18:42
sodacookie:中肯 07/20 18:50
a9301040:沒錯,二手書店不就是證明了,不然二手書店早被告倒了 07/20 19:05
meinyu:總有老師挺好的,也不會限制東限制西,還無私定期分享所學 07/20 19:11
zipizza:這篇寫的太中肯了 07/20 19:26
sisistar:我也不懂為何我要買一手的,確保他不再回醫院嗯嗯阿阿? 07/20 19:27
sisistar:如果照原文的脈絡,不是最好我趕快買二手,然後補習班倒 07/20 19:28
sisistar:掉,這樣不是消滅更多潛在的考生? 07/20 19:28
Klaver:社會默認事件存在 不代表事件值得讚賞 回歸本質 07/20 19:34
Klaver:一個課程 40堂課..每堂課三個小時..這樣的價錢剛好符合 07/20 19:34
Klaver:你要說因為社會默認 所以老師要遵守社會默認規範? 07/20 19:37
Klaver:立場問題..但老師的立場從來都沒站錯 就算參考資源 07/20 19:38
ai3210260:支持老師啦 07/20 19:38
Klaver:他也確確實實付出符合價錢對價的教學... 07/20 19:39
Klaver:甚而他也沒有獨佔市場..沒有商業壟斷..站在符合己利的立場 07/20 19:43
Klaver:要求以符合課程對價的價格購買 合情合法合理 07/20 19:43
sansfrant:一個老師的道德良心就是把學生教得很好~ 07/20 19:46
sansfrant:會有今日的我們~ 07/20 19:47
sansfrant:學問本來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事情~沒有錢人的努力怎麼 07/20 19:47
sansfrant:會有今日的我們~ 07/20 19:47
sansfrant:如果說~每位老師的教學內容都是抄東抄西來的~甚至這樣會 07/20 19:49
sansfrant:排擠掉別人的利益~那所謂的名師是怎麼來的? 07/20 19:51
sansfrant:名師一定是有過人之處才叫名師~不然大家隨便抄一抄別人 07/20 19:54
sansfrant:的東西就好~何必要找老師了呢? 07/20 19:55
Klaver:你頂多說 社會默認所以你拿我沒辦法..不然用二手價享受一手 07/20 19:56
Klaver:品質 還要去批評別人必須默認你這樣很ok 這樣也太好笑 07/20 19:56
Klaver:各有各的立場沒錯 但明明有些是只能做不好說 卻有人在 07/20 19:57
sansfrant:不管是賣一手二手三手~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 07/20 19:57
Klaver:檯面講得好像這樣的潛規則是對的市值得讚許的 就實在很XX 07/20 19:58
Klaver:一手價享受一手品質 這樣的本質不就是如此... 07/20 19:58
sansfrant:既然是個人選擇~就沒有必要去爭能不能賣的問題 07/20 19:59
Klaver:老師只是站在這樣本質販賣商品 還必須很屈服於潛規則? 07/20 19:59
sansfrant:因為要有買才有賣而且還要肯賣~再者沒有人賣就沒有人買 07/20 20:07
hand2846555:現實面就在那,能省錢又不犯法,那為何不省? 07/20 20:24
hand2846555:K大,不然以後要買二手的人,你都幫他貼錢買一手好了 07/20 20:25
hand2846555:這樣老師開心,學生開心,你也不用在這裡戰的這麼辛苦 07/20 20:25
meinyu:除了買二手,那合購或是交換,借閱總可以了吧? 07/20 20:27
Klaver:我就說各執立場 但站在二手的立場指責老師不遵守潛規則 07/20 20:28
Klaver:未免也太好笑..就算現實面在那 老師也有權利立場去爭取 07/20 20:29
Klaver:在彼此都不違法的情況 有什麼理由要求老師要屈就於現實 07/20 20:30
yonyon:總之買賣二手函授應該是不違法的吧 07/20 20:30
Klaver:難道曾經有判例說明二手市場之不可侵犯性? 07/20 20:30
Squidward:各補習班每年還是出新的函授和書籍 因為都會有更新學 07/20 20:30
Squidward:說或見解 還有最新考題之類的 07/20 20:30
yonyon:大家只是想知道到底違不違法 扯那麼多道德 07/20 20:31
Klaver:早就說過不違法了..老師也不違法 一堆討論只是爭違法? 07/20 20:31
Squidward:陳老師也可以每年更新加入新考題做賣點阿 這樣就會減 07/20 20:32
Squidward:低去買舊版的誘因了吧 07/20 20:32
Klaver:是去批判限制轉賣這件事吧 限制轉賣違法? 07/20 20:32
Squidward:除非老師都不更新教材 才會害怕一直被轉賣 07/20 20:33
Klaver:只是不遵守投機者的市場潛規則..非得遵守? 07/20 20:33
yonyon:那請問陳老師說若發現有人拍賣他的函授請通知他是為什麼又 07/20 20:35
yonyon:憑什麼? 難道他要告轉賣函授的同學? 07/20 20:35
Klaver:他可以取消部分服務啊 ..哪裡說要告 07/20 20:36
lorica:推這篇,本來就是商業行為,就該照市場規則來走 07/20 21:01
lorica:只考慮自己的利益,但有尊重市場規則嗎? 07/20 21:02
Klaver:尊重市場規則? 那高點早就先不遵守了 還差老師xd 07/20 21:06
qsenn:推阿! 要其他服務跟最新教材的自然會願意花錢買一手 怕二手 07/20 21:06
qsenn:舊教材擋到財路的話年年更新教材跟加強售後服務吧! 07/20 21:06
Klaver:有人又說設限就沒事 設限還不就是限制轉賣 真的是歪理一堆 07/20 21:07
Klaver:說在多也免不了要說消費者有選擇權 對你不利的不買就好 07/20 21:08
Klaver:你管別人要不要遵守市場潛規則 你的選擇不買權有的啊 07/20 21:08
Klaver:不滿對方的限制就實行不買選擇權 很難 有什好廢話 07/20 21:09
Klaver:這才是市場規則吧... 07/20 21:09
sweet16kate:心理學又不像法科年年會修法...每年教材差距會有多少 07/20 21:10
Klaver:高點設限 志光設限 沒有批 來批不強硬設限的 ..柿子挑軟的 07/20 21:13
Klaver:吃無誤 還不是都一樣的道理...ㄘㄟ 07/20 21:14
cashko:推這篇中肯 07/20 21:43
jayahting:推klaver大。臺灣人的習性如此,可貪小就鑽,把源頭搞 07/20 21:52
jayahting:垮了大家都沒好處了再來該該叫 07/20 21:52
Klaver:硬逼老師 去做更全面的限制 甚至像高點那樣只能看兩年 07/20 21:54
Klaver:真的不知道對這些批判者又有什麼好處..最後還不是一樣 07/20 21:54
Klaver:要花一手的價格購買 還更減少權利 我真的不懂這道理何在 07/20 21:55
Klaver:見不得人好的心態? 07/20 21:55
Klaver:這種東西本來就消費者有張良計 老師也有過橋梯 玩絕了 07/20 21:56
Klaver:就兩敗俱傷 老師還有別的出路 考生去這樣玩得到什麼好處? 07/20 21:57
Klaver:你逼退老師 難道你就會突然更好考上? 還是讓老師有心提供 07/20 21:58
Klaver:更好的課程 你花剛好的對價 趕快拼上為贏..吵這麼多到底誰 07/20 21:58
Klaver:比較吃虧啊..二手市場更興盛難道考生會更好上榜?挺成這樣 07/20 21:59
aramith:說真的 我覺得自己用完想轉賣的人真的很貪 07/20 21:59
aramith:是不是最好自己課上完 內容學會了 越高價賣出最好原價售出 07/20 22:00
aramith:自己一分錢都不用花費就可以得到老師整理的教材內容~ 07/20 22:00
aramith:而因為買二手的人不願意出道原價一樣的價錢 只好降價求售 07/20 22:01
aramith:最好希望自己還可以只付一點點 最少的金錢就可以得到課程 07/20 22:01
aramith:這樣不是貪是什麼? 無論法律如何規定 有這樣的想法就是貪 07/20 22:02
aramith:是貪 無誤! 你可以說法律合法隨你 但就是貪! 07/20 22:02
hand2846555:人性本貪沒錯阿 資源有限慾望無窮 07/20 22:06
hand2846555:大家都在追求效用極大阿 07/20 22:07
aramith:你錯了 07/20 22:14
aramith:追求效用極大是正確的 但人性本貪只是你的解讀 07/20 22:14
aramith:我的效用極大就是建立在不貪心之上 我的效用才會極大 07/20 22:14
aramith:可能你的效用是建立在貪心之上吧 貪心對你而言是good 07/20 22:15
aramith:s 對我而言卻是bads 因此不是所有人都想要轉賣 07/20 22:16
aramith:只有貪心的人才會想要用轉賣 極低價得到東西 來獲取效用! 07/20 22:16
hand2846555:這是我們對貪的解讀不一樣 人都是貪的 只是東西不同 07/20 22:17
hand2846555:你貪的是心安 但你不能說貪財的人不對 07/20 22:19
hand2846555:再說 一個不認識的人說我貪 我也不痛不癢阿.... 07/20 22:19
hand2846555:就算我真得很貪 貪爆了 so? 關你什麼事? 07/20 22:20
aramith:沒事阿 你承認貪就好 開心就好 沒事~隨你嘛 07/20 22:21
aramith:是阿不干我的事 承認就好 你盡量貪 貪再大都隨你沒錯阿~ 07/20 22:22
leon770530:其實aramith他也沒有要針對誰貪來說吧...只是做個分類 07/20 22:22
leon770530:而已 07/20 22:22
hand2846555:我看你打一堆感覺都快腦充血了...沒事就好 07/20 22:23
aramith:是的 自己都承認自己是屬於攤的那一類了 那也沒什麼 07/20 22:23
hand2846555:我是沒賣啦 但我覺得人家要怎麼處理他的東西是他的事 07/20 22:24
hand2846555:然後要莫名被路人指指點點 我實在不能接受 07/20 22:24
aramith:還有空關心我...也算謝謝你了 我只是有點不以為然而已= = 07/20 22:24
aramith:當然不代表每個人都一定要怎樣啦...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 07/20 22:25
aramith:其實做出可能被指指點點的事情就大方接受指指點點阿~ 07/20 22:26
aramith:如果覺得被指指點點沒關係 那就賣阿...個人選擇 07/20 22:26
cashko:那如果不是轉賣是送人,應該無妨了吧 07/20 22:27
lorica:誰不貪啊?只要貪得合法合理,就別管假道學了 07/20 22:31
hand2846555:c大 如果是正版的 目前都是ok的 07/20 22:31
aramith:送人沒得利有沒關係對生產者什麼影響比較複雜... 07/20 22:31
aramith:但自己沒有以別人生產的東西獲得利益的出發點 至少不算貪 07/20 22:31
hand2846555:但是你如果不花半毛就想學整套 會被說超級貪喔XDD 07/20 22:32
aramith:是阿 反正只要一句承認自己貪 對不願貪的人都覺得是假道學 07/20 22:33
cashko:覺得不少人只是用不到了擺著沒意義,才會想要丟要賣要送 07/20 22:33
cashko:當然是說正版的啊 07/20 22:33
aramith:是阿 我是真的覺得這樣很貪阿 才會留言...= = 07/20 22:34
sweet16kate:算人頭使用者付費喔XD 07/20 22:34
aramith:不過我願意接受每個人想法不一樣的事實 不一定我是對的.. 07/20 22:34
cashko:但是這類教材又不像一般圖書可以捐贈給圖書館或學校 07/20 22:34
hand2846555:不是所有人都負擔的起補習費 現實面就是這樣 07/20 22:36
aramith:這更複雜 負擔不起補習費的人免費得到全套相信多數老師都 07/20 22:38
yonyon:有人買才有人賣 只要不違法有何不可 不然法律的意義為何 07/20 22:38
aramith:不會在意 甚至會希望主動幫助 但問題就在沒有經濟問題但 07/20 22:38
aramith:想低於行情的狀況才是比較有討論意義的範圍.. 07/20 22:38
robbi1069:這篇專業到...有歸位的fu 07/20 22:41
hand2846555:我覺得是人之常情...相同的飲料 誰會挑貴的那家買.. 07/20 22:42
sweet16kate:不過說真的,很多人賣二手都會自己留備份XDDD 07/20 22:46
charlierung:2手的服務當然有差囉!老師批改作業和解答問題是2年 07/20 22:49
charlierung:而且回答問題和作業批改的服務只現第一手 07/20 22:51
charlierung:所以買2手的話,當然有差,老師也會不定期寄資料給第1手 07/20 22:52
hand2846555:有差別服務 就更沒有什麼貪不貪的問題了吧 07/20 22:53
hand2846555:我們講那麼久 到底是為了辯論啥XD.... 07/20 22:54
charlierung:還有課程更新,第一手可以把原光碟寄回付低價更新課程 07/20 22:55
charlierung:2手的話就不行,以上是回應板友相關題問,其他我不議論 07/20 22:56
hand2846555:感謝補充 07/20 22:58
goshfju:好強阿 原PO一定是寫申論題的高手 07/20 22:59
M070991:推Klaver和aramith 07/20 23:20
c18332:真的!有些老師就是比較商業考量!大愛者少已! 07/20 23:23
cashko:商業考量也很正常,畢竟本來也是商業行為,但也因此碰到像 07/20 23:29
cashko:meinyu說的那種老師也更讓人覺得感動 07/20 23:29
tpkgo: 好文 07/20 23:37
angels999:你可以順便提一下:如果老師勤勞,每年加進時事資料, 07/21 09:12
angels999:相信為了考試很多考生會考慮買最新版。如果老師每年課程 07/21 09:12
angels999:都幾乎一模一樣,那也難怪消費者選擇舊版…恩。 07/21 09:12
meinyu:因為有那種以知識壟斷自居的老師.故我更愛大公無私的撲馬師 07/21 14:18
suppichu:中肯好文 07/21 14:46
sweet16kate:撲馬不教了,哭哭T^T 07/21 15:06
erindomoto:伊藤(許杉)老師也很無私 07/21 15:07
yonyon:也推林清老師 07/21 16:25
shrunty:中肯 07/21 17:08
piluma:推 07/21 21:42
cashko:推林清老師 07/21 23:08
sisistar:覺得買家希望以最低的成本購買函授,而賣家則是希望獲得 07/22 00:28
sisistar:最大利潤,這都合情合理,只是賣家在這情況下,即使不能 07/22 00:28
sisistar:訴諸法律,也想要訴諸情感 07/22 00:28
sisistar:告訴我們他養家很辛苦,可是,誰生活不辛苦阿?告訴我們 07/22 00:31
sisistar:賣給別人是增加競爭對手,好像在說如果考不上是賣二手的 07/22 00:31
sisistar:錯,又提到賣二手商品會良心不安 07/22 00:31
yonyon:陳老師那篇的立論說穿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 其他有關考生 07/22 00:44
yonyon:的利益論點實在太薄弱 說穿就是個商人罷了 07/22 00:44
gy0857la:如果賣二手函授是因為貪心,那所有賣二手商品的賣家都是 07/22 10:50
gy0857la:貪心嗎?網上也有將函授贈送給別人的案例,就陳師的立論 07/22 10:51
gy0857la:而言,都影響了他的權益,管你是賣是送是否都該限制? 07/22 10:51
gto123:大推阿....甘拜下風!!! 07/23 15:19
tangyuwen:同意這篇,想多賺就直接說,扯道德真的有夠偽善 08/02 21:32
jgs0213: 推 03/24 01:17
Godofthebutt: 推 01/24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