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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angeSunny (顆顆)》之銘言: : 甲將土地租與乙種植果樹 乙細心照料 : 一年後樹上結滿果實 該樹上果實屬於何人所有? : (A)甲 (B)乙 (C)甲乙共有 (D)甲乙合有 : 答案給A : 不是B嗎 : 否則乙付租金給甲租土地種果樹的意義在哪 = = 甲將土地租與乙種植果樹 乙細心照料 一年後樹上結滿果實 路過之丙見果實成熟 脫下腳上大頭皮鞋拋擲致果實掉落丁之土地 請問果實屬於何人所有? 1.果實未與果樹分離前屬於甲所有 2.果實與果樹分離瞬間至落地前屬於乙所有 3.果實落地後屬於丁所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213.17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2997883.A.A2F.html
WilliamChung: 民798前段: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 10/11 14:04
按:「前段」應指「本文」。 自落 王澤鑑:目的性擴張,凡非基於鄰地所有人之行為皆屬自落。 謝在全:文義解釋,限於自然力。 修法說明: 土地不得為權利之主體,本條「鄰地」一詞宜修正為「鄰地所有人」,以符原立法旨趣。 又本條之「自落」,凡非基於鄰地所有人之行為致果實掉落者,均屬之,學說均無異見, 併此敘明。
a9301040: 2、3的答案,我很懷疑 10/11 15:05
第 766 條 物之成分及其天然孳息,於分離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仍屬於其物之所 有人。 第 70 條 1 項 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其權利存續期間內,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 第 421 條 1 項 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 契約。 ※ 編輯: Judicial5566 (122.118.213.172), 10/11/2014 23: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