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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的都沒考= = 大家會寫嗎?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67.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4234249.A.690.html
screwer5566: 寫不完…… 10/25 18:54
screwer5566: 本日缺考:0人 10/25 18:54
hslzh: 刑法不簡答就寫不完 10/25 18:56
turtle70318: 明天還有一天 沒空啦 10/25 18:58
haohaobobo: 照這種到考率 今年要錄取千人了~ 10/25 19:12
chiutepiao: 已吃土 10/25 19:13
s901805: 缺考1人.... 10/25 19:15
DR2510: 缺考0人 10/25 19:21
violetking: 比司法官難超多 10/25 19:27
bukkake0103: 訴訟法還蠻平易近人的吧.... 10/25 19:38
bukkake0103: 還好先寫訴訟法不然就GG惹 10/25 19:39
s213092921: 無人缺考 10/25 19:57
clarinaser: 公法法第二題我還以為在考憲法 10/25 20:00
clarinaser: 看完解題崩潰 10/25 20:00
albear: 刑訴都自訴來告訴去的,有點煩躁阿~~~ 10/25 20:03
forbit1989: 只有我覺得考刑訴分案要點跟中標法 太過分嗎? 10/25 20:22
uly: 中標法第13條與321 舊法的記憶真的很狠! 10/25 20:27
dk50112: 兩人缺考 10/25 20:31
peter210821: 2人缺考 10/25 20:33
boy7261788: 徵收那題看完擬答都要哭了.... 10/25 20:34
biyouth5566: 刑訴崩潰 10/25 20:45
green2010: 回5樓,就算到考率100%,今年錄取人數還是不會破1000人 10/25 20:51
green2010: 今年的錄取人數,會比去年多一些些而已 10/25 20:52
linchris: 你們說的考點我一個都不知道,什麼中標法... 10/25 20:52
green2010: 因為有不少律師在第一試,佔了不少名額(但不報名第2試) 10/25 20:52
green2010: 我有寫到中央法規標準法(刑事法最後一題) 10/25 20:53
linchris: 我只印象中要三日生效,直接用舊法解 10/25 20:54
green2010: 刑事法第3題,考出扁案(阿扁終於上場救援了,嘆~~~) 10/25 20:54
uly: 要過公布之日起第三日發生效力 所以要背出舊法就差在夜間住居 10/25 20:55
green2010: 刑事法第三題的第一小題,就是在考張顯耀案啊!!! 10/25 20:55
linchris: 什麼鬼分案的只能用法定法官唬爛了.... 10/25 20:55
clarinaser: 三個註記完全不知道在考行政法 10/25 20:57
clarinaser: 還用718寫的很爽 10/25 20:57
clarinaser: 糗大了 10/25 20:57
uly: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要點 10/25 20:58
nk10: 刑訴整個沒時間寫啊~~~ 10/25 20:58
uly: 十、刑事訴訟法第七條所定相牽連案件,業已分由數法官辦理而 10/25 20:59
green2010: 刑事法最後一題,刑訴部分,在考告訴與非告訴乃論罪 10/25 20:59
uly: 合併審理之必要者,由各受理法官協商併辦並簽請院長核准 10/25 20:59
uly: 不能協商時,由後案承辦法官簽請審核小組議決之。 10/25 20:59
green2010: 公法第2題,完全在考行政法啊 10/25 20:59
boy7261788: 越看越覺得好像沒救了( 復ゝ`) 10/25 21:00
nk10: 我這間本來全到 考完公法後缺1 10/25 21:00
uly: @@ 明天考了什麼大概都不奇怪了 10/25 21:01
jimjohny: 我這間也是全到,考完公法後缺1 nk10大大該不會在五樓? 10/25 21:10
s213092921: 1中央法規標準法有引,感謝立法程序讓我有讀中央法規 10/25 21:11
s213092921: 標準法 10/25 21:11
s213092921: 是分案要點唷?幹我寫成併案要點了cc 10/25 21:12
clarinaser: uly你這個分案寫出來已經贏一票人了 10/25 21:13
clarinaser: 我法官法定寫寫再類推第六條就敲鐘了 10/25 21:13
green2010: 分案要點,其實不用寫吧? 10/25 21:14
uly: 當時讀665許玉秀大法官意見書讀到的 也只寫協商跟院長核准 10/25 21:15
green2010: 但我寫到釋665,然後我 狂批 分案要點 10/25 21:15
uly: 圍繞在法定法官原則去批判就會有分啦 10/25 21:15
s213092921: 3分案要點也有引,但只記得由丁審判長簽呈申請併案, 10/25 21:16
s213092921: 如果前案審判長丙不同意再交由法官組成的併案審查小 10/25 21:16
s213092921: 組決議併案 10/25 21:16
green2010: 畢竟分案要點,根本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10/25 21:16
s213092921: 憑印象作答,考這個分案要點的併案程序真的很無聊 10/25 21:17
green2010: 我寫考卷時,彷彿變成阿扁辯論律師(希望老師能超越黨派 10/25 21:17
green2010: 宇法討論區有人沒考完,提早回家,也許是你們說的那位 10/25 21:23
s213092921: 15分而已,引用釋字665就差不多了 10/25 21:24
POWERFULL604: 缺考2人 10/25 21:27
exo03: 幫各位集氣! 10/25 22:03
uly: 然後今年也考了冷門的妨害電腦使用罪 崩潰的第二題寫了幾罪呢 10/25 22:11
uly: 339 339-4(我習慣實務的加重條件說) 358 359 218 211 158 10/25 22:14
uly: 339-4 一二款都有 三款好像沒有 10/25 22:15
forbit1989: 樓上的216咧? 10/25 22:25
uly: 我考試中找的到的就這些了 還有別的就是漏的 10/25 22:29
osee: 完全忘記339-4 慘 10/25 22:42
clarinaser: 一題26分鐘 老師們真的有想過他們在幹嘛嗎 10/25 22:51
evilviolent: 刑法第一題點也很多啊XDD 10/25 22:53
coolbird1985: uly真強~ 10/25 22:56
nk10: 我在五樓考無誤 可能同一考場 10/26 04:16
nk10: 妨害電腦使用罪!! 完全沒想到 10/26 04:17
nk10: 刑法第2題一部分應該是考高院101年座談會的決議 10/26 04:40
nk10: 監管科不存在 所以不成立218 10/26 04:40
nk10: 我自己解釋為不成立218 也不會成立211 只成立210 10/26 04:42
sisistar: 監管科是蝦毀>< 10/26 17:49
sisistar: 不會>< 10/26 17:53
violetking: 大崩潰 10/26 18:12
kevin414: 各位戰友:考完辛苦了好好休息 等放榜找大名就好 10/26 18:25
DR2510: 誰曉得監管科不存在啊,考那真缺得 還有分案要點XD 10/26 18:29
uly: 公司法崩潰 老師到底在找律師還會計師 10/26 18:33
uly: 以前老師常講:「就是數學不好才要來念法律」 10/26 18:35
winghsu: 刑321不是公布日施行嗎,為何要用中標法 10/26 21:25
forbit1989: 樓上請看第十三條 10/26 21:31
lltsmc: 公司法故意整人啊 考不出鑑別度也爽嗎 10/26 22:24
lltsmc: 怒 10/26 22:25
beachsun7788: 我考完很有信心~ 10/26 23:01
green2010: 再回應5樓,根據到考人數,今年大約錄取900人而已 10/27 05:20
LifesasplasH: 刑法二題,監管科不存在所以不成立211 10/27 16:06
LifesasplasH: 但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真正機關,應該有成立218吧? 10/27 16:07
sinksink: 錄取率九趴,他只要讓他學生們寫得出來就有鑑別度了啊xd 10/27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