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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多次行竊經驗,但都運氣不佳,終至被捕。某日,甲見路邊豪華轎車, 料有貴重物品,擦拭車窗,正擬行竊,卻遭車主發現追趕, 甲腳程快,得以逃脫。再有一日,甲於白晝侵入住家搜尋財物, 豈料竟是家徒四壁,一無可取。復再有一日,甲於夜間侵入公寓, 得金項鍊兩條,放入口袋,正擬離去,遭屋主逮捕,問甲成立何罪。 我解答如下: http://www.smartcsie.org/0313.pdf 是否都不用論306侵入住居罪? 因為在侵入時都已經有加重竊盜故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58.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6209360.A.BF6.html
edward2017: 應該是說如構成加重竊盜罪後,則侵入住宅罪因本來就是 03/13 09:47
edward2017: 會被法條競合掉的條文,沒必要再開個標題論罪 03/13 09:47
ptt0219: 原po這樣子寫的話,競合部分要說明清楚。 03/13 12:03
對啊 應該是第二次 306與加重竊盜 想像競合 第三次306與加重竊道也想像競合 最後是三次的竊盜實質競合,數罪併罰 ※ 編輯: magic704226 (39.8.158.228), 03/13/2015 13:33:03
TankZ: 大大第一小題的答案是成立未遂犯嗎 03/13 16:57
TankZ: 客觀要件寫未達著手,是我會錯意嗎 03/13 16:58
我昨天翻其他的書,其它的書說尚未到著手,除非要敲破車窗 而且是採主客觀混合理論,因為我分則不夠熟,所以還要請高手解答 ※ 編輯: magic704226 (39.8.158.228), 03/13/2015 17:19:45
TankZ: 如果這樣的話應該寫不成立未遂犯? 03/13 17:42
TankZ: 竊盜著手好像應該引用一下82年第2次刑庭的內容 03/13 17:43
對,那是實務,通說通常採用主客觀混合理論 好像還有第三說 ※ 編輯: magic704226 (39.8.39.78), 03/13/2015 19:06:31
bofay: 三說沒必要啦 除非單一考點 03/13 23:42
gy0857la: 第一題 82年第2次刑庭決議,好標準不用嗎? 03/16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