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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考過法學緒論的選擇刑法 可以說沒深入的學刑法~~ 所以以下問題不要鞭我 剛剛看電視 看到刑法的侵占遺失罪 想到一個問題 拿走別人遺失的發票和彩卷 算違法嗎? google一下 是說不違法 1.公告了 但持有人完全不知道他有中獎 2.原持有人早就知道中獎 只是不小心掉了或者不知道丟到哪去 3.原持有人 有習慣在發票上簽名或者某種事實 所以那張不得不簽名 而撿到的是就是那張有簽名的發票 這三種情況也是不違刑法嗎? 還是有違背其他法?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25.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9485542.A.2F8.html
sjy0821: 有人會在發票上簽名嘛@@ 03/14 18:02
cj3x04gp6: 誰知道..這世間甚麼奇怪的人都有 03/14 18:03
※ 編輯: cj3x04gp6 (125.230.125.24), 03/14/2017 18:13:12
edward0811: 發票期望值不到一元,如此浪費時間討論 03/14 18:16
sjy0821: 同意樓上 03/14 18:29
leoth: 我記得有新聞說在賣當勞有老伯伯沒經學生的同意,擅自取走 03/14 18:36
leoth: 學生放在餐盤上未收納的發票,會被告XX罪,有待刑法高手指 03/14 18:36
leoth: 明 03/14 18:36
goshfju: 如果有人亂拿我桌上的發票 會先被我罵翻 03/14 18:40
chungrew: 但發票得的平均估計值不到新台幣2塊 03/14 19:00
chungrew: 實務上 我認為很可能會 微罪不起訴 03/14 19:00
charles0939: 撿1元也是犯罪,何況1張未兌獎發票有時可以捐出去或 03/14 19:00
charles0939: 換東西,是有價值的 03/14 19:00
Crazyloveyou: 微罪不舉啦 03/14 19:01
charles0939: http://i.imgur.com/H2UUmPI.jpg 03/14 19:02
charles0939: 常常看看撿破爛的,隨便撿個雞籠回去,就被所有人提 03/14 19:07
charles0939: 告,後來都賠5千以上,微罪不舉只是書上寫的,很少在 03/14 19:07
charles0939: 用,看看就好 03/14 19:07
newfrank: 請善用74年台上第4225號判例。 03/14 19:15
Deesu: 刑法討論遺失物或遺忘物吧? 03/14 19:35
milk7054: 微罪不舉是法官的權力,檢察官會用各種方式嚇你去認罪 03/14 20:13
milk7054: 就算微罪不舉,法官還是要求你寫悔過書之類的 03/14 20:14
milk7054: 以前紙本發票掉了就掉了,電子發票補紙本,就很有可能 03/14 20:18
milk7054: 起爭執 03/14 20:18
milk7054: 說錯了,微罪不舉是檢察官職權不起訴 03/14 20:28
milk7054: 前提還是會命令你做一些悔過的動作,已證明沒有再犯可能 03/14 20:29
milk7054: 案件太氾濫,實務上檢察官不會浪費時間跟你耗,但要看人 03/14 20:36
milk7054: https://goo.gl/9DyAFg 03/14 20:49
milk7054: 上面判例,偷1元塑膠袋,已和解,還是被判罰金1千元 03/14 20:54
milk7054: 有的人認為有和解就一定沒事,問題判決權力掌握在法官 03/14 20:57
JohnLackey: 正面審查 過輕不罰 03/14 21:48
barkids: 職權不起訴的條件嚴格 不是隨便就能行使 03/14 23:21
eno4022: 請滾去law板問 03/15 07:49
charles0939: http://i.imgur.com/Pm9j2ij.jpg 03/15 08:37
AnthraxTKill: 欠缺實質違法性? 另外某人不要自打嘴巴呵呵 03/15 11:08
milk7054: 無實質違法性這說法不是被批判過了嗎?? 03/15 12:27
AnthraxTKill: 的確,但74年台上第4225號目前還是有效的判例 03/15 12:36
SeraphKJ: 當然犯法啊 有沒有罪是另一回事 03/15 15:46
silenthillwu: 我認為,有沒有中獎不在所問,由於生產者有納稅義務 03/16 16:05
silenthillwu: ,國家提供獎賞只是為了獎勵消費者幫忙國家監督生產 03/16 16:05
silenthillwu: 者。從刑法的角度來看,不管有沒有中獎,不是你的, 03/16 16:05
silenthillwu: 就不該拿。否則就可以構成竊盜或侵占遺失物品罪。你 03/16 16:05
silenthillwu: 說的各種情況,不影響罪名是否成立,頂多可以考慮刑 03/16 16:05
silenthillwu: 罰可否減輕而已 03/16 16:05
benjamin1299: 推樓上silent大 03/18 08:14
benjamin1299: 確實刑法的規範目的跟中獎與否無關,當發票屬於他 03/18 08:19
benjamin1299: 人時,若有被破壞持有的情況或遺失情形,即落入刑 03/18 08:19
benjamin1299: 法上財產保護法益的範疇。 03/18 08:19
volenty: 以事實論,就算已經對完獎沒中的發票,拿了照樣構成犯罪。 03/18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