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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t31 (哼哼,最佳第六人我要了)》之銘言: : 看了FB板一段時間,有幾個疑問: : 1) 在Ptt有很多看板,在眾多看板裡頭,FB板已經躍升到前幾大看板之一, : 在很多看板裡頭,如果使用者因為違反板規而被浸水捅,基本上該使用 : 者是不能夠再使用分身進入該看板發言,因為這是針對該使用者違規的 : 懲處。 : 而在FB板似乎違規了,只要使用另一個帳號,甚至可以堂而皇之地表明 : 身分,我疑惑的是:這樣懲處的功效在哪? : 假以時日,這必當成為FB板的問題。 : 2) 延續上點,Ptt的站規明文規定禁止出借帳號,違反板規的板友,借用 : 其朋友帳號繼續使用看板,不知板主對於這點有什麼想法? : 3) 我看到最近板上有些互動,推文內容的尺度已經超過正常可容忍的範圍, : 甚至已經可以用噁心、不舒服來形容,不知板主對此有何想法? : 以上謹此。 關於以上三點建議經板主群討論之後做出以下決議 第一點與第二點一併回覆如下,此規範亦會儘速新增至板規之內: 經水桶處分後仍使用其他帳號發文或推文經查證屬實者,其他帳號將處以水桶連 坐處分,若使用其他帳號繼續違規,則其他帳號以原帳號之水桶期限加倍處分。 關於第三點會新增以下板規: 本板非 18 禁看板,文章或推文內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十八禁連結、不雅文 字等內容,違者水桶七天起跳累犯者加重處分。 -- facebook 首頁 個人檔案 朋友 收件匣 設定 登出 搜尋 ◢██◣ 姓名:鄭公 加入朋友 網絡:PTT 寄送訊息 □︵□ 朋友: 個共同朋友 ~查看朋友名單 f 應用程式集 |□□□□□□ |線上朋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8.51
nadoka:有討論有推 09/24 01:51
yogira: 09/24 01:56
weedyc:板主辛苦了!有看有推! (以後不能糟糕了 *泣奔*) 09/24 02:18
wilo:(默默去找漂白水漂白自己) 09/24 02:46
acat:以後都不能糟糕了... 09/24 03:15
Durinn:不贊成分身連坐! 除非分身也犯規,則加重處罰。 09/24 03:17
evaj:糟糕江都不糟糕了...... 09/24 03:19
pinkpigpp:我是覺得要視情結而定耶... 09/24 03:19
mess888:(  ̄ c ̄)y▂ξ <=醬應該不會被水桶吧 09/24 03:19
evaj:能不能標題著名18禁就好? 09/24 03:20
acat: 不贊成用分身建議這些事項... 09/24 03:23
pinkpigpp:而且檢舉人自己也是分身... 這樣沒資格說人家用分身吧 09/24 03:25
GeniusKiKi:臉書不是十八禁看板,基本上不希望出現十八禁標題 09/24 03:31
cat5:反正看板規 做事就對了 09/24 03:40
cyj69:用分身檢舉分身項目? 我支持照版規走 但用分身申訴似乎不太 09/24 03:54
cyj69:合理... 09/24 03:54
angelica520:分身沒犯規位什麼也要罰? 09/24 04:42
GeniusKiKi:請見底下下一篇回覆文章,非常感謝您 09/24 04:43
pinkpigpp:而且當初被水桶的理由我覺得是情有可原 09/24 04:43
GeniusKiKi:對於水桶處分有意見的話,請逕行提出申訴 09/24 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