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iss (是否魂夢就此相繫)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公告] 雙姓話題暫告一段落
時間Sat Jul 21 17:29:43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不認真"對話" 只想用"權力"來壓
: 真能解決問題嗎? 能解決兩性溝通問題嗎? (就像有些溝通不良的夫妻 對話無交集嗎?)
我承認我之前在雙姓這個討論串只是草率的點出雙姓到孫子輩就折損了
(因為沒有要四個姓,如果真的要一直加下去完全就是擾民)
先不論雙姓系列文的千篇一律,這"律"還是很有問題的?
姓氏與男女平權絕對相關嗎?
美國的男女平權做的比台灣好吧?
可是美國 90% 以上的家庭不只小孩冠父姓,連女人都冠夫姓
母親的 maiden name (結婚之前的姓氏) 是普遍慣用的密碼
足見女人嫁人之後,原來的姓氏根本就不應該被知道了。
那我們可以說姓氏跟男女平權完全無關嗎?那也不盡然
比較一下台灣從換夫姓,到冠夫姓,到不必改姓的男女社會地位就知道了
為什麼呢?民情不同。台灣文化裡極強的家族觀念與姓氏被綁在一起了。
美國文化裡的姓氏是一個標籤,
在台灣文化中,姓氏宣告了親疏遠近,宣告了所有權
在美國,不管姓什麼,都是 grand-child, grand-parent
在台灣,只要姓氏不同,就是外孫子女,外祖父母
即使雙姓(有了外公的姓),這個"外"卻是改變不了
如果要說這個"外"只是文字遊戲,很多外祖父母還是很疼外孫子女的 (我家就是)
那試問這些外祖父母會因為這些外孫子女沒有冠上他們的姓而換掉態度嗎?
所以姓氏最終也只是一場文字遊戲囉?
終究不是的,姓氏在台灣文化的脈絡中有短時間無法撼動的地位
在台灣的社會文化裡,在女人從夫姓的時代,
是沒有辦法討論女人在婚姻中能否擁有自己的財產這樣的問題的
而姓氏與血緣的牽連,更不是說斬就能斬,或說斬就該斬的
所以,爭取讓小孩從母姓的權力,在這樣的社會脈絡下是有實質意義的
而雙姓的實質意義就小的多了,雙姓,仍是父姓在前,
仍是只有男孩能永永遠遠把姓氏傳下去,女孩則只能傳一代
任何"形式"的意義都應該放在當下的時空背景來看,
不是歐洲人這樣做就必然比較進步,不是明星這樣做就肯定代表時髦
女人的姓從很少傳的下去 (從母性要經過夫妻雙方協議)
到可以做傳一代的"第二姓" (還是擺在第二位嘛)
對於女方的父母與女方本身的實質意義何在?
會因為女孩不能把姓傳下去而重男輕女的父母會因為變成可以傳個一代而一視同仁?
You must be kidding.
問題的核心根本不在於我們沒有在西班牙統治時期學會他們"進步的"的雙姓傳統
爭取男女平等,在於爭取女人同樣做為人的平等
重點在重新提醒作為一個"個人"的價值、獨特性與應有的權力
女兒的珍貴不在於她作為唯一的孩子,而是她作為妳/你的孩子,她就是珍貴的
女兒的價值更不在於她必然比媳婦貼心 (這種說法對做媳婦的太不公平了)
而是你們有這麼一段緣份,至於緣深緣淺各看造化
作為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是不是功課最好的,錢賺最多的,或是其他的外在物質
而是在於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都是必須尊重的
要認知道這些,的確與教育程度相關
但是僅僅是以 "因為女生不比男生差" 為基礎實在很不符合"研究所"的程度
對於下面提出的 "媳婦是二等公民" 與 "自己有能力保護女兒,不需要嫁賣"
我真的很納悶,前者根本上是一個有待現像改進的現象,居然還接著提出女兒
必然比媳婦值得信賴,哪一點上說明了什麼智力較高?
關於後者,身為一個有大學以上教育程度的女性,她沒有能力自己保護自己嗎?
說得更淺薄一點,她沒有能力養活自己,還要父母保護嗎?
輕女輕到不給念完大學的例子不多,要嫁不嫁,怎麼可以把責任推給父母。
如果嫁了,婆媳問題如果存在當然是先在婆媳夫妻間檢討,
怎麼會本末倒置先檢討到父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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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無能真正發揮革命特質 那也是要看人們的覺醒程度 及其他大環境變化因素
: 若會覺得"嫁賣"女兒是丟臉的事 這種事自然會越來越少 (就像現今很少童養媳一樣)
: 再加上社會變遷少子化現象 大家只生一男 或一女
: 那麼願意"嫁賣"女兒的父母會更少! (其原因包括:
: a. 父母教育程度高 (知道女人的智力/學業並無比男人低/差 工作能力可和男人一樣好)
: b. 良知 (做不出重男輕女之事)
: c. 智力較高: 知道女兒在夫家當"二等公民" 看夫家人臉色賞飯吃 不會更好
: d. 女兒比媳婦更可信賴 更有感情
: e. 民智開化 不再保守風氣 自己有能力保護女兒 [不需"嫁賣"她 把她送到夫家養她]
: 還有其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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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透過"對話" 增進彼此了解與溝通 事情是不能看得更清楚的!
: 就像過去那些傳統女人 只會哀怨公婆不好 但她自己父母又是多好?(怎不將她當兒子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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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法律已開放從父姓 從母姓自由了
: 兩性平等的觀念 會比過去更落實
: 而且是自然而然的展現男女平等的意識 (不需再去質疑甚麼?)
: 只怕保守舊觀念的一派 還不願面對自己傳統的盲點 (還在為自己辯解甚麼?)
: 後生晚輩卻是看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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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6.171.6.137
推 reke:板主辛苦了 有意要解決廣告文 還是桶了她吧 =.= 07/21 17:31
推 august27:我倒是對版主讓她的文章在板上留著,和不浸她水桶感到敬佩 07/21 17:39
→ august27:只是維持規則不解決問題也不是辦法,或許可以參考issue版 07/21 17:39
→ august27:訂出文章必須有論點才能留下的規則? 07/21 17:40
推 Pgic:不要吧,我覺得issue那樣也堪慮,正想要改。囧 07/21 20:05
推 Aimable:其實 關於妳目前提的問題 很多人都已和我討論過了 07/21 22:15
→ Aimable:台大椰林 ManWoman板 很多這類問題討論文章 可參考看看 07/21 22:16
推 Aimable:雙姓問題的討論 已在bbs上 從2001年討論至今! 07/21 22:21
推 Aimable:那年 我和我男友再度復合時 我和他就開始溝通雙姓的觀念 07/21 22:23
推 Aimable:我記得那年還發生美國911事件! 所以 討論雙姓 已很久了! 07/21 22:26
→ Aimable:妳沒發現嗎? 很多人已沒在問和妳相同的問題 因為我們都已 07/21 22:29
→ Aimable:討論過好久了 07/21 22:29
→ Aimable:台大椰林ManWoman板 就是最早討論"名字應該四個字"的地方 07/21 22:30
→ salome:很多人已經不問這樣的問題,因為你都不對話,問了也沒下文 07/21 23:04
→ salome:版主脾氣好跟你多講一次,你不要以為對方不知道你的歷史 07/21 23:04
推 ntcbacc:版主道出很多人的心聲~ 10/27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