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pheal ((  ̄ c ̄)y▂▂ξ)》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06/78/1e073.html
: 挖野花兩株 被銬上警局
: 更新日期:2009/02/06 04:09
: 警當場逮人 竊盜罪移送
: 〔記者謝鳳秋/中縣報導〕會不會太超過?台中縣五十六歲高姓婦人挖了豐原市路旁空地
: 兩株波斯菊,被埋伏在旁的便衣警察以竊盜罪移送法辦,還銬上手銬,折騰八小時才釋回
: 。撒下花種的豐原市公所估計,這兩株波斯菊,市價最多兩元。
: 兩株波斯菊 市價兩塊錢
: 高姓婦人說,本週三下午二時十分左右,先生騎機車載她行經豐原市北陽路四百五十巷與
: 豐原大道間,她看到空地上的波斯菊很漂亮,就動手挖了兩株,打算帶回家種。不料這時
: 候一名著便服男子從附近一部車裡走過來,表明警察身分,並說:「你們在偷花,我要以
: 『現行犯』逮捕你們」,她嚇壞了,乖乖配合。
: 警方找來豐原市公所清潔隊林姓隊員,林員指認說,為美化新闢道路,清潔隊在路旁空地
: 撒了波斯菊種子。警方進一步請林員估算價值,林員認為頂多一株一元,也同意與高婦和
: 解。和解書中,高婦寫道「因不知是公所植栽而犯錯,經公所林員諒解達成和解,以新台
: 幣兩元和解」。
: 高婦說,原以為和解就沒事了,但警方仍依竊盜罪將她銬上手銬移送,先送到警分局,再
: 送到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晚上近十時裁定釋回。
: 折騰八小時 才獲檢釋回
: 為這件事,折騰到晚上十點半才回到家。高姓婦人說,她一輩子沒做過壞事,這次真是飽
: 受驚嚇、惡夢連連。
: 台中縣議員陳清龍批評警方小題大作,空地上沒有花台或矮籬區隔,民眾確實容易誤解為
: 野生花草。陳清龍質疑,員警疑為「春安」績效,硬要入人於罪,執法作為不符法律上所
: 謂的「比例原則」,陳清龍認為警方當時頂多口頭告誡一下即可。
: 縣議員抨擊 警執法過當
: 轄區豐東派出所所長黃東榮表示,當地經常發生民宅、公物竊案,郭姓、簡姓員警前往執
: 行肅竊,見「偷竊現行犯」若不執法也是瀆職,高婦帶鏟子去挖波斯菊,明顯是「預謀」
: ,他不認為員警執法過當。
: 豐原警分局長陳清新說,「以社會觀感來看,是有點過當」,高婦行為違法,但員警執法
: 應顧慮比例原則及犯意。
: 而對於高姓婦人因兩株波斯菊被當竊盜現行犯上銬移送法辦,檢方認為,這是警察逮捕人
: 犯的程序,是否過當,檢方不予置評,而類似案件通常會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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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7.159.138
今天看到新聞覺得有點瞎...
那個真的是長在路邊...而且是在碎土石堆上面...
有看過現場的話...大部分人都會認同那個婦人應該不是有意"犯案"吧...
反過來說...今天如果花是長私人的土地上面...大部分的人都不會認同該婦人的行為...
而且波斯菊這種花很好長...幾乎是屬於野花的等級...跟非洲鳳仙之類的植物差不多了
那個婦人那時候應該也不會覺得那兩朵花是屬於誰的財產吧...
今天指責婦人的那些人我覺得應該是出於正義感...
但是如果今天這個人是你媽媽你會怎麼想?
我想警察是要用來保護人民的...而不是窮追猛打這種無心之過...
與其花那麼多時間跟金錢在辦這種案子...
為何不去將那些敲破車窗偷竊的人繩之以法...
畢竟這個婦人不會造成我們生命安全的損失..會的是那些真正的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