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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簽發面額一佰萬元之支票向B購買原料一批,票載發票日為102年6月1日,但記載完成後,AB又相互同意以102年6月15日為真正的權利行使日,故A在票上記載「102年6月15曰始得提示」,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答案是:若B於102年6月1日提示,經票據交換後,付款行得於102年6月3日付款 我想問的是A記載102年6月15日始得提示是無效的記載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54.151
Hermanda:3以發票日為判斷標準吧 06/14 11:09
optimist6:YES 見票即付~~相反記載無效 06/14 11:09
smalltwo1203:謝謝各位點醒了我,有恍然大悟的感覺! 06/14 14:33
penguinbaby2:支票不是見票即付嗎? 06/16 13:45
penguinbaby2:請問有高手可以幫解釋選項3為何正確,拜託... 06/16 13:46
baba1020:提示後送到票據交換所經過兩日 所以答案三正確 06/16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