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uguy (ja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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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國泰世華前董座 涉違反《銀行法》不起訴
時間Wed Nov 6 18:47:20 2013
國泰世華前董座 涉違反《銀行法》不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105/287429/
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05日
【賴又嘉/台北報導】原日商明台育樂公司2008年資金週轉吃緊計畫轉手,公司前員工葉
姓男子指控,他當時想吃下經營權,但財力不足,透過時任國泰世華董事長汪國華協助,
降低明台向國泰世華貸款利率,另找東鋼董事長侯貞雄出資擔任明台借款保證人,吃下
50%股權。
葉男宣稱,事後他將10%股權低價轉讓給汪國華,登記在汪的女婿名下,另無償轉讓10%股
權給汪,控訴汪涉嫌違反《銀行法》「銀行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或顧客收取佣金
、酬金等不當利益」的規定。
北檢查出,汪國華的女婿持有10%明台股權,是汪的女婿自行與明台簽約購買,無法證明
與汪有關,也查不出汪無償取得10%明台股權,且查無證據顯示汪曾指示下屬配合明台變
更授信條件,因此認定罪證不足,今將汪國華不起訴。
心得:不知道這是不是《半澤直樹》翻版??
在《半澤直樹》這部日劇中,大阪西分行經理私下與西大阪鋼鐵
董事長勾結,合謀向東京中央銀行詐貸5億日圓,再由西大阪鋼鐵事後
把授信下來的部分貸款金額酬庸給大叛西分行經理,所以該經理當時才不顧
半澤直樹提出來的徵信風險,事後卻推給半澤直樹當替死鬼。
檢調單位已查證汪國華和他女婿確實分別持有明台10%股權,總計20%,
現在無法將汪國華定罪主要原因就是必須要由國泰世華的員工願意
出面指認並作證當時的董事長汪國華真的有下令下屬配合明台變
更授信條件…但誰這麼有種願意出來作證?以後不要說不能在大樹銀行
繼續工作,可能也沒有其它銀行敢收了吧…這則新聞為什麼自由、聯合、
中時都沒有報,只有港資的蘋果日報敢報導…即使汪確實持有股權,
但沒有證據以及證人當然定罪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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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
http://b5.ctestimony.org/200204/020423ttd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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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3.33.20
※ 編輯: pkuguy 來自: 163.13.33.20 (11/06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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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owbbs:明台得最大股東不會是國泰八 11/10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