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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們好,想請問對於禁止背書轉讓,我理解的觀念對不對,以下:背書人於票據"正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其效力為不生記載之效力,所以如果甲背書一票據給乙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而對於由乙再背書取得票據之丙仍需負背書人責任(也就是甲對乙,丙皆負背書人責任); 但若背書人於票據"背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依上舉的例子是否甲就只對乙負背書人之責. 例子是自己舉的如果有疏漏請包含~~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239.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inance/M.1398952054.A.9A1.html
a3709417:正面背書 不生其背書效力 05/01 22:03
a3709417:背面背書的話 甲紀載禁背後轉讓 則後手對其沒有追索權 05/01 22:03
a3709417:更正 背書人對於其後手不付票據責人 05/01 22:04
a3709417:任 05/01 22:04
w00207:好的,謝謝! 05/01 22:07
yuki666:你有沒有看過支票?? 禁背章是蓋在正面 05/01 22:31
yuki666:禁背沒規定要蓋哪,背書則規定在背面或黏單上 05/01 22:32
yuki666:找一張支票學習票據法就不用死背 05/01 22:33
yuki666:發票人禁背就不能轉讓;背書人禁背後仍可轉讓,背書人免責 05/01 22:35
yuki666:原則上,發票人的禁背蓋在正面,背書人的禁背是蓋背面 05/01 22:37
peter421:請問y大若禁背章蓋在背面仍生效力嗎? 05/01 22:38
opcku456:詳解寫背書人禁止背書轉讓皆不生票據效力 因為仍得轉讓 05/01 22:39
opcku456:只是不用對轉讓之後手負責吧 05/01 22:40
yuki666:發票人若在背面禁背須簽名蓋章,否則無禁背效力 05/01 22:45
yuki666:禁背位置,發票人正面,背書人背面 05/01 22:46
yuki666:正背面目的,在於區分是發票人還是背書人所為之禁背 05/01 22:47
a3709417:我還以為我寫錯了....Orz 05/01 22:52
yuki666:禁背位置票據法並無規定,而是依照過往判例約定成俗 05/01 23:02
yuki666:至於背書人能否在正面禁背,尚無相關判例可參考 05/01 23:07
w00207:謝謝y大,好仔細 05/01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