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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適用這項法條 刑法第306條第1項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公家機關算不算? 而且基本上與警方爆發過衝突的 事後被蒐證還會吃上妨礙公務等的官司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68.7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752662.A.A70.html
iamchyun:黨工 很可惜唷 行政院不是他人東西 是國民的 03/25 21:06
snsdakb48:摁摁 下去領500乖 03/25 21:06
iamchyun:幹 看錯 幫我把黨工推文刪掉 03/25 21:06
mouse711217:你媽知道你在發廢文嗎 03/25 21:06
keepforward:你不是下班了 怎麼還在這 黨工 03/25 21:07
DuvetLain:憲法會寬容保護他的人民而不會用法律懲罰他們 03/25 21:07
iamchyun:不過你還是發廢文 砍掉吧 03/25 21:07
mike0608:廢文 03/25 21:08
Aquilani:辛苦了,不能在八卦板發言很難受吧 03/25 21:09
thepower:不算 03/25 21:12
DuvetLain:只有1929不能發言,哭哭 03/25 21:13
WeAntiTVBS:不算的話 到時候在去問適用哪一條好了 03/25 21:15
dnek:嚴格說起來行政院一樣屬於國家公法人的,不過還是噓重點不在 03/25 21:16
Sikil:喔 然後呢? 03/25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