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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上我收到的他人分享的服貿PDF資訊 http://ppt.cc/EwwQ 我是支持學生反服貿的,看完此PDF後覺得,學生是不是真的搞錯方向了?? 還是我也被洗腦了??我主要有疑問的是關於此PDF的第38頁,學生訴求方面, 如果真的照此PDF所說,服貿本來是就非逐條審查的嗎?? 而關於PDF的42~45頁,我有點難接受,因為我現在真的很難相信馬政府... 所以特地PO文詢問各鄉民,這份PDF到底是不是真實的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7.1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16003.A.E64.html
jyekid:服貿是不是非逐條審條 那是法律問題 問題是 兩黨已經協商 03/26 14:40
jyekid:同意逐條審查 若是不用逐條審 張慶忠那天幹嘛在忙什麼 03/26 14:41
lai1230:台灣沒有修改權啊 審查也是幌子 03/26 14:42
jyekid:躲在旁邊悄悄通過 很簡單的道理 03/26 14:42
a1122334424:這篇應該是第三天看到了吧.... 03/26 14:43
jyekid:38頁看過了 他說 「這程序真的存在嗎?」 03/26 14:43
jyekid:請他舉出不存在的論證 我已經看過兩黨同意逐條審的公文 03/26 14:44
b0204888100:一句話 在黨紀之下這些立委只是馬的狗 送院會等於送死 03/26 14:44
jyekid:有王金平 林鴻池等人的簽名 不要再來靠北程序有問題 03/26 14:44
a1122334424:http://www.plurk.com/p/julvsj 03/26 14:44
b0204888100:院會後退回機率是0 03/26 14:44
noabstersion:他說的程序根本就不對 早就被打臉的東西做漂亮一點 03/26 14:45
farrah:這PDF不是已經有人打臉了嗎?網路應該找的到資料。 03/26 14:45
DuvetLain:可以去找中央大學經濟學系邱俊榮教授的逐字稿來看 03/26 14:45
jyekid:另外 我曉得那38頁玩的東西 依照規定這東西屬行政命令 03/26 14:45
noabstersion:看起來就好像是真的了 03/26 14:45
makyan:這個不是打過很多次臉了嗎 還來啊 03/26 14:45
howdie5566:對於兩岸協議根本依法無據 所以政府這是在帶頭亂搞 03/26 14:46
jyekid:唯能備查 但這幾立委似乎沒有法律撐腰 竟然變成逐條審查 03/26 14:46
DuvetLain:就院會來說,只存在文字意思清不清楚的討論問題 03/26 14:46
akaihuang:我們的確沒有單方修改權,這是沒錯,只有接受或不接受 03/26 14:46
howdie5566:所以現在訴求才會把監督條例的訂定放在第一位 太重要了 03/26 14:46
pierreqq:但進議會時,兩黨協議好了要逐條審查,而且還逐條表決呢 03/26 14:47
sa6211:tml 03/26 14:47
noabstersion: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五條 協議之內容 03/26 14:47
shadow0326:唉 又是這篇 03/26 14:48
noabstersion: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 03/26 14:48
ionchips:是誰先說不能修改的 那這PDF為何說可以改 03/26 14:48
noabstersion: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03/26 14:48
jyekid:等等又有人說 懶人包不可信 做這種東西的釋疑都會被戰 03/26 14:48
noabstersion:那個檔中說程序的根本就是錯的 03/26 14:48
akaihuang:你要修改等於重談等於不接受 03/26 14:49
shadow0326:首先釋字329說明過條約位階等同法律 這篇直接無視 03/26 14:49
akaihuang:所以嚴格講逐條審意義不大,是假議題 03/26 14:50
pierreqq:逐條審可以請官員來說明  這就差很多了 03/26 14:51
penolove:我國立法標準需三讀,過一讀後1.審查 or 2.備查 後進二讀 03/26 14:51
penolove:審查需召開公聽會 備查不用 但是收納意見後二讀修改 03/26 14:51
akaihuang:只有逐條審可以請官員?? 呵呵 這是重點嗎 03/26 14:52
sa6211:http://ppt.cc/UBP3 歷史共業 03/26 14:52
penolove:我很困惑 服貿到底是甚麼 是法律嗎? 我們能改嗎 03/26 14:52
akaihuang:服貿是我方跟大陸簽的條約,你要修改就等於重談... 03/26 14:54
AQUAzero:那個檔 不知道是哪個單位放出來汙染視聽的 03/26 14:54
penolove:那條約 一樣是依造三讀嗎? 跟新加坡簽的狀況有人可解釋嗎 03/26 14:55
noabstersion:已經一堆人在fb亂傳了 03/26 14:55
noabstersion:簡單想,如果只要備查就好,執政黨還會客氣嗎? 03/26 14:56
原來如此,感謝各版友給的連結解惑,我還在思考哪怪怪的,果真不能夠剛午休完就 亂看文章,真的會變笨,還是多查點資料再來。 ※ 編輯: Birdmaster 來自: 61.63.17.125 (03/26 15:00)
penolove:那篇一個特點就是讓人家看起來很明瞭 即使是錯的 03/26 14:58
penolove:對錯其實我不知道啦 03/26 14:59
ch68:不是行政命令唷~~這裡面牽扯到航空法~移民法 03/26 15:00
ch68:政治人物的心理戰~玩到如此悲哀 03/26 15:01
Miule:就是因為我們都不清楚就要過了,政黨主導的民運又只有同黨聽 03/26 15:07
Miule:才會搞到現在竟然是要學生出面,大家才開始注意這問題 03/26 15:08
Miule:然後早在ECFA的時候就已經有嚴重的問題了,偏偏就是只有顏色 03/26 15:09
Miule:才會蒙混過關,全都只要是敵對顏色說的話就自動無視就對了 03/26 15:10
hahahi:差點被洗腦+1 03/26 15:13
grasser:我有回文,原po可以看一下,這PDF的錯誤太多,是在誤導 03/26 15:59
q13461346:錯誤一堆 只能說很會做PPT啦 03/26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