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aman ( 馬雅人)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閒聊] 服貿附錄問題
時間Fri Mar 28 12:31:37 2014
眾所皆知,服務貿易協定的本文沒有實質的內容
真正可怕的是附錄中的規定,其中附錄裡面有這樣的規定:
首先,在承諾表中,許多產業都規定: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
所以,中國資本可以以獨資的方式進入台灣,不需要合夥,以往我們都會管制,
現在連管制都懶了嘛?
其次,哪些人可以來台工作呢?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
透過在臺灣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
專家身分,短期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其中,專家的定義很有趣。
「專家」係指組織內擁有先進的專業技術,且對該組織的服務、研發設備、技
術或管理擁有專門知識的人員。
「專家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
這意思是:不需要有專業證照就可以專家身份來台工作?
這樣根本就沒有對來台身份進行管制啊!
還是我有什麼誤解呢?
同時,你拿專家身分進入台灣就可以: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
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所以,技術上你可以無限期停留。況且,這些人也就可以在台灣參與
第六類健保。請問,這不會對我國本來就殘破的健保財政造成負擔嘛?
請參考香港地區,中國民眾對於先進醫療的飢渴程度。
接著,看看一些開放的產業。
建築物清理服務業(CPC874)
請問這個產業的專家要怎樣定義?
上面都是我讀附錄的一些問題,請大家賜教。
基本上,我認為服貿本來就不是經濟問題。他是一個政治問題。
因為對手是中國。中國民眾進入台灣,尤其是中國,更會造成一
些社會的問題。例如,健保、就學等等。這裡的社會問題不是指
「壞」的部份。而是說這對台灣的社會結構與現況會有衝擊。
但是我們卻很少聽到政府對這個部份有任何的評估與思考,只單
純的從經濟論經濟,加上黑箱,這樣只好逼的馬雅人干涉貴國事務了
在補充一條條例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0608.htm
(四) 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經濟之考量,經許可在台灣地區長期
居留滿2年者,得申請定居。
所以,可以定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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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ry1peach:專家應該是年薪50萬以上 跟一般外國人雷同 03/28 12:33
推 ljsnonocat2:馬雅人出現了 快拜 03/28 12:33
→ Dary1peach:喔 幹是馬雅人 03/28 12:33
→ ljsnonocat2:所以審本文根本是假議題 附件一才是關鍵... 03/28 12:33
→ proach:可申請展延是否代表一定會允許? 03/28 12:34
推 Dary1peach:不一定吧 之前有些來打工的英文教師 薪水不到就不能待 03/28 12:36
※ 編輯: mayaman 來自: 163.20.144.116 (03/28 12:38)
→ Dary1peach:而且薪水是依照勞保投保來看 03/28 12:37
推 smaillove:不是說多少錢然後最多七個人來台嗎? 03/28 12:38
→ smaillove:不只附件一關鍵 附件二也很重要啊 03/28 12:38
→ fkdds:先推再說 03/28 12:39
推 redbeanlisa:來聽馬雅人講服貿(敲碗 03/28 12:41
推 qowop:野生馬雅人耶!!!!!!來一起為台灣加油!!!!!! 03/28 12:44
※ 編輯: mayaman 來自: 163.20.144.116 (03/28 12:45)
推 finzaghi: 03/28 13:24
→ waynedd:台灣承諾表中所列的那句..所有項目(85)中占了4成4.. 03/28 13:46
→ waynedd:跟中國比較起來..台灣沒有針對不同產業訂出不同規範.. 03/28 13:47
→ zxcvforz:有沒有可能從薪水到證件全假造,專門來台就是看病的? 03/28 15:27
→ zxcvforz:在中國給押金,來台付你薪水,看完病回中國結清? 03/28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