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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之前我曾經整理了有關服貿資安疑慮看法, 臉書留言在這邊,有後續討論和追加資料: https://www.facebook.com/shishiunc/posts/10201558827165129 而今天我想要回到這個服貿當初談判的問題點與開放項目來做評論, 這是這篇的臉書公開連結,相關後續討論可以到此觀看: https://www.facebook.com/shishiunc/posts/10201567409459681 --- 有關服貿這個議題, 這次分享的連結是網友製作的台灣與中國非金融產業開放部分比較表。 http://ppt.cc/ACZ8 有關這個開放項目的議題, 我覺得最可笑的論述就是比較台灣開放幾項大陸開放幾項, 或是比較開放的產業別占總數幾%。 因為台灣和大陸的產業別劃分根本不同! 就我所知大陸的產業別劃分比台灣還詳盡了許多, 而且多數有清楚定義。 「反觀」台灣政府,對自己國家的產業別分類做得七七八八, 談判時開放的東西有些定義模糊,有些寫「其他」, 到處留有空間讓人鑽漏洞,到時怎麼死的都不知道(爆) 雖然我們政府官員在談判後補上了許多限制措施, 但是就我來看這些都無法抵銷對方鑽漏洞後造成損失的風險。 我相信大陸的談判員不是傻子, 他們也知道台灣這些產業別的規劃上有漏洞, 有漏洞以己方利益來講,當然就是要你們開放我們才好鑽呀, 而我們的談判員卻像個小白兔,「概括承受」。 而這又得講到一個問題, 那就是我們政府對台灣本身產業似乎並不熟悉, 尤其是對新興的電機資訊產業、通訊技術日益發達的電信產業。 我們的法規,據公聽會中NCC官員表示, 許多規定在15~20年前訂了就沒有改過, 我用另一句話說,就是產業別劃分還停留在「石器時代」 這是一件多麼離譜的事? 科技資訊業至少一年就有一次技術革新, 三年就有一次的大型技術協定升級, 而我們的政府在這塊產業的法規還停留在十幾二十年前, 足見這個沒有效率的大恐龍, 無法對目前越趨加速的世界潮流做反應。 這幾天持續閱讀相關法條,越看我越覺得, 台灣的政府官員們似乎根本就不知道 自己國家內什麼產業是還有領先全球的發展性的、 哪些產業是正在走下坡的、 哪些產業是在目前經歷過巔峰之後可能被他國趕上的, 一味地說「拚經濟做就對了」(這是2012年底的廣告,還記得嗎?), 卻因為對產業不理解流於空洞的喊話。 然後現在的政府經過這次服貿協議打包, 就不明究裡地要把這些產業開放出去,「概括承受」。 爽了在談判時出最多力的金融業, 苦了其他那些沒怎麼被通知到的產業, 這樣真的可以嗎? 以我自己的觀點, 我相信台灣與大陸是不可能不談這項協議的, 但是絕對不是目前這個被當俎上肉任人宰割的版本。 我也相信如果政府官員願意傾聽各方專家學者的建議, 對現行的法規儘速做出修補,把那些未定義清楚的部分好好處理, 並且在協議時充分詢問他們而非敷衍了事, 那麼談出來協議一定更加漂亮, 不僅讓大多數產業代表滿意, 而且對台灣的傷害也不會太過嚴重, 真的叫做「利大於弊」。 至於有些人說,談協議本來就不能翻底牌, 所以不該明著詢問這些專家意見, 那在談的時候找這些專家學者產業代表偷偷開會總行吧? 大家也知道底牌不能掀,詢問好自己家人意見, 讓談判人員們抓準不可妥協與可以「讓利」的點, 我想這些專家學者產業代表也不會在偷偷開會後又明著講出去, 畢竟大家也是為了台灣好,在這樣的議題上必定會傾全力相助。 這樣或許是個最好的解決之道。 台灣大學電機所計算機組 陳仕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07.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042301.A.7A5.html
a1122334424:二類電信 03/29 05:33
aarzbrv:希望王凡老師有你百分之一的智慧呀 03/29 05:33
georgemouse:轉錄至看板 NTU 03/29 05:35
dos01:台灣的分類很扯+1 03/29 05:37
greedypeople: 03/29 05:45
sfgzero:你這樣講他們又會說絕對是專家,但是保密! 03/29 05:58
racing0122:用心整理 感謝您 03/29 06:04
georgemouse: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3/29 06:09
dostey:學弟給推 03/29 06:25
yuuirain:推 03/29 06:30
lc301:終於有理工科發言 03/29 06:48
Coolvvg: 03/29 08:34
Bookdaily:推 03/29 08:39
CIA7:push 03/29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