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utw:敢做敢當 反觀鹿茸 04/02 10:07
推 BruceLin:爽啦 大快人心 04/02 10:07
推 fricca:律師加油 04/02 10:07
噓 goku94122336:侵入住宅??? 04/02 10:08
→ jyekid:很正常 該負的刑責都跑不掉 04/02 10:08
噓 derekg8:該負責就負責 敢做敢當齁 04/02 10:08
→ jimmy5680:哪來住宅...警方有病嗎? 04/02 10:08
→ shiueyang:強占公署不是死刑嗎?還對他們客氣甚麼?直接抓起來槍斃 04/02 10:08
→ cat763152001:住宅= = 04/02 10:08
推 visa9527:爽,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擔,該負刑責就負 04/02 10:08
推 coon182: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04/02 10:08
推 lses6211:還再強佔公署zzzzzzzz 04/02 10:09
噓 ionchips:強占公署是戒嚴時期的條例 問號 04/02 10:09
噓 roro1984:以為律師吃素的 04/02 10:09
噓 newsyho:應該反提告,不要讓暴力事件被河蟹了 04/02 10:09
→ ionchips:原來我們還在戒嚴呀 (恍然大悟 04/02 10:09
→ jimmy5680:強佔公署是戒嚴的法,現在已經沒有了,樓上沒看年代齁 04/02 10:09
→ snngy:馬英九一定很希望有二條一可以用 04/02 10:09
噓 keroromoa:有個躲在總統府的小孬孬到現在連捐半薪都不敢 04/02 10:09
→ JasonHoung:強佔公署這條是戒嚴時期的法律啊XD 04/02 10:09
噓 Raiden:是英雄就要敢做敢當~~!!加油 04/02 10:09
推 shpongle:共同承擔 絕不逃避 = 我沒錢 你們要一起幫我賠阿 04/02 10:09
推 DPCHING805:其實只是正中陳林下懷 背個小罪選舉才悲情 04/02 10:10
推 nothing07:昨天已經被姚神打臉了 還在強佔公署 04/02 10:10
推 diskdie7045:懲治盜匪條例 民國91年1月30日就廢掉了~ 04/02 10:10
→ easycool:白癡 律師不知道怎麼考來的 04/02 10:10
推 todaybear:拿侵入住宅告還不是最大笑點,昨天馬卡茸還拿戒嚴時代 04/02 10:10
推 BruceLin:最好給我進去關10年 整天妖言惑眾 04/02 10:10
推 jyekid:侵入住宅無誤 強占公署是上世紀的行法 04/02 10:10
→ roro1984:KMT還要在亂七八糟多久 04/02 10:10
推 Isveia:應該不會有事,有魏揚前例在,陳林應該也會全身而退。 04/02 10:10
→ diskdie7045:姚戰神有提到 04/02 10:10
噓 rockmanx7:噓共同承擔 04/02 10:10
推 QCANCER:該負的法律責任本來就該負,公民不服從 本來就這樣阿 04/02 10:11
噓 elsie:住宅是哪招 04/02 10:11
噓 ahiru:最多就妨害公務跟毀損,敢多起訴其他不相干的,起訴的檢察官 04/02 10:11
推 wayne7388:某人被打臉XDDDD 04/02 10:11
推 girl10319:廢話 林陳兩人早就做好吃上官司的準備 9.2%不用擔心 04/02 10:11
→ todaybear:的法律來放話說嘴,結果被姚教授打臉。 04/02 10:11
噓 vm0a:反告污告 04/02 10:11
→ coon182:一群9.2蛆出現了 04/02 10:11
推 potatome:所以進了誰家 04/02 10:11
推 lulu0408:立法院是有住人哦? 04/02 10:11
→ ahiru:自己準備接濫權追訴的傳票吧 04/02 10:11
→ QCANCER:被告妨礙公務,毀損 剛好而已。狗屁強佔公署就免了吧 04/02 10:12
推 todoch:拿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 04/02 10:12
推 Mariano42:還有襲警 傷害罪 大家都忘了學生衝進立院 有警察送急診 04/02 10:12
推 shinobilin:有嘎茲 出獄後就當大哥了 04/02 10:12
→ QCANCER:襲警?傷害? 噗... 怎麼告,搞笑了... 04/02 10:12
噓 diskdie7045:一堆9.2崩潰了~順便噓BruceLin 妖言惑眾不是馬卡茸嗎? 04/02 10:13
噓 BruceLin:要進去關了 ? 所以昨天臉臭臭嗎 ?? 04/02 10:13
噓 haniah:侵入住宅??? 04/02 10:14
→ QCANCER:襲警傷害都不是公訴罪。警察就出來打官司阿...不知道敢不? 04/02 10:14
推 Mariano42:學生第一天衝進立院 的確有警察受傷送急診 難道是巧合? 04/02 10:14
→ kaku6:其實目的都達到了 知名度大增,將來民意代表躺著選都上 04/02 10:15
→ Mariano42:KMT一定會說服警察出來告阿 想也知道 04/02 10:15
推 gerund:爽!!!!!!!!!!!!!!!讓這些死廢物留案底 04/02 10:15
→ girl10319:留案底又怎樣 04/02 10:16
噓 qaz12wsx45:警察送急診是自己體弱好嗎 跟學生無關 04/02 10:16
噓 SamLee1:進了誰家?一個沒經濟底子又沒法律常識的 04/02 10:16
推 antiyahoo:It is not a good idea 04/02 10:16
推 QCANCER:警察想在這部份贏官司?他要先確認誰讓他受傷的 04/02 10:16
→ girl10319:會不會起訴都不知道,起訴後還可以再拖好幾年 04/02 10:17
→ gerund:如果這些廢物將來不從政,不意外幾年後就可以看他們流浪失業 04/02 10:17
→ honma800117:早就留一堆了好嗎 有在怕逆? 04/02 10:17
→ Shakerzero:總統違法就ok 04/02 10:17
→ qaz12wsx45:拜託~如果這次他們成功了 就算有案底 也不會影響他們 04/02 10:17
→ matt13205:小心方丈為人 04/02 10:17
→ gerund:"前學運領袖 今淪為街友" XDDDDDDDDDDDDDDDDDDDD 04/02 10:18
→ honma800117:而且的確還不知道會不會起訴 未被起訴之後要有新事證 04/02 10:18
噓 dorakao:強佔公署條例 乃戒嚴時期法律 民國91年已經廢止 04/02 10:18
→ honma800117:才能再告喔 04/02 10:18
噓 jiniba:抗爭有理,革命無罪 04/02 10:18
→ girl10319:這麼急著幫人找出路哦 林陳兩人不及倒是旁人很急 04/02 10:18
推 lulu0408:林益世賴素如都在外面過爽爽,然後要辦學運領袖... 04/02 10:18
推 theropod:樓上,你罵人家廢X你也會被告唷 04/02 10:19
噓 clairen:馬不會治國 開刀倒是很快 04/02 10:19
推 qaz12wsx45:放心啦~他們未來出路絕對比我們這些魯蛇還要好 04/02 10:19
→ theropod:我說是gerxxx 04/02 10:20
推 BruceLin:這些廢X 有說人 ?? 護衛軍心疼了?? 嗎 ?? 04/02 10:20
噓 skullrbc:下台啦! 04/02 10:20
噓 spacetennis:還在強佔公署罪 一直跳針 04/02 10:21
→ BruceLin:護衛軍 心疼了嗎 ?? 罵689時 你怎不說話?? 04/02 10:21
推 theropod:住宅沒錯阿,馬總統與kmt的私人住宅 04/02 10:21
推 leaderyoung:如果佔立院反服貿不用被告 有哪位鄉民家讓我佔一下挺 04/02 10:22
→ leaderyoung:服貿嗎 04/02 10:22
→ xrichardx:Lin怎麼只剩你阿,其他人勒 04/02 10:22
→ xrichardx:喔我看到了XD 04/02 10:22
推 gerund:這兩人本來就是公認的孬種 04/02 10:23
推 siamese:自動 戒嚴了 04/02 10:23
推 qaz12wsx45:立院啥事變成住宅了?你要說也說誰家附近的公廁給你佔 04/02 10:24
→ qaz12wsx45:樓上上阿~你知道網路神人多~就算他們倆不像親自告你 04/02 10:25
→ qaz12wsx45:也許有那個鄉民律師看到後,自願當代理人 向你提告 04/02 10:26
→ lemons2:律師團該上陣 保護台灣人的英雄了 04/02 10:26
推 icexfox:住宅也沒錯啦,很多都在裡面... 04/02 10:27
噓 jiniba:倒扁就地合法,倒馬一定違法 04/02 10:27
→ jiniba:倒扁就地合法,倒馬就地正法 04/02 10:28
噓 toki:馬還在戒嚴哩 04/02 10:31
噓 zxc28577823:毀損什麼了?立法院也沒在用有妨礙公務嗎 04/02 10:36
→ anika:"強佔公署罪"是以前動員戡亂 懲治盜匪條例裡的,你當哪國總統 04/02 10:37
噓 ake1234:強占公署都被姚神打臉了 04/02 10:41
→ ying0502:他們當初早就料到會被告啊!有誰當時會相信有50萬人挺他 04/02 10:45
噓 UFO1010:他的思想還在那個時期吧! 04/02 10:47
噓 eric82531:BruceLin 04/02 10:50
噓 seigaku00765:住宅?檢察官搞笑? 04/02 10:53
噓 Submariner:純噓共同承擔 04/02 11:05
推 eric82531:純噓純噓共同承擔 04/02 11:10
推 aaronlove:陳林兩個佔立院,王院長有說要告嗎?為什麼是馬卡茸說要 04/02 11:43
→ aaronlove:告?又不是侵入總統府,立法院是王院長管的吧 04/02 11:43
推 Aerogel:該負的還是得負責,看最後一段,警方沒有用強佔公署函送阿 04/02 12:19
噓 Sanger:白吃馬英九 04/02 12:21
推 Aerogel:可以去看看刑法306條 04/02 12:21
噓 Rindler:說律師怎麼考來不對 都沒考試怎能說考來? 04/02 12:36
→ Rindler:有種就說明律師執照怎弄來的啊 不敢?? 04/02 12:37
噓 mingxian:立法院算住宅?立法院算不算公共場所? 04/02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