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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看板為服貿協議討論板《FuMouDiscuss》為討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用, 發文應遵守本板板規、站規、及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 第一章 文章管理 第一條 本板為供討論與服貿協議有關之新聞、討論、心得與事務...等, 無關服貿協議之討論議題,請移駕其他看板,違者刪除處理。 第二條 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公告不可回覆但可推文。違者水桶兩週文章刪除 第三條 文章內容違規、違反站規或法律之規範。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四)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五)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六)文章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不明連結。   (七)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八)發表空白、一行、注音、等文章;發表文章請滿20字。 違反以上項目水桶兩週處份,違反第八項若因手機或其他因素操作錯誤, 初犯可來信申請自檢,違規案件板主得先行水桶,另於七天後統一公告。 第四條 鬧版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兩週,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五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一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二、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第三條第一項(二)、(四)、(五)款規定者。 第三章:板務及申訴相關 第六條 累犯、多重帳號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兩週; 第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第三次加給水桶兩個月。 第四次累犯永久水桶,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加倍計算水桶 第七條 本板板規隨時可能更新,請使用者自行查閱,但不溯及既往, 板規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得臨時應變處理。 第八條 若對於板主於看板內執行板主權限處置不服, 請來信與板主群溝通,板主群將於24小時內回覆並處置。 -- ╭─────┬─┬─┬─┬─╮ │---│八│天│板│服│ 八卦板 ╳ 天堂板 ╳ 板橋板 ╳ 服貿板|talk|│卦│堂│橋│貿│   │| 520 |│板│板│板│板│ facebook.com/talk520---│主│主│主│主│ ╰─────┴─┴─┴─┴─╯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02.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19474.A.8D3.html ※ 編輯: talk520 (114.24.125.213), 04/21/2014 14: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