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uMouDiscus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reeze0221 (Chung)》之銘言: : 法務部長請先把014,賴洗澡關回去再說 : 另外這樣放話, 難道沒構成恐嚇罪嗎? : 喔 好像還有黃世銘? 就讓他關啊~ 法務部這麼有本事的話, 為什麼不先把那些死刑犯的執行令簽一簽? 法務部是檢察官嗎?是法官嗎? 想要干擾司法獨立審判嗎? 未審先判是司法大忌都不懂嗎? 該幹的事不幹,整天只會放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93.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977873.A.29D.html
qa17b:未審先判...你有看過原文? 04/09 01:27
euniceang:法務部長說"違法"行為,算不算已定調結論? 04/09 01:36
qa17b:沒違反你要起訴個屁? 有罪無罪又不是檢察官說的算... 04/09 01:44
allsheep:樓上這樣說很怪,有違反-->起訴 可是可能無罪?? 04/09 02:05
allsheep:啊不是有違反嗎??? 04/09 02:05
qa17b:檢察官認為有罪 法官又不一定會判有罪 完全不同的立場阿... 04/09 02:23
j26875250:起訴與判罪與否我記得是兩階段、兩碼子事,有錯請指正 04/09 02:44
summerleaves:很多搶1F都沒腦袋啊 開無視或說破他盲腸就好 04/09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