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perMutombo:Tim Wakefield也算是近來最悲情的火球男了Orz 05/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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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vecutes:丙下 04/11 20:25
→ shine32025: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 04/11 20:25
你可能要去念一下法學緒論
在刑法上,不溯及既往原則的主旨在於保護行爲人避免因立法行為而受到侵害,反對「不
教而誅」。
由於立法機關有制定和修改刑法的權力,新制定或經修改的法律有可能有利於
行爲人,但也可能產生不利。
故此有必要對適用刑法的情況在時間上作出限制,以體現罪刑法定原則和罪刑相適應原則。
噓 chian1983:警察趁未生效前趕快擋一下 可以擋一年耶 04/11 20:26
→ chian1983:現在是過渡期 就看政府智慧 04/11 20:26
推 teresashin:重點是人家是合法的申請 04/11 20:27
※ 編輯: tachikoma (220.129.98.186), 04/11/2014 20:28:00
→ chian1983:但警方就用原先集會遊行法直接砍頭 這惡法就是這樣 04/11 20:27
推 sugar327:合法申請被驅離,那白狼這樣卻都不用驅離??? 04/11 20:28
推 chian1983:我一職覺得大法官應該要說 立即失效 04/11 20:30
推 solsol:就像現在警方直接對公投盟說:我永遠不准,你永遠不合法 04/11 20:31
→ shine32025:憲法 你怎麼拿刑法 04/11 20:32
→ kolinru:拿刑法比憲法? 怪怪的 04/11 20:50
推 Primetime:樓上的實務見解是指哪一個判決判例呢? 04/11 21:00
→ kolinru:1298號 希望沒誤用 04/11 21:13
→ kolinru:page20~page21 04/11 21:14
推 Primetime:嗯嗯 雖然只是判決 不過參考司審法草案第55條第3項意旨 04/11 21:28
→ Primetime:確實在系爭法規失效前 原則上只能適用現行法 04/11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