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uche:警屎法是行政責任還是刑事責任? 04/20 22:09
→ heisego:行政責任 04/20 22:10
→ luche:有可能干涉刑事責任嗎? 04/20 22:11
推 pointa:行政責任後面就要寫報告記申誡啦~~~ 04/20 22:11
推 basicnet: 04/20 22:11
→ heisego:除非警察觸犯相關刑法 不然違反警使法就只有行政責任 04/20 22:14
推 ncyc:社維法那一條,前面的第一句不要跳過 04/20 22:14
→ heisego:第一句我放在後面 04/20 22:15
推 Asster:請問 如果他出示之後呢? 就算記下了單位名字什麼的 然後呢? 04/20 22:16
→ Asster:不太懂為什麼警方要怕出示證件.. 04/20 22:18
→ heisego:那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拍了 04/20 22:18
→ Beanoodle:ㄟㄟ,人家搞不好在偷拍雞排妹愛國的美腿阿XDDD 04/20 22:19
→ luche:怕拍到立委民代認識的人吧 然後報復警局擋預算 不然堵警察 04/20 22:19
→ luche:像白狼教你出示證件 感覺怎麼樣? 04/20 22:20
→ DRIariel:因為他就不能混進人群中了 04/20 22:21
→ snowtoya:告個資法刑責 04/20 22:27
→ luche:而且他跟拍除證件 是不是應該請他出示書面文件 看誰下令內容 04/20 22:31
→ heisego:你是指個資法15+41? 04/20 22:33
推 fantasibear:推!以後活動時要隨時再閱讀 04/20 22:37
推 Raymond0710:推整理 04/20 22:41
推 timshan:luche基本上他出示證件以後 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拍了 04/20 23:00
→ timshan:後面那些動作就沒太多意義 做了還顯多餘 04/20 23:01
推 choujim:本來就要出示 不然我憑什麼讓你拍 04/20 23:26
推 vl1box:推整理 04/21 00:36
→ assdreamer:不出示證件絕對是警察行使職權程序的瑕疵,但是個資法 04/21 11:08
→ assdreamer:15條要件他是在執行勤務範圍內,就算退萬步言41成立要 04/21 11:08
→ assdreamer:足生損害於他人者應該為實害犯,這樣行為動輒就要用現 04/21 11:09
→ assdreamer:行犯逮捕 那我想拿手機沒事亂拍的人每天都有很多人會 04/21 11:09
→ assdreamer:變現行犯 04/21 11:09
那就來測試實務的底線
而且不需要一直把議題導到刑訴88 用自力救濟也可以處理
→ aarzbrv:歐歐,行政與刑事不分者好像從CPU這所學校來的吧?不知道 04/21 18:01
中央警察大學?
→ aarzbrv:推完後會領獎金還是被記功?很多條子很喜歡進行違法刑事 04/21 18:02
→ aarzbrv:偵查時拿執法過當行政瑕疵美化,進行行政行為時又唬不懂的 04/21 18:04
→ aarzbrv:人偵查不公開。就算被撕破臉違法還能找俄羅斯殭屍取暖是吧 04/21 18:05
※ 編輯: heisego (140.112.7.214), 04/21/2014 23: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