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ubbornLin (Victor)
看板GameDesign
標題Re: [轉錄][新聞]紀念遽逝學妹 設計動漫療情傷
時間Wed Oct 10 21:19:11 2007
其它國家的我不知道,不過就我國的而言
※ 引述《reizarc (零式札克)》之銘言:
: [ 前文恕刪 ]
: 說到同人遊戲
: 我一直想請問對這生態比較了解的板友一些問題
: 就是如果是經過同人管道發行的遊戲
: ( 或是廣泛一點說
: 不是一般商業模式下發行的遊戲
: 甚至只是某人閒閒無聊作興趣 直接在 blog 上發佈之類的 )
: 那作品的創意會方面受到保護嗎 ?
: 舉個例子來說 如果今天某社團自行開發了一個遊戲
: 內容相當有創意
: 但是因為資源的關係 遊戲整體完成度來說差強人意
: 所以知名度也不是非常高
: 這時如果有比較大的社團甚至公司看上了這個創意
: 他們可以直接吃掉這個創意 開發自己的遊戲並發行嗎 ?
著作權法只保護表現,並不保護創意、想法、概念等等
也就是說,今天你畫了一張圖,以某個想法去畫
另一個人看到了,也用同樣的想法畫了一張
這並不會有問題
但是,如果某個人,是以你原本的那張圖
進行修改,就會有重製的問題
抄想法
會有的問題,就只有道德上的壓力
例如某某MV傳出抄某某MV的
其實那都告不了,因為概念之類的東西
不是以他的表現來重製,應該都不會有什麼問題
但是被歌迷發現會引起抵制之類的風波
遊戲可能也會有類似的情況
而在是否有侵犯到重製之類的這點的判斷上面
他們好像都有一些不成文的慣例
例如影印書不超過幾分之幾
可以歸類到 "何理使用" 的範圍之內
這點就要看以前的判例和問這圈子裡面的人
: 雖然看過很多同人遊戲會標明
: " All rights preserved by OOXX "
: 但是這樣真的有效力嗎 ? ( 還是說受到保護的只有圖像, 音樂等等 )
只有"表現"受到保護,就是做出來的成品
: ... 或者消極的說 其實是其他人各憑良心呢 ?
: 或是換個方式說
: 如果想做到創意受保護的話
: 可能需要哪些動作呢 ?
: 希望有對這方面有了解的前輩
: 不吝指教 謝謝
著作權法之下,只要是創作,都有保護
不用另外的申請之類的
但有一點就是如果哪天有人重製或發行你的東西
我想你最少要有辦法證明那是你的
似乎可以有比較麻煩的作法,但是什麼我忘了
我好像有看過有人有便宜的作法
他說把作品封好,然後寄給自己一份
郵戳上的日期就可以證明這份作品最早出現的時間
至於有沒有法律效用我就不知道了
推 yangby:感覺只有圖像、音樂比較受保護(容易判斷),不清楚有沒有 10/10 16:57
→ yangby:故事(遊戲)、玩法有著作保護的。 10/10 16:59
→ yangby:不然不會有滿天的Diablo like、WOW like、魔術方塊、貪食蛇 10/10 17:01
→ doomleika:跟樓上的看法一樣,「玩法」好像不在著作權保護 10/10 18:05
→ doomleika:範圍內 10/10 18:05
是的,玩法不屬於表現,所以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問題
就算有舉證也困難
推 kannushilink:那要不要去申請著作權才會被保護啊? 10/10 20:34
不用,著作權法規定只要是創作都有保護
這些是上公民課以前當檢察官的現任律師老師教的 XD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實際法規以著作權法為主 :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search/search_copyrigh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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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oomleika:路過推一下 10/10 22:58
推 victor740519:所以....有好點子別到處亂說..... = = 10/11 00:15